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基本工資
老實說,有看沒有懂
很多討論內容都只是「意向」的表達,引用的數據也能不構成論述
比如說 「法定薪資 低於 物價水準」
這是什麼...
我大概可以理解你覺得法定薪資不夠讓民生使用
但 1. 物價水準 不等於「非消費性支出」
2. 「非消費性支出」 又未必全算「最低生活費」
最低生活費
http://sowf.moi.gov.tw/10/9104-1.htm
台灣省 9,829 台北市 14,152 高雄市 10,991
而「最低薪資」也不全靠「最低生活費」計算
http://blog.udn.com/tpa285/3225351
民國96年時則將基本工資從月薪1萬5840元調升至1萬7280元,因在這之前的十年都未調整
過,在考量當下的經濟成長、消費者物價指數等因素,因而將月薪調漲9.09%,至於時薪
方面,為避免同工不同酬,將時薪從66元調至95元。
有勞工團體認為應該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漲費來調漲最低薪資
但當年訂定15840的參數就不只有物價指數(對照更之前的6千多調漲)
而是重新考量了一般民眾
也不只是算最低生活費,所以這也只是勞團一廂情願的算法
倒是,按往例「公務員薪資」是按物價指數波動的 -- 不過這也凍漲了好多年
所以談不上所謂「低於 物價水準」
更何況我們也不知道英國日本是如何設計最低薪資的
更何況,民生物價指數 與 最低薪資 的相對關係
與是否採行 分區最低薪資 也看不出關聯性
又所提(分區)「薪資差距小」 本身是規定全國性最低薪資後的結果
以此作為不需要分區薪資的依據並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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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說:「基本工資設太高定義為法定基本工資 > 市場均衡工資」
這又從何而來?
基本工資 算高還是低 和 受薪者平均工資 可以說沒什麼關係
基本工資的設計,是社會福利導向,考量到類似(但不全然是)家戶最低生活費用的概念
如果基本工資過低,應該是指不敷受薪者生活所需
而所謂基本工資過高,在相關領域討論裡
應該是 新最低薪資 超過了 原使用最低薪資的勞僱契約的僱方所能接受的薪資上限
而造成 原使用最低薪資的勞工 反而因而失業
這與加入非使用最低薪資的受薪者計算的 社會平均薪資 沒有因果關聯
實際上政府也不太可能去制定超過平均薪資 的 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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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比如 最低薪資 影響物價 的討論
薪資是會影響物價
但如上述 最低工資並不等於社會中的企業薪資成本
最低工資能影響的只有使用最低工資的僱方
又,這些僱方的薪資成本未來主要來自最低薪的聘僱
( 店長、正職 的人數or薪水可能占人力成本多數)
且,人力成本又未必影響定價的總成本的大宗
以上兩者的成數或許可以算是不低
也就是,如果說「最低薪資」對「勞力密集產業」的價格競爭力 的影響
或者說 對「勞力密集產業 的商品價格」的影響是有的
但,勞力密集產業的商品 並不是民生物價指數的大宗,也不是一般人生活的大宗
比如說,泡沬紅茶店算勞力密集產業(店租視為固定成本的話)
但,(同規格的)電腦 一年跌價一成 3500 可能就夠你每天喝的珍奶漲10元
也許調漲最低工資會讓珍奶漲個5塊吧,卻無法影響電腦價格的下跌
單從經濟數據來看,自然會有 基本工資上漲 而 民生物價下跌的趨勢
而且,最低工資的有效性
除了影響它對保障使用最低薪資的受薪階級國民的生活水平的效力
也同時影響了 它對使用最低薪資、並以之為主要成本來源的商品價格的影響幅度
比如說,時薪九五後,的確有些消費性商品,像泡沫紅茶、速食業 應聲漲價
不過,在反映完原物料成本後,因應自由競爭,與 gdp成長不大的效應後
最後泡沫紅茶還是面臨價格壓力
越來越多的店家不採用最低薪資,來維持一杯600cc 10塊的價格競爭力
更何況,無論珍奶還是電腦 在民生物價指數中的比例都不重
甚至,民生物資中的 食、衣、行
主要都不是勞力密集產業,而多半受進口原物料影響
所以,可以說去比對這兩個數據歷年的變化其實沒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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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依往例,在這篇之後,請各自最多再發一篇作結論 (無論是否同標題)
多的我會把新回文刪除 並 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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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 鳳 宮 第三十首 丙癸 中吉 柳毅傳書
奉公謹守莫欺心 自有亨通吉利臨
目下營求且休矣 秋期與子定佳音 二零零九 三月 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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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9:5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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