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學] [(x-1)(x-2)]/(x-2)的定義域

看板Math作者 (悟道修行者)時間11年前 (2013/04/24 19:50), 編輯推噓6(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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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yumagic424 (油油麻雞客)》之銘言: : 標題: Re: [中學] [(x-1)(x-2)]/(x-2)的定義域 : 時間: Wed Apr 24 18:17:41 2013 : 我認同你所說的, 這部份大部份的書都講得不清不楚 : 但我倒不認為講得清楚一定要用嚴謹的證明 : 這個相等是極限式的相等, 並不是函數相等 : y=x-1 是一條直線 , 當x→2 時 , y會 .... : 由於y=x-1是連續函數, 所以極限值會等於函數值 : 所以y會趨近到, 2-1=1 : 問題就在這了, 教科書都是一節一節主題地這樣講下去 : 介紹了極限, 下個主題才是介紹連續 : 可是在介紹連續以前, 就已經開始做許多極限式的問題 : 就已經讓同學將x→a的那個a代進x : 我自己在教微積分的時候, 我將極限簡單介紹以後, 就會繼續去講連續. 我覺得解極限的問題沒有一個地方需要用到連續啊? 可以舉例子嗎? lim log(x^2+3x+1) ? x->3 : 也介紹了連續函數做加減乘除及合成以後仍是連續函數 : 介紹得差不多再回來做極限的問題 : 這也有個缺點, 學生不夠信任你時, 可能以為這個人教課怎麼跳來跳去的 : 再來就是本串文的問題, 關於為什麼可以消去 : 通常我講這個也會去特地強調 : 這是極限式的相等 : 若是以函數相等的角度來看 : (x+2)(x-1) : ────── ≠ x-1 : (x+2) : ↖以下簡稱它為 g(x) : ╭ x-1 , x≠2 時 : 事實上, g(x)={ : 這兩個是不同的函數, 幾乎要相等了, 但就差在 : 你把直線y=x-1 挖掉一個點, 便得到g(x) 當初在完全沒參考資源的情況下, 我無法接受 lim (x-2)(x-1)/(x-2) = lim x-1 的理由是因為消掉 x-2 我認為我如果是老師,跟同學這樣講,也會很心虛。 問過很多人,都講得模模糊糊的, 後來我自己想出一套說法,能說服我自己, 也就是您所提的挖洞理論(James Stewart也是用這解釋) 這我覺得很ok了。感覺上也足夠嚴謹,雖然少一點味兒(symbol)。 : 然而我們現在是在處理極限式 : 當我們寫 lim g(x)=x-1 : x→2 : 我們事實上並不是在說 g(x)=x-1 : 我們是說, 當x→2 時, g(x)和x-1會有相同的極限 完全跟我當初想出來的解說方法一樣。 這講法跟 lim (x-2)(x-1)/(x-2) =====> 消掉 x-2 得 =====> 原 = lim (x-1) = 1 的講法不一樣。 前者是用:「畫個圖, 我們是說, 當x→2 時, g(x)和x-1會有相同的極限」 後者是用:「x趨近於2,但不是2,所以x-2不是0,分母不會無意義,分子分母一起消掉」 顯然,多半的人都較喜歡前者的講法,可是多半的老師想不到前者的說法, 都以後者這樣做解釋,講得理所當然貌。 因為敏感的人馬上就會想: 學生: 喔, x不是2, 那為什麼後面lim(x-1) 又可以把2帶進去哩 你不是說 x ≠2 嗎? 老師:ㄜ...後面是2啊,我只是說你在看分子分母時,x-2≠0 學生: 什麼一下是2,一下又不是2,你把我搞得好亂! 老師:趨近,但不是。 (x-2) 0  學生:那是不是說 lim ------- ≠ ---- = 0 ? x->2 6 6 老師: 沒有....x趨近於2,x-2就趨近於0,它是0.... 結果當然是 0/6 = 0 學生: 可是你一開始在 lim(x-2)(x+1)/(x-2) 的時候,      明明就跟我說要我放心,x-2不是0,可以開心消掉 現在又跟我說 (x-2)/6 的分子就是不折不扣的 0 你搞得我好亂啊.............. 老師: 這..你要這樣想:擺分母的 x-2 =0 是假的 (x-2)/6 的分子的0是真的,所以 lim (x-2)/6=0 學生: ....................... 那這個 lim (x-2) 是多少? x->2 老師: 是0啊 學生: 冏.............. 我被你搞混了 x-2 lim -------- 是多少? x->2 x-2 上下極限都是 0,但又不是真的0造成無意義,所以可以一起消掉0 變成1 老師: 這樣解釋沒錯,你終於懂了。 x^2-x-2 0 學生: 那我問你一個問題 lim ------------ = ------ x->2 x^2+3x-10 0 上下極限都是 0,但又不是真的0造成無意義,所以可以一起消掉0 變成1 明明就同一套說法,為什麼參考書寫答案是七分之三耶.... 老師: 這..... 我..... 這樣解釋的問題在於, (x-2)(x-1) lim ----------- x->2 (x-2) (2-2)(2-1) 你不能抽出來觀察: ------------ (2-2) 不然你得到的 0/0 一下會是 1 一下無意義 一下是七分之三 你唯一的立論依據就是: http://ppt.cc/0vtI http://ppt.cc/8M6O : 而這原因就在於, 當x→2 時, 我們是看 : 所有不等於2的x, 越來越接近2的時候, y會跟著趨近到何值 : 而既然限定不等於2的x , 在x≠2時g(x)不就等同於x-1了嗎? : 那麼它們在x→2 時, y就會趨近到同一個值 這說法和本文最上面所引用的你的文章本質相同,基本上是同一個東西 也就是挖洞理論. (自己取的名字:p ) 只是求學過程中沒有遇到有老師這樣說 唉 後來看到 Larson 才甚是感動, 因為他還提出rigorous proof : 另外我想強調的是 : 歷史學跟你想的並不一樣 : 你所說的是國高中的歷史科 : 史家治學之嚴謹不會輸給數學家 : 歷史學者寫書比數學家寫書還要費功夫、講究 : 有空可以翻一下這本書 : http://tinyurl.com/avjgsep 我沒有調侃歷史學家的意思~~ 當初只是單純表達「把數學當歷史來背」之意。 因為背的學科第一反應就是想到歷史(高中歷史)。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01.3.41.143 : ※ 編輯: yuyumagic424 來自: 140.112.233.127 (04/24 18:29) : ※ 編輯: yuyumagic424 來自: 140.112.233.127 (04/24 18:30) : 推 levinc :推!認同~所謂嚴謹並非一定要賣弄「符號」表達 04/24 18:40 : → levinc :以前曾翻過一本高等數學 幾乎全以文字表達的! 這種 04/24 18:43 : → levinc :書相當嚴謹也清楚 只是「不習慣」要自己轉換「語言」 04/24 18:45 伸書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144 簡單來講, (x-2)(x-1) lim -------------- 判斷他是誰的時候 x-2 (x-2) 0*1 你不能用模棱兩可的說法: x-2 趨近於0; x-1 趨近於1; 所以 = ----- 0 又x只是靠近2, 不是真的等, 所以它不是0, 可消, 得1 -------- 你最好還是用:http://ppt.cc/8M6O 或者yuyumagic大的 : 若是以函數相等的角度來看 : (x+2)(x-1) : ────── ≠ x-1 : (x+2) : ↖以下簡稱它為 g(x) : ╭ x-1 , x≠2 時 : 事實上, g(x)={ : 這兩個是不同的函數, 幾乎要相等了, 但就差在 : 你把直線y=x-1 挖掉一個點, 便得到g(x) 挖洞理論。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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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值代進去就是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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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說「x是2」那個就是在說連續 所以直接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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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19:56)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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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極限的概念才是老師要給學生最重要的東西,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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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那邊賣弄epsilon-delta。