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破恐同 教育立法應先行 打破恐同

看板Policy作者 (NUNCA MAS)時間14年前 (2011/05/19 19: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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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稱孤)》之銘言: : : 傷害有好幾種,包含身體、利益與情感等, : : 同志婚姻只是「價值取捨上的不同」而已嗎? : : 如果1;33單純的只是價值觀不同,譬如我認為祖先重要,你認為不重要, : : 但是變成了你罵我祖先,那麼對那個人而就會是一種傷害, : : 而當一種「價值觀」變成了一種「信仰」,一旦我們挑戰了也是一種傷害, : : 就像我之前說的,如果異性戀反對同志婚姻,如果這點變成你的信仰, : : 那麼那也會變成一種「情感上的傷害」,而非單純的「不爽」, : : 另一方面,還有很多例如社會關係的破壞等,也會是一種情感上的傷害 : : : 判決,其實也是一種法律信賴的一種表現, : : 因此某些國家特別重視判例與判決,對他們不只是單純的不爽, : : 而是對「可能違背一般法感情或破壞法律原則」的判決, : : 就會是一種對「法」本身的傷害,或制度上的傷害, : : 既然是個「法治國」,當法的信賴受到侵犯時,難道不能說這是一種傷害? : : : 或許,是我們對「傷害」的定義與範圍不同, : : 但是無損於我們討論「同志婚姻是否應該存在」可能會受攻擊的點, : : 我只是提出「可能」的問題而質疑,不是我真的反對, : : 涉及到自己的權利時,總希望在「無壓力」與「無阻礙」下受到保障啊, : : 不然,往後受到的攻擊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 : 只希望台灣人對「性」能夠更開放些,我衷心的期盼著 : : : 就算我們把這情感的傷害,說成「這是片面或主觀」的, : : 卻無法去否認這些情感傷害的存在,以及殺傷力, : : 譬如,被人孤立,被他人當成叛徒,或者不被他人所認同等, : : 很多時後傷害是無法被證明,否則為何「豬八戒」三個字可以值一萬元? : : : 社會關係的破壞、信仰思想的侵犯都是屬於「情感」類的, : : 就算是兩個都具有實益卻相反立場的政策,譬如經濟發展與環保的衝突, : : 傷害是無法在現階段被有效估計,甚至很多時後只是價值的問題, : : 又譬如,教科書禁止講述某段歷史,或把同志批成疾病或異端, : : 對於你說的「實質利益」都沒有傷害,但卻傷害了感情,也會被成政策的阻力 : : : 婚姻制度是一個古老傳統,他涉及的道德、社會秩序、倫常信仰等, : : 當然基於婚姻所組成的家庭也必須負擔社會功能, : : 假使要養小孩或生小孩時,其權益義務如何分配也是個問題, : : 一項政策的產生,勢必發生利益分配、義務分配、感情、道德評價與選擇等, : : 無論是有形的,或者無形的,無論是利益,或者傷害,都必須要考慮, : : 當我們要顛覆傳統時,除非有辦法提出一個更完整的制度,不然就是革命, : : 否則就是先獲得社會觀感的容許、認同、支持,形成多數後變成法案, : : 或者不用透過制度或法律,透過習慣、經驗的累積來形成「法習慣」, : : 如此也比直接討論同志婚姻,會好比較多.... : : : 況且,你真的確定要提出嗎?台灣人對「性」的態度,似乎並非十分開放! : : 我覺得讓台灣對「性」的態度開放,其他問題都是旁枝末節 我還是無法認同你的情感傷害 首先 你提到的是彼此用語上的傷害 政策的方向並不一定伴隨言語或說詞上的傷害 以同志婚姻或同志平權而論 同志婚姻或同志平權本身就會有你所謂的豬八戒效果? 所謂豬八戒的效果是在言語還是價值上? 我並不否認言語使用上可能帶來的傷害 而是在政策在價值挑選上即有傷害嘛? 被拒絕也不是說直接否定多數意見的價值 或是對其價值進行羞辱 你提到教科書的例子 很明顯就是牽涉到歧視跟破壞價值多元 也不是這個脈絡下的問題。 你似乎誤解了我的說法 今天的政策可以是互相包容讓雙方落實自己權益 不能因為多數主張少數的權利不該保障或落實 就說落實這些就是對多數的傷害 在同志婚姻若是多數反對的提案被反對 不代表多數的價值被否定 既然沒有被否定何來的傷害? 這跟你的豬八戒不同 豬八戒已經是對人格有某些程度的否定 同志婚姻並不是這樣的脈絡 多數反對同志婚姻沒人可以說這是對或錯 只是這多數意見不被採納 反而呈現不同的婚姻與伴侶的面貌 保守的多數人仍舊保有詮釋空間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22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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