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接見當事人遭拒回他媽的 律師被訴 【2011/9/30 13:15】

看板Lawyer作者 (雍正爺)時間12年前 (2012/01/06 13:56), 編輯推噓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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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marme (yes man)》之銘言: : 縮網址 : http://ppt.cc/CR-F : 新聞內容 : 接見當事人遭拒回他媽的 律師被訴 【2011/9/30 13:15】 :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律師陳鴻琪今年1月底,受委託到中山警分局擔任吳姓男 : 子辯護人,被控因警方對他說暫時無法接見當事人,當場以「他媽的」辱罵警員, : 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公務罪嫌將陳姓律師起訴。 :  檢方勘驗現場錄影光碟後,認為「他媽的」字眼在一般社會道德規範認知和日常生 : 活使用言語往來習慣,有不合禮教、粗俗不雅之處,被告身為律師,依其學歷、知 ~~~~~~~~~~~~ : 識水準及當時執行業務狀況,應無以「他媽的」為發語詞的可能,認定被告所言是 ~~~~~~~~~~~~~~~~~~~~~~~~~~~~~~~~~~~~~~~~~~~~~~~~~~~~~~~~ : 對警方有侮辱或謾罵的情形。 行政院院長都澄清 媽的 是鄉土發語詞 院長的社會地位與水準 應該算不低 他媽的 問候的是"他媽" 又不是對造的媽 問候對造的媽 應該是用"你媽的" 人家問候的是他媽 關你媽啥事 這應該已經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國語文問題 還有一句問候語 操你媽屄 很多人也認為有污辱之意 人家操你媽 被操的是你媽 關你啥事 受損害的應該也是令尊 也不是你 更何況 說操就真的操到了嗎 光用說的 又沒真操到 真有損害也屬性騷擾範疇 何干污辱 騷擾的是你媽 又不是你 說不定你媽好幾年沒人操 還巴不得 應該先傳訊你媽來問問是否願意被操 再決定是否起訴不遲 被操的人沒表示意見以前 徒然起訴未必公允 : 對警方有侮辱或謾罵的情形。 -- 老2戳破1個洞 小3哀淒站旁邊...2012選號就可以看出勝負 洞算 洞算 這個洞就算了 本來會贏都被喊輸了...女將不宜喊洞算 別不信邪喔... 投票是義務 投廢票是明智 投錯人等於助紂為虐 更有可能禍延子孫 投出兩百萬的廢票讓政客們覺悟 兩百萬的廢票讓政客們了解 台灣人不全是笨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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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講到吳敦義的水準,連白海豚看了都會轉彎喔,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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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義兄,皇帝命,皇帝嘴,問候別人的發語詞真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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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12, , 3F
喔~ 小弟以為操你媽的屄是恐嚇 如同你媽的屄給我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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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有被操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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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爺也來律師版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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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的稱呼是"令堂",不是令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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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7:53, , 7F
如果把「我操你媽」改為「我與你媽性交」的方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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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有無不同?又或是把「他媽的」改罵「他令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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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7:57, , 9F
以前還見過人罵「幹您娘」,該說他有禮貌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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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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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跑錯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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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0:31, , 12F
有笑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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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8:06, , 13F
哈哈哈,雍正爺這篇寫的好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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