Re: [討論] 政治與政策界線的討論

看板Policy作者 (暴君)時間12年前 (2011/10/25 03:00), 編輯推噓13(130128)
留言14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稍微整理一下,我對這版管理的看法: 本版名為「政策版」,期許是「理性、自律」, 為何創版要「獨立於政治版」? 如果兩者的界限一樣,那麼上頭怎會「允許獨立」? 這兩個問號,我提出幾次了? 各網友討論時,到底有沒有想過「每個版的宗旨」? 難道,到了儒家版就大聲說儒家沒用,到了一神論版就說沒有神, 還要那邊的版主不管,那麼何必設立版主? 不喜歡版風,可以不要進來,無法習慣這版討論模式,可以先潛水! 話說,這句話對那些愛發戰文的版友們刺不刺耳? 但這句在連署時,創版版主似乎早就說過了吧! 違反看板宗旨者,刪文! 請問各位,這版的宗旨是什麼?討論政策!非議論政治之用! 那麼,我不斷的提問各位,何謂「議論政治」? 怎麼沒人站出來說一下呢?或替版主群定義一個「能與政治版分切割的討論範圍」? 各位元老級版友們,每到討論健保、基本工資等社會福利問題, 哪一次不是淪於戰文? o大以前之所以會讓某些議題在某些時候要求發最後結論,原因為何? 違反看板宗旨者,刪文! 除非已經太過分了(如廣告或政黑文),否則幾乎不會刪, 鎖文反而比刪文更優待些!至少還能「解鎖」!也充分尊重了各網友的言論自由! 政策版,討論的範圍,必須「圍繞政策」, 拒絕「搧風點火、抹黑攻擊、故意討戰、宣洩心情、選舉宣傳」之用, 否則,請移駕「政治版」與「政黑板」! 有了這兩個戰場,還不夠嘛?好戰者,或許總是希望能多幾個戰場! 但是,這版不歡迎這種「故意討戰」的文章, 要發文,行!要否定對方專業,行!要批評對方政見,行! 沒別的要求,煩請「理性」討論,最基本的要求:建設性! 當你的文章已經開始引起對方反感了, 雙方用語中,有了那種「你用什麼口氣,我就用怎麼口氣」的心態時, 我不認為,這叫做「自律」! 如果不是才進來幾個月的版友,一定知道本版曾經禁止推文過! 就是因為,某些人總愛在推文中偷渡一些政黑言論,版規卻很難管理到, 為了方便管理,就要求要回應可以,發文! 至少發文時,還能要求給予建設性言論,也能更方便引用版規! 我認為,政策討論只需討論「內容」與「成本」即可, 至於是否讓大家接受,就讓大家保留在心理就好,不吐不快者移架其他兩版, 盡可能避免幾個關鍵字:既得利益者、文化風氣不允許、官商勾結等, 老實說,沒有新政策是不破壞既得利益,不破壞目前文化,或不會發生官商勾結, 但這種言論,最後的結果是什麼?無非是戰,戰,戰! 想想看,把我剛剛舉的那三個關鍵字與其類似意義的字眼、陳述拿掉, 回去看你們的文章,還能否達到發文的字數下限? 再比較一下,你們每次回應對手的言論,有哪些不重複的? ok,你們也不反對版主對所謂的「跳針」言論,作出處置, 那麼,當版主群處分到你們時,多少人會欣悅臣服? 還是那句:版規咧?---但多少人認真看過「本版宗旨與版規」? 你要移民某國時,反對那邊的文化或法律,為何還要對方不要管你? 沒去了解你所要移民的國家,最後被警察抓,難道還要怪警察嗎? 本版宗旨是什麼?本版版規是什麼? 宗旨簡而言之就是「討論政策,非議論政治」, 版規簡而言之就是「禁止廣告、選舉文宣、討戰文、政黑心得文、政治議論」, 現在已經開放大家討論了,希望每個認為版主處理不公或無客觀標準的版友, 煩請發文陳述一下,如何定義「政治版與政策版的討論差別」? 如果兩版一樣,不用「特別獨立開版」, 最基本的對看板尊重,莫過於「言論盡可能不要違反看板宗旨」! 有更好的戰場讓你們去戰, 至少給其他版友一個稍微安靜點的地方, 用比較緩和的口氣,去深入討論、辯護你贊成或反對的各種政策議題! 另,請注意:適用法律時,當沒有特別規範時,則用普通規範, 同理,當看板版規沒有允許版友有發檢舉文,就是沒有這類發文權限, 因此回歸刪文要件:非討論政策,予以刪文! -- 所謂法者,大公不公,大仁不仁,  有功於前,不為虧法,有善於前,不為損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6.40

