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接觸到一件案子

看板Patent作者 (kaikai)時間16年前 (2007/10/23 11:54), 編輯推噓7(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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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kw:我沒想到,k大站在事務所立場,只是為了出來幫事務所脫責 10/23 11:12 → lkw:不用一直辯我是不是猜想 10/23 11:13 → lkw:你對這件案子跟這家代理人的了解,沒有我深 10/23 11:14 → lkw:是誰猜想?? 10/23 11:14 → lkw:k大應該出來開事務所,而且照著你的生意邏輯去做 10/23 11:15 → lkw:我相信一定很賺錢 10/23 11:15 → lkw:我還是維持我一開始的論調,代理人打字翻譯校稿的工作沒做好 10/23 11:16 → lkw:責任就在代理人,而不在申請人 10/23 11:17 → lkw:就這個錯誤的修正,代理人應主動修正,而不該再跟申請人索價 10/23 11:17 → lkw:如果今天申請人知道這件案子是要准的,而因為代理人的疏忽,那 10/23 11:18 → lkw:有的吵了 基本上 你是完全不知道別人在說啥 就是了 你連 申請人 是不是 "打算放這件案子" 都不知道 就在那裡說 "事務所不盡責" 事務所 要跟 "申請人索價" 你會不會 想太多了 ???????? 就像你說的 代理人應主動修正 小事一樁 那為何 事務所 不去作 ???????????? 你有沒有想過 這跟本就是 申請人已經 放棄這個案子了 你難道 不明白 "不作為" 就是一種作為 這個道理嗎??????? 事務所 難道會笨到 不知道 不作為 專利不會准嗎????????? 會完全不對一件案子 不作任何作為 基本上 就是 已經得到對方的某些 指示 才會作 "不作為" 這種處份 不然主動提修正很難嗎?????? 要繳額外費用嗎???????? 難道 事務所不知到 提修正 就可再讓案子活久一點嗎????????? 可是 你在完全不了解 申請人與事務所的聯繫過程 就一股腦的指責事務所 還說我在替事務所 "脫責" 真的很好笑 我是能幫 事務所 "脫" 那些 "責" 要是 那個事務所 真的那麼顢頇 把代理人要的案子搞死了 相信我 這不是我們在這裡嘴砲 就能幫他們脫責的 更好笑的是 你還在這理狗拿耗子地 指責事務所不負責 人家 國外代理人 和 申請人 都沒在嗆聲 你在激動啥 mind your own business 把你自己的業務搞好就好 不要對自己一無所知的事 亂發議論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 這篇是在發發牽騷 : : 事務所有時候做事要憑良心啊.... : : 事情是這樣的 : : 一件國外案 : : 因為請求項有一個字明顯少打了 : : 局內發了一個通知函給代理人 : : 請代理人函修 : : 結果,過了六十天,沒來修 : : 我好心打電話去問 : : 結果事務所說:已經通知了申請人,但申請人沒回應,請局內依職權辦理... : : 原本可以准的案子,就這樣要駁掉? : : 而且這是件翻譯案,翻譯的工作不是事務所做的嗎? : : 只是少一個字,這應該是事務所漏打吧 : : 責任在事務所身上,怎麼還去跟申請人........(要錢...) : : 唉..... : : (抱歉,個人不是很清楚外面事務所的生態,只是發個牢騷...) : 不好意思 你自己都說不清楚事務所的生態 : 為何 在一開始就指責 事務所做事 不憑良心 : 您這樣的指責 難道不是犯了先入為主 的迷思 : 基本上 事務所 在專利申請上 (特別是國外案) : 主要只是處於 一種接近 代書與顧問 性質的角色 : 至於要如何處理一件案件 : 事務所沒有代替申請人 下決定的 "權利與義務" : 對於 專利局的 任何處置 : 事務所該作的 就是 為申請人詳實報導 並分析利害 : 事務所沒有任何權利為 自己的客戶 下任何決定 : 除非該問題是源自於該事務所作業上的疏失 : 否則就 您的陳述內容 我不覺得 該事務所有任何失職之處 : 就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也曾遇過類似您說的狀況 : 而那件案子 國外代理人已經來信說要放棄了 : 所以我們也是回覆 專利局 請專利局 依職權處分 : 請問 你覺得 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的作為有 不負責任之處嗎???? : 今天 你所能看到的只是 那件案子的冰山一角 : 你又有何基礎說 這是因為事務所怠惰 而不是 申請人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專利了 : 您這樣的指責 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 這篇是在發發牽騷 : : 事務所有時候做事要憑良心啊.... : : 事情是這樣的 : : 一件國外案 : : 因為請求項有一個字明顯少打了 : : 局內發了一個通知函給代理人 : : 請代理人函修 : : 結果,過了六十天,沒來修 : : 我好心打電話去問 : : 結果事務所說:已經通知了申請人,但申請人沒回應,請局內依職權辦理... : : 原本可以准的案子,就這樣要駁掉? : : 而且這是件翻譯案,翻譯的工作不是事務所做的嗎? : : 只是少一個字,這應該是事務所漏打吧 : : 責任在事務所身上,怎麼還去跟申請人........(要錢...) : : 唉..... : : (抱歉,個人不是很清楚外面事務所的生態,只是發個牢騷...) : 不好意思 你自己都說不清楚事務所的生態 : 為何 在一開始就指責 事務所做事 不憑良心 : 您這樣的指責 難道不是犯了先入為主 的迷思 : 基本上 事務所 在專利申請上 (特別是國外案) : 主要只是處於 一種接近 代書與顧問 性質的角色 : 至於要如何處理一件案件 : 事務所沒有代替申請人 下決定的 "權利與義務" : 對於 專利局的 任何處置 : 事務所該作的 就是 為申請人詳實報導 並分析利害 : 事務所沒有任何權利為 自己的客戶 下任何決定 : 除非該問題是源自於該事務所作業上的疏失 : 否則就 您的陳述內容 我不覺得 該事務所有任何失職之處 : 就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也曾遇過類似您說的狀況 : 而那件案子 國外代理人已經來信說要放棄了 : 所以我們也是回覆 專利局 請專利局 依職權處分 : 請問 你覺得 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的作為有 不負責任之處嗎???? : 今天 你所能看到的只是 那件案子的冰山一角 : 你又有何基礎說 這是因為事務所怠惰 而不是 申請人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專利了 : 您這樣的指責 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9.228