就例如原PO現在這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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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知道極限的概念就能輕鬆解決,也不會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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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有點誤會我的意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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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我文中某一段標成紅色了 請再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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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懂到底消去x-2有哪兒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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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限的e-d定義也是要0<|x-2|<d啊,此時x當然不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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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在2附近"遊蕩"的實數,最遠不能跑到d。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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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x很接近2但不是2"其實只是e-d定義的直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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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消掉沒錯。因為極限只需要在x=2附近有定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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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2那點並不要求要有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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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定義再考慮極限時0<|x-2|<d,.....所以x-2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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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極限時(x-2)(x-1)/(x-2)可以同時消掉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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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就結果上、列式上 (x-2)(x-1) lim ---------- = lim (x-1) = 2-1 = 1 沒有錯。 x->2 (x-2) http://ppt.cc/8M6O Ron Larson 在這邊用的解說很好,「像幹除法那樣除掉x-2」 只是如果不用挖洞理論,而用因為x在2附近遊蕩, x根本不會是2來解釋: (x-2)(x-1) 1 因為x≠2,so lim ----------- = lim ---- (x-1) = lim(x-1) = 1 (x-2) 1 ↑↑↑消掉x-2 x^2-x-2 照此脈絡解釋: lim --------------, 其中的 x^2-x-2 =0, x^2+3x-10 = 0 x->2 x^+3x-10 這裡也是 0/0,剛才也是看到0/0, 一下說剛才的0/0兩者消掉可得1, 一下又說這次的0/0兩者不能消掉,不會得1。對學生來講實在很弔詭不是嗎? 難到 lim (x-2)=0 的 等於0 和 lim (x^2-x-2) 的等於0,形式、效力、威力不一樣? 學生一定會覺得很弔詭吧? 我的立場: 1. 挖洞理論解釋(本質也差不多是ε-δ證出來的那Theorem),就很嚴謹扎實。 2. 老師不必要求學生會證ε-δ,但至少要講得出邏輯脈絡來, 就好像代數基本定理,我們高中時不必會證, 但要講得出 「x^3-2x^2-199x+6=0 必有一實根」的邏輯根據出來。 3. 在解lim(x->9) x^2 的時候,可以想成 x趨近於九時的拋物線y=x^2,也趨近於81。 這點很直觀,教學上理解上不妨這樣用。 但我龜毛的覺得提完直觀說法(牽扯到連續.所以稍不喜歡) 也還是希望老師以及書能講一下純粹的代數上「它到底怎麼推出來的邏輯脈絡」 我們是透過三四個 basic limit 出發 ex: lim(x->a) 的 x/ x^n/logx/ 根號x/ sinx,cosx,tanx 每一個我們都用ε-δ證過) 再利用 Limit properties: lim[f(x)+g(x)]=limf(x)+limg(x)=... 把複雜的極限拆成我們看 過的 basic limit 得解. 好像剝洋蔥一樣,最後裡面的洋蔥心我們知道limit為何 可知諸如 lim log(x^3+2x+7).√{2x+18} =... 之類的極限如何解。 x->-6 http://ppt.cc/8ZNI (合成函數的極限就不拍了) ----- 這不只是嚴謹而已,因為你或許知道lim(x->9) x^2 = 81, because you know that y=x^2 is 連續函數(從小到大) 但你可能很難想像為什麼 lim(x->0) [(x+|x|)/2]+3^x, lim(x->0) 1/x (1/3+x-1/3) lim(x->2){log|2x^2-x-6|-log|3x^2-2x-8|} 極限會存在。 用"圖形連續不斷,故帶進去函數值=極限值"的想法來看,在這裡根本無用武之地。 因此回歸代數的邏輯脈絡,我覺得老師是應該強調的。 http://ppt.cc/0vtI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22:57)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22:58)

04/24 22:57, , 16F
用0/0只能說明他是這種類型的極限但不能用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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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2:58, , 17F
如何取到極限值。計算極限值還是必須回歸極限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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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些學生的確會覺得很困惑...
04/24 22:59, 18F