10/25 04:46, , 1F
創板板旨: 希望反覆討論 許多被賦與正義加分 的議題
10/25 04:46, 1F

10/25 04:47, , 2F
背後之成本與 對其他價值觀的衝擊 這是明確的板旨
10/25 04:47, 2F
很好,創版版旨,只有這句話嘛? 開放理哲領域討論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否則請移往政治板 。可提及政策相關政黨 但應以政策討論為主 否則請移往政治、各政黨板 情節嚴重會有處罰 。可提及個人對政策之偏好 與 對政策背後之價值觀之偏好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並充份討論之 否則請移往政治、政黑板 這幾句話,不知你看到哪了? 況且,創版版旨明確的說了,不是要討論政黨、政治人物、選舉、心得文等, 所有發言請集中於「政策」面上的討論, 除了客觀上發言為規範對象外, 倘若意圖攻擊對手而只有心得文或故意用情緒激昂的字眼, 自然也是禁止之列! 可提及個人對政策之偏好 與 對政策背後之價值觀之偏好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並充份討論之 否則請移往政治、政黑板 請問這句話,到底看到沒呢?

10/25 04:50, , 3F
還有 根據罪行法定主義 禁止類推適用 你說沒允許就禁止
10/25 04:50, 3F

10/25 04:51, , 4F
根本就是胡扯 根本就沒有「沒允許就是禁止」的普通規範
10/25 04:51, 4F

10/25 04:52, , 5F
今天討論板務乃是要維護板旨 你們這樣胡搞是不對的
10/25 04:52, 5F
很好,又一重點,沒允許到底等不等於禁止? 沒允許不代表禁止,但是,版規另有規定發言請集中政策討論? 希望我的腦袋沒問題,我的理解是:這版只允許政策討論,其他討論一律禁止 法條用字上,有分「應」與「得」, 前者為強行規定,後者得依意思排除之, 法條有時不會有「應」或「得」,無例外時都是作「應」解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只是刑法並非所有法律都適用之, 況且就連刑法都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有待「法院」解釋, 因此,我沒說類推適用!而是自始至尾都是「直接適用」! 進一步而言,版規是否允許把檢舉文或申訴文放到討論看板上呢? 如果沒有,那就適用一般條款,即把發言當成普通發言, 也因此,不是討論政策者,一律禁止發言! 所謂類推適用,是依據法理把相近的法條拿來適用,準用是法律規定之, 而這裡,不知道哪裡有類推適用的用字?

