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看板Policy作者 (rane)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7:21),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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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dtender (Desmarais)》之銘言: : 恕刪 : 對於該不該廢死刑,「該」會「不該」的問題我沒什麼興趣,只是有幾個問題想知道, : 首先,如果司法有權對個人的生命進行剝奪,那麼群體就有權力決定個體的生死。 : 如果這個命題為真,那麼人權是不成立的,因為人權是紮紮實實地回到個人為出發點 : 看事情的,就是人道主義。 有沒有很多人跟我一樣看不懂這個邏輯,為什麼群體決定個體生死人權就會不成立 那麼群體決定永久隔離一個人 人權就會成立 群體決定處罰一個人 人權就會成立 : 如果一個群體有權決定個體的生死,那麼多數決定少數的生活就是正當的,多數暴力 : 就是正義的。即代表主權的司法有權力決定代表人權的個體,那麼國家就得以主權之 : 名,進行對國民生活的多重干涉與生命剝奪而沒有對錯的問題。 沒有一種制度和生活能完全免除對個人的干涉,只有程度輕重的問題 : 如果一個代表國家的法官,有權力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那麼他就不是人,是神,因為 : 神不會犯錯,所以所有的死刑應該都是沒有爭議的,但是為什麼現在會有爭議? 事上沒有什麼事是沒爭議的,連神都有爭議,連神我都不會覺得不會犯錯 只要是人都有爭議,只有大家都被機械植入同化才不會有爭議 : 有爭議,代表了有錯誤出現,那麼在司法在進行結束生命的同時,是否要為他的錯誤 : 付出代價,就像死刑犯為他侵害社會的法益付出的代價一樣,但是司法有付出等價的 : 代價過嗎?如果沒有,就代表國家殺人絕對正當,所以雖然個人不能殺人,但是在戰爭 : 時殺人就是正當的,因為他代表國家。 沒有死刑犯侵害的是社會法益,會被判死刑的大部份都是因為侵害個人法益 這個問題在於我們要不要允許制度殺人,以及要容忍到什麼地步 如果是零容忍的化,即便別人要侵犯引發戰爭,我們都不該殺人 以及不要使用任何可能造成死亡的東西 : 最後,執行死刑越多的社會,會促進犯罪率提高,反而增加更多的死刑犯,更增進犯罪 : 模式的極端化,犯罪背後潛藏的社會問題,才是降低犯罪率的關鍵。所以,世界上還保 : 留死刑的地區,大多是治安不佳、社會信任度低的地區。 即便廢除死刑是國際化潮流,也得不出執行死刑為促進犯罪的提高 那反證是廢除死刑犯罪率降低了 這其實是個很難被量化研究和調查的數據 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方,那些數據都很難獲得普遍的認同 : 人有權對人進行隔離沒錯,但人是否有權決定人的生命?如果有,那殺人就無罪,自殺 : 更是合法的。 為什麼可以對別人隔離就沒錯,我相信對很有些人而言,隔離是比死對他更不人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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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問題,很少拿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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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是那個成立,那國家就不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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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否應存在,本就可以商榷啊!有什麼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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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樣說,事情都不用作了,你逼人家尿在馬桶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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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人道,甚至你要他穿褲子都不人道 比死還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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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 犯罪和懲罰是要有一個相對的對價關係 死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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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是因為無可挽回 對價也無從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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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10, , 8F
人道? 我不認為我懂什麼人道,只是覺得死刑本來就是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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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11, , 9F
頓的存在.台灣在法律精神的研究上,似乎太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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