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學] [(x-1)(x-2)]/(x-2)的定義域
※ 引述《yuyumagic424 (油油麻雞客)》之銘言:
: 標題: Re: [中學] [(x-1)(x-2)]/(x-2)的定義域
: 時間: Wed Apr 24 18:17:41 2013
: 我認同你所說的, 這部份大部份的書都講得不清不楚
: 但我倒不認為講得清楚一定要用嚴謹的證明
: 這個相等是極限式的相等, 並不是函數相等
: y=x-1 是一條直線 , 當x→2 時 , y會 ....
: 由於y=x-1是連續函數, 所以極限值會等於函數值
: 所以y會趨近到, 2-1=1
: 問題就在這了, 教科書都是一節一節主題地這樣講下去
: 介紹了極限, 下個主題才是介紹連續
: 可是在介紹連續以前, 就已經開始做許多極限式的問題
: 就已經讓同學將x→a的那個a代進x
: 我自己在教微積分的時候, 我將極限簡單介紹以後, 就會繼續去講連續.
我覺得解極限的問題沒有一個地方需要用到連續啊?
可以舉例子嗎?
lim log(x^2+3x+1) ?
x->3
: 也介紹了連續函數做加減乘除及合成以後仍是連續函數
: 介紹得差不多再回來做極限的問題
: 這也有個缺點, 學生不夠信任你時, 可能以為這個人教課怎麼跳來跳去的
: 再來就是本串文的問題, 關於為什麼可以消去
: 通常我講這個也會去特地強調
: 這是極限式的相等
: 若是以函數相等的角度來看
: (x+2)(x-1)
: ────── ≠ x-1
: (x+2)
: ↖以下簡稱它為 g(x)
: ╭ x-1 , x≠2 時
: 事實上, g(x)={
: 這兩個是不同的函數, 幾乎要相等了, 但就差在
: 你把直線y=x-1 挖掉一個點, 便得到g(x)
當初在完全沒參考資源的情況下,
我無法接受 lim (x-2)(x-1)/(x-2) = lim x-1 的理由是因為消掉 x-2
我認為我如果是老師,跟同學這樣講,也會很心虛。
問過很多人,都講得模模糊糊的,
後來我自己想出一套說法,能說服我自己,
也就是您所提的挖洞理論(James Stewart也是用這解釋)
這我覺得很ok了。感覺上也足夠嚴謹,雖然少一點味兒(symbol)。
: 然而我們現在是在處理極限式
: 當我們寫 lim g(x)=x-1
: x→2
: 我們事實上並不是在說 g(x)=x-1
: 我們是說, 當x→2 時, g(x)和x-1會有相同的極限
完全跟我當初想出來的解說方法一樣。
這講法跟 lim (x-2)(x-1)/(x-2) =====> 消掉 x-2 得 =====> 原 = lim (x-1) = 1
的講法不一樣。
前者是用:「畫個圖, 我們是說, 當x→2 時, g(x)和x-1會有相同的極限」
後者是用:「x趨近於2,但不是2,所以x-2不是0,分母不會無意義,分子分母一起消掉」
顯然,多半的人都較喜歡前者的講法,可是多半的老師想不到前者的說法,
都以後者這樣做解釋,講得理所當然貌。
因為敏感的人馬上就會想:
學生: 喔, x不是2, 那為什麼後面lim(x-1) 又可以把2帶進去哩
你不是說 x ≠2 嗎?
老師:ㄜ...後面是2啊,我只是說你在看分子分母時,x-2≠0
學生: 什麼一下是2,一下又不是2,你把我搞得好亂!
老師:趨近,但不是。
(x-2) 0
學生:那是不是說 lim ------- ≠ ---- = 0 ?
x->2 6 6
老師: 沒有....x趨近於2,x-2就趨近於0,它是0.... 結果當然是 0/6 = 0
學生: 可是你一開始在 lim(x-2)(x+1)/(x-2) 的時候,
明明就跟我說要我放心,x-2不是0,可以開心消掉
現在又跟我說 (x-2)/6 的分子就是不折不扣的 0
你搞得我好亂啊..............
老師: 這..你要這樣想:擺分母的 x-2 =0 是假的
(x-2)/6 的分子的0是真的,所以 lim (x-2)/6=0
學生: .......................
那這個 lim (x-2) 是多少?
x->2
老師: 是0啊
學生: 冏.............. 我被你搞混了
x-2
lim -------- 是多少?
x->2 x-2
上下極限都是 0,但又不是真的0造成無意義,所以可以一起消掉0
變成1
老師: 這樣解釋沒錯,你終於懂了。
x^2-x-2 0
學生: 那我問你一個問題 lim ------------ = ------
x->2 x^2+3x-10 0
上下極限都是 0,但又不是真的0造成無意義,所以可以一起消掉0
變成1
明明就同一套說法,為什麼參考書寫答案是七分之三耶....
老師: 這..... 我.....
這樣解釋的問題在於,
(x-2)(x-1)
lim -----------
x->2 (x-2)
(2-2)(2-1)
你不能抽出來觀察: ------------
(2-2)
不然你得到的 0/0 一下會是 1 一下無意義 一下是七分之三
你唯一的立論依據就是:
http://ppt.cc/0vtI
http://ppt.cc/8M6O
: 而這原因就在於, 當x→2 時, 我們是看
: 所有不等於2的x, 越來越接近2的時候, y會跟著趨近到何值
: 而既然限定不等於2的x , 在x≠2時g(x)不就等同於x-1了嗎?