10/25 04:56, , 6F
而且我老早就說了 用跳針當標準也行啊 我都接受啊
10/25 04:56, 6F

10/25 04:57, , 7F
但是你們先鎖文再公告 公告不附理由 鎖文標準不一
10/25 04:57, 7F

10/25 04:58, , 8F
公告就是公告 標準就是標準 麻煩你們尊重一下自己好嗎?
10/25 04:58, 8F
跳針標準? 先鎖文再公告? 公告不附理由? 鎖文標準不一? 這四個問號,我前前後後說了幾次?你注意到了沒? 把不是你要的答案就當作沒看到,你要我每次都要回答嘛? 跳針標準不是用字相同問題,而是陳述的立場與內容, 這種東西只能自由心證,無法建立標準, 否則,網友們只要避開就行了,這就是精通「抽換詞面」的好處! 這我再第一次公告中說了,看到沒? 「先鎖文再公告」是因為我想兩個一起做,就這麼簡單, 但是由於發文時間與鎖文時間發生落差,所以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至於為什麼要一起鎖,至於為何先鎖文再公告, 從第一篇討論中,我已經說了,不要「過火」,公告就是得必須公告? 請你們自己稍微自制一下,馬上有人推文互嗆,這篇討論名為討論實為警惕! 我在裡面也說了,可不是你o大說的所謂心得文而已! 公告不附理由?我已經說為何我所後面而不鎖前面了! 兩次公告都說了,沒公告違反版規,是因為這是基於版主權限, 版主有權主導討論串的方向,不要使之偏離主題, 三篇版務討論與公告中,已經告訴過你們了,我很不想鎖文請自制! 話說,o大怎不看看你在前各討論回推文中的論述有沒有不同呢? 這樣的發言,不叫跳針?不叫討戰?那麼是叫...?(充分討論?) 鎖文標準不一,是因為執法者對於版規違反的狀況的忍受程度, h版大幾乎只抓廣告文與政治文宣,o版大則主導討論溫度與違反版規, 每個人對於所在乎的與忍受的都有不同,不然就不會有「三個版主」, o大怎不去看看歷次執法狀況呢?哪次有全體版主一致同意的判決?

10/25 04:59, , 9F
政治跟政策板分開 我當然贊同 而且區分標準很明顯
10/25 04:59, 9F

10/25 05:00, , 10F
那些永遠跳針政黨立場的就別來政策板惡搞 這當然應該
10/25 05:00, 10F

10/25 05:01, , 11F
但是政策的執行面、評價方案優劣及選擇 都是政策範圍
10/25 05:01, 11F
政黨立場是不是本版唯一禁止的對立陳述呢? 所以說,本版允許對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大放厥詞? 評價方案優劣可以,我一直都認為可以!但你的方案呢? 有沒有提出來新的方案,讓大家看看?或者你一直重複著別人一樣反對的言論? 那麼,這樣的討論有任何意義嘛? 政治選擇,不是我們能夠做的,因為這要國會同意,政黨協商, 我們不是國會議員,也不是黨籍大老,憑什麼替眾人作出選擇? 倘若你說要為自己做選擇,那麼何必說出來? ok,你說政策執行面,這點我十分讚賞, 但就跟上面一樣,同樣的立場與說話不斷出現, 雙方根本互不讓步,請問有沒有產生「新的東西」?或「共識」? 如果明知無法得出共識,或者明知自己言論會造成對手不爽而發文激辯, 那麼為何不稍微停下?還要執意發言,這是何居心? 當我知道,這個討論串根本沒辦法得出一個「共識」或「多數見解」時, 馬上退出討論,到底是因為沒料,還是因為問題一直輪迴呢? 總之,自己回頭看看,各發言到底重複了多少次? 立場,不只是政黨立場,包含個人對於政策的愛好, 譬如有人認為應該高稅,有人認為應該減稅,這樣算不算立場? 討論「對稅的個人價值觀」對於「稅負政策討論」有任何意義嘛?