10/23 12:19, , 1F
我的重點就是"准"與"還沒准",會影響申請人還要不要這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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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20, , 2F
修正到局不需繳費,但有些事務所是會跟申請人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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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24, , 3F
還有,這裡是專利版,應該是跟專利有關的事才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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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24, , 4F
10/23 12:24, 4F

10/23 12:25, , 5F
你怎麼眼光狹小到我只能討論我業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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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0, , 6F
你怎麼知道 該事務所沒跟代理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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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再小小修正 就會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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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2, , 8F
60 天的時間裡 可以溝通的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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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3, , 9F
還有 如果專利權人 覺得准那那件案子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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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4, , 10F
他就不會要事務所放棄了 你以為專利權人是阿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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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5, , 11F
"准"與"還沒准" 絕對不會是 申請人要不要專利的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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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6, , 12F
該專利的效益 與 成本 還有整體專利佈局 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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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7, , 13F
專利事務 不是只有申請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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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8, , 14F
對專利權人來說 沒用的專利 就算准了 也只是璧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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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9, , 15F
唉 ~~~~~~~~ 我真是 眼光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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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1, , 16F
還有 這一系列文 本來就該針對 你可以認知的部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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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2, , 17F
你的說法只是在模糊焦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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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3, , 18F
K大我覺得你要看清楚原PO有說到...申請人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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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有沒有負責任 不是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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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4, , 20F
今天是漏字的問題,把這個字補齊了..本來就是事務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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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4, , 21F
畢竟人家原文說明書又沒有漏字...事務所只有一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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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5, , 22F
沒有回應..就要放棄這個案子..是乎沒有什麼職業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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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 難道你不知道那是一種脫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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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6, , 24F
況且..把這個修正的核駁理由給外國申請人..她已是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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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6, , 25F
吧..畢竟原文又沒錯..你要外國申請人回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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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6, , 26F
事實上 我以前的事務所 在代理人放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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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都是這樣回專利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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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7, , 28F
那是申請人自願放棄啊... 跟你事務所把人家的案子搞砸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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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8, , 29F
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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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事務所不會主動跟專利局說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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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務所要放棄。。道義上也要跟申請人詢問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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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8, , 32F
而會托到 專利局 依職全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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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9, , 33F
那這樣以後棘手的案子..事務所就主動放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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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9, , 34F
反正可以跟申請人說。。。。”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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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如果 代理人將來有意見 我們也有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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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0, , 36F
我想請問g兄一下,你是幹這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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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0, , 37F
反正我該收的錢有收到就好了...管你專利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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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0, , 38F
撐到最後一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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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0, , 39F
基本上,是不可能有"棘手的案子讓它自己死掉"這種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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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1, , 40F
g 兄 和原 po 犯了一樣 "想當然爾"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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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這行 不是重點。。重點是不喜歡你一開始就喜歡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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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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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1, , 43F
常見情況是發明人要繼續答辯或放棄 事務所都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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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2, , 44F
事務所對棘手案件 會轉案給其他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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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2, , 45F
在這個例子中,一個簡單的修正就可以讓案子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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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2, , 46F
推h大..k大你一直在你的邏輯中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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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3, , 47F
一般而言是不會有放棄的可能.申請人主動放棄此案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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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3, , 48F
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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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3, , 49F
不會故意讓他死的 沒信譽的事務所 是活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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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3, , 50F
這是我回你文的原因..因為你根本沒有就原PO的文章去做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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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4, , 51F
論..你只是看到有人嗆事務所..就跳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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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04, , 52F
其實k大要表達的意思跟我很像.只是比較直了一點.
10/23 13:04, 52F

10/23 13:04, , 53F
我的邏輯?????? 願聞高見 麻煩請回篇好文指出來
10/23 13:04, 53F

10/23 13:05, , 54F
原 po 的文章根本就是幻想文 我指出他幻想的地方不是嗎
10/23 13:05, 54F

10/23 13:07, , 55F
請問除了 語氣有比較嗆 我的邏輯那裡有問題
10/23 13:07, 55F

10/23 13:08, , 56F
g 大我等你回文指出 我那裡邏輯有問題
10/23 13:08, 56F

10/23 13:10, , 57F
在回下去也只是戰文..你跟原PO戰吧.我擰可去看八卦版..
10/23 13:10, 57F

10/23 13:11, , 58F
嗯 ~~~~ 所以你只是來嘴砲一下 ?????? 慢走
10/23 13:11, 58F

10/28 16:16, , 59F
就我一個旁觀者來看 k從頭到尾都在嘴炮 而且不只一下
10/28 16:16, 59F
文章代碼(AID): #177N28Qx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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