: 那麼它們在x→2 時, y就會趨近到同一個值
這說法和本文最上面所引用的你的文章本質相同,基本上是同一個東西
也就是挖洞理論. (自己取的名字:p )
只是求學過程中沒有遇到有老師這樣說 唉
後來看到 Larson 才甚是感動, 因為他還提出rigorous proof
: 另外我想強調的是
: 歷史學跟你想的並不一樣
: 你所說的是國高中的歷史科
: 史家治學之嚴謹不會輸給數學家
: 歷史學者寫書比數學家寫書還要費功夫、講究
: 有空可以翻一下這本書
: http://tinyurl.com/avjgsep
我沒有調侃歷史學家的意思~~
當初只是單純表達「把數學當歷史來背」之意。
因為背的學科第一反應就是想到歷史(高中歷史)。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01.3.41.143
: ※ 編輯: yuyumagic424 來自: 140.112.233.127 (04/24 18:29)
: ※ 編輯: yuyumagic424 來自: 140.112.233.127 (04/24 18:30)
: 推 levinc :推!認同~所謂嚴謹並非一定要賣弄「符號」表達 04/24 18:40
: → levinc :以前曾翻過一本高等數學 幾乎全以文字表達的! 這種 04/24 18:43
: → levinc :書相當嚴謹也清楚 只是「不習慣」要自己轉換「語言」 04/24 18:45
伸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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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144
簡單來講,
(x-2)(x-1)
lim -------------- 判斷他是誰的時候
x-2 (x-2)
0*1
你不能用模棱兩可的說法: x-2 趨近於0; x-1 趨近於1; 所以 = -----
0
又x只是靠近2, 不是真的等, 所以它不是0, 可消, 得1
--------
你最好還是用:http://ppt.cc/8M6O
或者yuyumagic大的
: 若是以函數相等的角度來看
: (x+2)(x-1)
: ────── ≠ x-1
: (x+2)
: ↖以下簡稱它為 g(x)
: ╭ x-1 , x≠2 時
: 事實上, g(x)={
: 這兩個是不同的函數, 幾乎要相等了, 但就差在
: 你把直線y=x-1 挖掉一個點, 便得到g(x)
挖洞理論。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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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就結果上、列式上
(x-2)(x-1)
lim ---------- = lim (x-1) = 2-1 = 1 沒有錯。
x->2 (x-2)
http://ppt.cc/8M6O Ron Larson 在這邊用的解說很好,「像幹除法那樣除掉x-2」
只是如果不用挖洞理論,而用因為x在2附近遊蕩, x根本不會是2來解釋:
(x-2)(x-1) 1
因為x≠2,so lim ----------- = lim ---- (x-1) = lim(x-1) = 1
(x-2) 1
↑↑↑消掉x-2
x^2-x-2
照此脈絡解釋: lim --------------, 其中的 x^2-x-2 =0, x^2+3x-10 = 0
x->2 x^+3x-10
這裡也是 0/0,剛才也是看到0/0,
一下說剛才的0/0兩者消掉可得1,
一下又說這次的0/0兩者不能消掉,不會得1。對學生來講實在很弔詭不是嗎?
難到 lim (x-2)=0 的 等於0 和 lim (x^2-x-2) 的等於0,形式、效力、威力不一樣?
學生一定會覺得很弔詭吧?
我的立場:
1. 挖洞理論解釋(本質也差不多是ε-δ證出來的那Theorem),就很嚴謹扎實。
2. 老師不必要求學生會證ε-δ,但至少要講得出邏輯脈絡來,
就好像代數基本定理,我們高中時不必會證,
但要講得出 「x^3-2x^2-199x+6=0 必有一實根」的邏輯根據出來。
3. 在解lim(x->9) x^2 的時候,可以想成 x趨近於九時的拋物線y=x^2,也趨近於81。
這點很直觀,教學上理解上不妨這樣用。
但我龜毛的覺得提完直觀說法(牽扯到連續.所以稍不喜歡)
也還是希望老師以及書能講一下純粹的代數上「它到底怎麼推出來的邏輯脈絡」
我們是透過三四個 basic limit 出發
ex: lim(x->a) 的 x/ x^n/logx/ 根號x/ sinx,cosx,tanx
每一個我們都用ε-δ證過)
再利用 Limit properties:
lim[f(x)+g(x)]=limf(x)+limg(x)=... 把複雜的極限拆成我們看
過的 basic limit 得解. 好像剝洋蔥一樣,最後裡面的洋蔥心我們知道limit為何
可知諸如 lim log(x^3+2x+7).√{2x+18} =... 之類的極限如何解。
x->-6
http://ppt.cc/8ZNI (合成函數的極限就不拍了)
-----
這不只是嚴謹而已,因為你或許知道lim(x->9) x^2 = 81,
because you know that y=x^2 is 連續函數(從小到大)
但你可能很難想像為什麼 lim(x->0) [(x+|x|)/2]+3^x,
lim(x->0) 1/x (1/3+x-1/3)
lim(x->2){log|2x^2-x-6|-log|3x^2-2x-8|}
極限會存在。
用"圖形連續不斷,故帶進去函數值=極限值"的想法來看,在這裡根本無用武之地。
因此回歸代數的邏輯脈絡,我覺得老師是應該強調的。 http://ppt.cc/0vtI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22:57)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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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所以我的意思是說 LIM[分數]裡的X-2可消 「 因為...所以...」
這說法曖昧不明,只對一個分數裡的小元素看極限x-2 ->0, but not 0,
so can directly divide out
沒理論支撐也罷了,連直觀上都站不住腳(ex 我剛說的弔詭例)。
我是支持用yuyumagic大挖洞理論解釋 lim (x-2)(x-1)/(x-2) 的~~~
※ 編輯: alfadick 來自: 114.25.21.144 (04/2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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