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人共用一個帳號被告的疑問

看板LAW作者 (.....)時間5年前 (2018/11/11 08:36), 編輯推噓8(8015)
留言23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 引述《hidog (.....)》之銘言: : 目前實務上是這樣 : 警察會發函給相關單位要求調查通聯紀錄 (例如中華電信好了) : 現行法規下,中華電信可以不配合,但原則上都會配合警方辦案 : 所以網路發言還是有機會被找到,而不是像你說的找不到人. : (當然,查通聯紀錄也可能找不到人就是,小案子警察不會投入太多成本去找人) : showeig你一直扯法規,但實務上就有人收到地檢署傳票了=.= : #1Rv4vDPM (C_ArtBoard) : 這篇當事人就跑去開庭了,相關文章自己爬. : 當然如果你是在討論學術,那我道歉. 106,刑智上易,65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65號 二、原審判決被告無罪,主要是因為單憑網際網路號碼位址(IP )為被告家中所申請使用,並不能確定利用此IP位址下載本 案據訴作品(即告訴人有著作權之電影「黃飛鴻之英雄有夢 」)的人,就是被告。檢察官就此提出上訴,其上訴理由有 三:(1)被告對於家中WIFI無線分享器未設定密碼,前後供述 不一;(2)使用WIFI無線分享器,倘未設密碼,將會導致他人 也分享占用連網頻寬,所以不設密碼有違社會常情;另原審 也可以傳喚被告的配偶就此加以查證,卻漏未傳喚,有應調 查之證據漏未調查之缺失;(3)以下載據訴作品之犯罪型態而 言,應不存在僵屍網路、跳板等第三人犯罪情形。 我看起來比較像是檢察官透過IP找到人,但法院認為證據不足所以判無罪. 所以檢調單位還是可以請警察行文調查IP資訊,跟我說的完全沒衝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96.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1896589.A.BCD.html

11/11 08:40, 5年前 , 1F
所以我貼的那段內容完全忽視喔?
11/11 08:40, 1F

11/11 08:41, 5年前 , 2F
問題是只有這個判決嗎?XD
11/11 08:41, 2F

11/11 08:48, 5年前 , 3F
當然不只阿 現實就是有人收到傳票了
11/11 08:48, 3F

11/11 08:49, 5年前 , 4F
通信使用者資料的調取 李榮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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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49, 5年前 , 5F
而且本案也不是沒找到人 而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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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49, 5年前 , 6F
所以你是想討論學術還是討論實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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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49, 5年前 , 7F
學術我沒意見 實務就是我說的那樣
11/11 08:49, 7F

11/11 09:03, 5年前 , 8F
有證據能力是因為權衡法則,不是說不屬於違法取證
11/11 09:03, 8F

11/11 09:31, 5年前 , 9F
本應依通保法第11條第1 項、第2 項規定,向該管法院聲請
11/11 09:31, 9F

11/11 09:31, 5年前 , 10F
核發調取票 ,然竟未依此法定程序為之,堪認本件執行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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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31, 5年前 , 11F
證之員警,於 取得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之過程,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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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31, 5年前 , 12F
背刑事訴訟程序之情事
11/11 09:31, 12F

, , 13F
當事人請求刪除

, , 14F
當事人請求刪除

11/11 12:50, 5年前 , 15F
哈哈哈
11/11 12:50, 15F

11/11 13:29, 5年前 , 16F
樓上 a 開頭,那我就是 m 開頭.....呵呵~~~~
11/11 13:29, 16F

11/11 13:29, 5年前 , 17F
實在不知道水準等級怎差這麼多....不合意就咬咬咬攻擊人
11/11 13:29, 17F

11/11 13:30, 5年前 , 18F
反正公投我投定了,就醬,希望某位鄉民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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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3:30, 5年前 , 19F
您的努力,大家都看得到,一定會把票選擇蓋在該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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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3:31, 5年前 , 20F
只是,不要又說 這是騎士 ~~~~反對就是騎士,專法就是騎士
11/11 13:31, 20F

11/11 13:32, 5年前 , 21F
哈哈哈哈,不是說政府可以不甩公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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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3:32, 5年前 , 22F
怎麼您馬上又轉變說法
11/11 13:32, 22F

11/11 13:32, 5年前 , 23F
你是不是很喜歡角色扮演呀,一下子演法官,一下子演犯罪
11/11 13:32, 23F

11/11 13:32, 5年前 , 24F
專家,一下子又演聖騎士
11/11 13:32,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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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請求刪除

11/11 13:37, 5年前 , 26F
PTT
11/11 13:37,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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