嗯嗯 所以我的意思是說 LIM[分數]裡的X-2可消 「 因為...所以...」 這說法曖昧不明,只對一個分數裡的小元素看極限x-2 ->0, but not 0, so can directly divide out 沒理論支撐也罷了,連直觀上都站不住腳(ex 我剛說的弔詭例)。 我是支持用yuyumagic大挖洞理論解釋 lim (x-2)(x-1)/(x-2) 的~~~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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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洞理論不是現在中學都會這樣教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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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弔詭例子一點也不弔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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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不是0/0然後消去0 這樣,而是消去x-2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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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00, , 22F
沒理論支撐...也不盡然,非標準分析就可用來支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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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消去的時候通常都說"(x-2) close to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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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02, , 24F
如果要說"(x-2) tends to 0"的話就一定是先取了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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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03, , 25F
那要如何"再"取一次極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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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23, , 26F
嗯... 其實純代數的方法就可以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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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26, , 27F
上下約分跟連續函數定義根本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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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27, , 28F
為啥原po要把這兩個搞混再一起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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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33, , 29F
而且 像 (x-2)/(x-2) 這類只是一種表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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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33, , 30F
函數背後的意義是代表一種特定的 r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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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34, , 31F
約分這動作 只是換成另一種表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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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35, , 32F
跟啥 0/0 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且後面推論也很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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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39, , 33F
連續是在講為什麼求極限時可以直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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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39, , 34F
不是在講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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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09, , 35F
我是想表達,不要什麼都把epsilon-delta扯進來,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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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10, , 36F
的證明不等於使用epsilon-delta。只要懂極限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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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12, , 37F
也可以做的很嚴謹,也不會產生你舉的困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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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35, , 38F
用0/0只能說明他是這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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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5:28, , 39F
嗯... 其實純代數的 https://daxiv.com
09/17 15:28, 39F

11/10 11:42, , 40F
跟啥 0/0 一點關係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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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22, 5年前 , 41F
後面說「x是2」那個就 http://yofuk.com
01/02 15:22, 41F

07/07 10:55, 5年前 , 42F
而是在2附近"遊蕩"的 http://yofuk.com
07/07 10:55,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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