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學生會費(收費緣由)
除了法律問題之外,我覺得學生會在處理上也有瑕疵
(以下是假設學生會此次收取會費的行為「完全合憲合法」)
既然學生會費不是強制徵收
為什麼不在劃撥單的備註欄或另以紙張文字註明「自由繳納」?
把可以「自由繳納」與「強制繳納」的單據放在同一個信封裡
統一以學校名義寄發,卻又沒有註明清楚其中一部分是自由繳納
這點是我不能認同的處理方式
我不猜測學生會「主觀上」有沒有搭順風車的意思
但在客觀上會有學生被引導為「兩份都是要繳的」(我收到的時候就是)
(因為一份是確定強制,一份不清楚,而兩份是放在一起且以學校名義寄發)
當然
學生會可以大聲說「不會自己反面解釋喔?」或「我們也沒說強制繳納啊?」
但如果學生會真的只是基於「學校幫幫忙,一起寄發」這個技術問題
而沒有一絲一毫「跟著註冊單一起寄發,會『引導』比較多學生繳納」的盤算
那為什麼不正大光明的註明「自由繳納」呢?
一來不會讓學生被「引導」
二來也可以測試台大學生對於學生會或學生自治的「真實」認同或支持
所以我的疑問是
學生會既然光明磊落,為什麼這麼吝嗇於註記?
全國最高學府的學生會會沒有想到有同學被誤導的可能性嗎?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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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一提
置底文裡那句「現任學生會長仍然決定為同學保留自由繳納的權利」
真的很值得商榷
至少
在板上法律系同學提出的教育部回函為真之下
這句話實在可笑,甚至有點可恥
難不成學生自治的意涵
是讓會長一人來決定全校同學本來就依法享有的權利嗎?
原諒我放肆一點
有本事,這位「現任學生會長」就不要幫同學「保留」這份權利看看
最好再明一點,把學生會費跟註冊掛勾,不繳會費就別想註冊
看看到時候的局面,再回來想想上面那句「恩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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