10/25 05:03, , 12F
板主任意主觀的把這塊核心討論硬是區隔出去 完全無理
10/25 05:03, 12F

10/25 05:04, , 13F
而且你這篇文章跟su板主回答組務的內容一致嗎?
10/25 05:04, 13F

10/25 05:05, , 14F
人家要你們有共識再回 結果兩個一講話就是兩個標準
10/25 05:05, 14F

10/25 05:06, , 15F
誰知道hou板主是不是也跟你們不同調?
10/25 05:06, 15F

10/25 05:10, , 16F
而且既然這麼會講以前怎樣? 那你怎麼不想為什麼後來
10/25 05:10, 16F

10/25 05:12, , 17F
為什麼後來又把推文加了回來? 這表示利大於弊就要去做
10/25 05:12, 17F

10/25 05:13, , 18F
我非常尊重這裡的板規與板風 但是對沒有相應尊重的板主
10/25 05:13, 18F

10/25 05:14, , 19F
我希望板主可以用尊重自己以及理性自律的態度來經營
10/25 05:14, 19F

10/25 05:15, , 20F
不要這麼輕率的搞爛一個優質的公開板
10/25 05:15, 20F
之所以發生這麼多問題,無非兩件事! 第一,su版大當時尚未掛名,憑什麼指責版友 第二,我當時沒有直接公告(討論算不算打聲招呼)就直接鎖文,讓人很不高興 本版核心討論到底是「做法」,還是「學術理論」或「價值觀」? 我與su版大都認為,本版應該集中「政策做法」上,而非「評價」, 因為有肯定的見解,就會友否定的見解, 這樣的「價值觀討論」根本只是戰文,不是討論! 至於理論,最基本的要求請附上心得,不是隨意亂抄! 別的不說,就法律上也有違反著作權的問題,好歹加個幾筆說是合理使用...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7.44 (10/25 09:03)

10/25 13:48, , 21F
先鎖文往往是為了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接著再補上公告~這
10/25 13:48, 21F

10/25 13:49, , 22F
種處理方式並未逾越版主的職權~在其他看版也很常見~謝謝
10/25 13:49, 22F

10/25 17:05, , 23F
同一段文字竟然可以有如此迥異的解讀 真是太神奇了
10/25 17:05, 23F

10/25 17:07, , 24F
是說討論又回到原點了 依舊是雞同鴨講
10/25 17:07, 24F

10/25 17:07, , 25F
是說你還是把作法跟評價分開,卻沒有得到為什麼可以如此
10/25 17:07, 25F

10/25 17:08, , 26F
你不覺得你的分法還是很主觀的自以為是?
10/25 17:08, 26F

10/25 17:50, , 27F
將所有板務討論一概禁止 只是大開板主濫權方便之門
10/25 17:50, 27F

10/25 17:52, , 28F
你們板主行為標準尺度不一 又禁止板內檢舉申訴
10/25 17:52, 28F

10/25 17:53, , 29F
跳針就算不是講詞面 而是講內容也無妨 這點我沒有意見
10/25 17:53, 29F

10/25 17:54, , 30F
但是你們的執法理由不是如此 而是禁討論選擇政策、上火
10/25 17:54, 30F

10/25 17:55, , 31F
你說的是你不用「跳針」當標準 而是用忍受程度 自制
10/25 17:55, 31F

10/25 17:56, , 32F
來決定是否刪鎖 這種放話就是你認定的公告嗎?
10/25 17:56, 32F

10/25 17:57, , 33F
那就是說 板主下來討論 講一講就說 老子已經不爽了
10/25 17:57, 33F

10/25 17:57, , 34F
名為心得 實為公告警惕 這就是以後的執法SOP就對了?
10/25 17:57, 34F
還有 67 則推文
10/27 16:34, , 102F
更進一步來說,拿經濟學的學派作例子,
10/27 16:34, 102F

