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學生會費(收費緣由)

看板NTUSA作者 (打烊了。)時間18年前 (2006/08/30 17: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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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traDNA (Robben's Goal!)》之銘言: : 更重要的是,我不認為每一個學生不會因為繳了學生會費之後, : 就會變得對學校的公共事務有所了解。 我相信有繳學生會費的人,罵(監督)學生會會更賣力,因為關鍵是有「參與」。 繳學生會費確實就是一種實際上的參與, 當然,沒繳學生會費當然也可以,也應該,監督學生會, 做的好鼓鼓掌,做不好測幹醮,但是不打高空, 有繳錢的人心態確實會比較不一樣, 因為他真正的當了學生會的頭家, 如果這個領錢的員工怠慢了頭家,頭家的不爽與回應是相當可以預期的。 : 學生會可以收錢,應該收錢,這個我同意, : 但用什麼方式去爭取學生的支持,是更多人在意的。 那還請明確建議幾種合於新大學法的收費模式。 講出一種也可以。 : 很多人,都不是在乎這種小錢,只是看不慣這樣的方式。 到底是怎樣的方式?全國絕大多數要收學生會費的學生會, 也就是依循這個傳統模式而已。 今天不是講「哪個地方不死人」,但哪個學生會收費不是用這樣的方式? 到底可非難性可責性在哪裡? -- 你是否還記得?共和國的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217 ※ 編輯: dearyou 來自: 140.112.155.217 (08/3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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