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 引述《wildtender (Desmarais)》之銘言:
: 恕刪
: 對於該不該廢死刑,「該」會「不該」的問題我沒什麼興趣,只是有幾個問題想知道,
: 首先,如果司法有權對個人的生命進行剝奪,那麼群體就有權力決定個體的生死。
: 如果這個命題為真,那麼人權是不成立的,因為人權是紮紮實實地回到個人為出發點
: 看事情的,就是人道主義。
有沒有很多人跟我一樣看不懂這個邏輯,為什麼群體決定個體生死人權就會不成立
那麼群體決定永久隔離一個人 人權就會成立
群體決定處罰一個人 人權就會成立
: 如果一個群體有權決定個體的生死,那麼多數決定少數的生活就是正當的,多數暴力
: 就是正義的。即代表主權的司法有權力決定代表人權的個體,那麼國家就得以主權之
: 名,進行對國民生活的多重干涉與生命剝奪而沒有對錯的問題。
沒有一種制度和生活能完全免除對個人的干涉,只有程度輕重的問題
: 如果一個代表國家的法官,有權力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那麼他就不是人,是神,因為
: 神不會犯錯,所以所有的死刑應該都是沒有爭議的,但是為什麼現在會有爭議?
事上沒有什麼事是沒爭議的,連神都有爭議,連神我都不會覺得不會犯錯
只要是人都有爭議,只有大家都被機械植入同化才不會有爭議
: 有爭議,代表了有錯誤出現,那麼在司法在進行結束生命的同時,是否要為他的錯誤
: 付出代價,就像死刑犯為他侵害社會的法益付出的代價一樣,但是司法有付出等價的
: 代價過嗎?如果沒有,就代表國家殺人絕對正當,所以雖然個人不能殺人,但是在戰爭
: 時殺人就是正當的,因為他代表國家。
沒有死刑犯侵害的是社會法益,會被判死刑的大部份都是因為侵害個人法益
這個問題在於我們要不要允許制度殺人,以及要容忍到什麼地步
如果是零容忍的化,即便別人要侵犯引發戰爭,我們都不該殺人
以及不要使用任何可能造成死亡的東西
: 最後,執行死刑越多的社會,會促進犯罪率提高,反而增加更多的死刑犯,更增進犯罪
: 模式的極端化,犯罪背後潛藏的社會問題,才是降低犯罪率的關鍵。所以,世界上還保
: 留死刑的地區,大多是治安不佳、社會信任度低的地區。
即便廢除死刑是國際化潮流,也得不出執行死刑為促進犯罪的提高
那反證是廢除死刑犯罪率降低了
這其實是個很難被量化研究和調查的數據
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方,那些數據都很難獲得普遍的認同
: 人有權對人進行隔離沒錯,但人是否有權決定人的生命?如果有,那殺人就無罪,自殺
: 更是合法的。
為什麼可以對別人隔離就沒錯,我相信對很有些人而言,隔離是比死對他更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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