10/27 16:34, , 103F
你可以說古典很好,也可以說凱因斯很好,
10/27 16:34, 103F

10/27 16:35, , 104F
也可以說兩者誰好誰不好,只要基於理論或做法都行,
10/27 16:35, 104F

10/27 16:35, , 105F
但是該選擇什麼,不是我們該決定的,這是政治選擇,
10/27 16:35, 105F

10/27 16:36, , 106F
至於價值觀或倫理觀念,更不是這裡所要討論的,
10/27 16:36, 106F

10/27 16:36, , 107F
版旨說的很清楚,可以討論與現實環境因素但集中政策
10/27 16:36, 107F

10/27 16:37, , 108F
但是該多集中,有什麼客觀標準呢?
10/27 16:37, 108F

10/27 16:37, , 109F
如果有那麼就告訴我們吧,如果沒有就是自由心證了,
10/27 16:37, 109F

10/27 16:38, , 110F
難道還要明確的界定「不作為殺人罪與傷害+遺棄罪」
10/27 16:38, 110F

10/27 16:38, , 111F
兩者之間的不同嘛?最後還是法官自由心證...
10/27 16:38, 111F

10/27 16:38, , 112F
不服判決只能請被告或原告上訴至第二審或第三審囉,
10/27 16:38, 112F

10/27 16:39, , 113F
不然還能怎麼辦?
10/27 16:39, 113F

10/27 22:38, , 114F
板主自重喔
10/27 22:38, 114F

10/27 22:51, , 115F
已從激進、緩和、無奈到看開了,以上推文沒有褒貶,
10/27 22:51, 115F

10/27 22:51, , 116F
只是陳述事實,告訴你一件事,版規公佈在外,
10/27 22:51, 116F

10/27 22:52, , 117F
法官自由心證,若有不服只好上訴囉,不然呢?
10/27 22:52, 117F

10/27 22:53, , 118F
我沒跟你說話耶
10/27 22:53, 118F

10/27 23:03, , 119F
是這樣喔...反正,就這樣囉...
10/27 23:03, 119F

10/28 01:36, , 120F
打那段文字只是要凸顯把戰 吵架 議論都歸為討論是何邏輯
10/28 01:36, 120F

10/28 12:32, , 121F
邏輯?我的天啊 這不是邏輯問題是定義問題阿
10/28 12:32, 121F

10/28 12:33, , 122F
你什麼時候清楚去區分這個定義而且使板友認同?
10/28 12:33, 122F

10/28 12:33, , 123F
你不但沒有 還在那邊這個不可以這個也不可以 為什麼呢?
10/28 12:33, 123F

10/28 12:33, , 124F
問了為什麼還是只會說因為不一樣 請問這是邏輯問題?
10/28 12:33, 124F

10/29 19:04, , 125F
沒有邏輯~定義的基礎何在?
10/29 19:04, 125F

10/29 21:18, , 126F
沒有定義怎麼推論的前提。沒有推論怎麼有邏輯問題
10/29 21:18, 126F

10/29 21:32, , 127F
沒邏輯的話~往往就會出現一堆自相矛盾的定義~如:戰=理性
10/29 21:32, 127F

10/29 21:34, , 128F
前提上他們就是一致的阿,怎麼會有自相矛盾?
10/29 21:34, 128F

10/29 21:35, , 129F
我覺得這沒什麼意義,你沒有清楚表示過,也離題了。
10/29 21:35, 129F

10/29 22:36, , 130F
戰=理性在前提上一致?個人的訴求一直都很清楚~也未離題
10/29 22:36, 130F

10/29 22:48, , 131F
我不就說了,為什麼大家要認同你的前提?
10/29 22:48, 131F

10/29 22:49, , 132F
不能覺得戰阿酸呀爭論或是其他很有趣?
10/29 22:49, 132F

10/29 22:49, , 133F
你的訴求只有斷論 而前提不同則得不到你的結論。
10/29 22:49, 133F

10/29 22:50, , 134F
你可以堅持,但你身為板主有義務去釐清這些的想法
10/29 22:50, 134F

10/30 14:47, , 135F
很有趣不代表就符合版旨
10/30 14:47, 135F

10/30 14:58, , 136F
那也不見得違反版旨阿
10/30 14:58, 136F

10/30 19:12, , 137F
吵什麼...不確定概念版主有判斷餘地
10/30 19:12, 137F

10/30 19:12, , 138F
什麼樣叫做戰,就讓版主個案認定,不爽的話去罷免
10/30 19:12, 138F

10/30 19:21, , 139F
都要板主跟版友溝通一下囉 你確定判斷空間還在嘛?
10/30 19:21, 139F

10/30 19:21, , 140F
就是有人申訴去了,不然你以為現在是討論什麼的?
10/30 19:21, 140F

10/30 21:27, , 141F
所以~邏輯就是不符合不等於違反是嗎?
10/30 21:27, 1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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