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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su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33 篇
v3su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9250 則
1F→: 跟賣家聯絡,有可能是排不到宅配車。之前我購買大型電腦桌(04/18 09:00
2F→: 非組裝型),因為卡在當時物流都在載運,所以那張瑕疵桌也是04/18 09:00
3F→: 放在我家客廳快兩星期,賣家才找到宅配來載走04/18 09:00
4F→: 如果賣家不理,聯絡蝦皮客服04/18 09:01
5F→: 對,只是扶助救濟,還沒開始審理04/17 05:17
6F推: 法扶律師會協助妳母親,建議如果要聲請拒絕撫養最好也找律師04/17 05:21
7F→: ,因為拒絕撫養得舉證、證人。而且妳們的年幼並非被拋棄、04/17 05:21
8F→: 而是母親生活困難04/17 05:21
126F推: 感謝w 達人,補充完整資訊、說明04/17 05:16
14F→: 又來了......04/16 17:41
15F推: https://i.imgur.com/qZkabHK.jpg04/16 17:46
16F→: https://i.imgur.com/UjktPkp.jpg04/16 17:46
17F→: https://i.imgur.com/PBVXdJ9.jpg04/16 17:46
18F→: 司法院判決系統查一下,關鍵字臉書 公然侮辱04/16 17:46
19F→: 關鍵字GOOGLE 妨害名譽相關判決也可以查04/16 17:49
20F→: https://i.imgur.com/PFIP8NT.jpg04/16 17:49
21F→: 還是對於你們而言,公然侮辱是重罪?所以檢察官才可以跟臉04/16 18:29
22F→: 書、GOOGLE 這兩大調閱使用者註冊資訊?所以公然侮辱是重罪04/16 18:29
23F→: ?那我懂了,司法院判決書關鍵字臉書 公然侮辱五千多條原來04/16 18:29
24F→: 都是重罪04/16 18:29
25F→: 然後搜尋關鍵字 GOOGLE 公然侮辱有四百多條,所以也是重罪沒04/16 18:32
26F→: 錯了04/16 18:32
33F→: 首先,我前一篇回答就說了,非司法官不得調閱使用者資訊,包04/16 20:12
34F→: 括基層員警、司法調查官(刑事組、偵查佐),你自己看看你貼04/16 20:12
35F→: 的,是司法官嗎?04/16 20:12
36F→: 你們一再扭曲重罪才能調閱、臉書與GOOGLE 不會給予法院使用04/16 20:16
37F→: 者資料,幾年來觀念一直沒變。我幾年前就一直在說公然侮辱、04/16 20:16
38F→: 誹謗這種拘役的輕微刑責就能拿到臉書回函,不用什麼重罪,然04/16 20:16
39F→: 後你們一直一直一直認為臉書妨害名譽、公然侮辱輕微根本不會04/16 20:16
40F→: 配合,那司法院幾千條判決哪來的?更別說幾十萬件是不起訴、04/16 20:16
41F→: 和解的妨害名譽?04/16 20:16
42F→: 偵查佐沒有檢察官函文,自己要跟臉書調閱,臉書得以拒絕!04/16 20:18
43F→: 跟司法官授予偵查佐偵查權限函文給臉書,臉書不得拒絕配合04/16 20:18
44F→: 不一樣!!04/16 20:18
46F→: 叫你們查司法院判決書就一目了然,公然侮辱就都調得到,不查04/16 20:22
47F→: ,然後一再教導求助網友錯誤資訊。有些使用者條款所稱之犯罪04/16 20:22
48F→: 行為是指“急迫性”,例如拘禁、家暴、強暴,這些不需等候04/16 20:22
49F→: 檢察官函文,刑事組就可以趕緊先跟網站管理、公關調閱嫌疑人04/16 20:22
50F→: 資訊好趕緊逮捕、追蹤。04/16 20:22
53F→: https://i.imgur.com/3LcxAoE.jpg04/16 20:24
54F→: 這是我自己提告的公然侮辱,你覺得咧04/16 20:24
57F→: 我提供我自己的,你覺得呢04/16 20:25
59F→: 不只臉書、連GOOGLE 都配合給予偵辦檢察官,你還要說什麼04/16 20:25
61F→: 我這不起訴,和解,是有什麼案號04/16 20:26
63F→: 天啊,好可怕的人04/16 20:26
65F→: 隨你便,是我錯、我錯的很離譜,抱歉吶04/16 20:27
68F→: 不會04/16 20:28
70F→: 你仔細看通保法全部內容、再看一下刑事訴訟法的偵查04/16 20:29
73F推: 你的這個是監聽欸!!04/16 20:31
74F→: 你要不要仔細看一下??監聽就算三年以上也很難通過04/16 20:32
75F→: 通訊監察指的是監聽04/16 20:33
78F推: 我記得之前光要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的貪污罪就被駁回了,代04/16 20:35
79F→: 表不是重罪就能過關04/16 20:35
83F→: 我的案子有IP 啊,因為他聲稱不是他、被盜用,結果連手機號04/16 20:36
84F→: 碼登入的門號、中華電信IP 位址都有調閱到04/16 20:36
88F→: 所以我說通保法要全看,然後還有刑事訴訟法的偵查也要看04/16 20:37
91F→: 因為刑訟的偵查那邊有寫到關於司法調查、調查官職位04/16 20:38
92F→: 員警沒有資格調閱,得司法官函文04/16 20:38
95F→: 臉書會提供IP,GOOGLE 也會。但奇摩跟微軟我就不知道了04/16 20:39
99F推: VPN 不會影響到手機登入使用的門號、電信IP,VPN 是表面讓04/16 20:41
100F→: 民眾誤以為,但真正使用時ˇ間門號跟IP 並不會變04/16 20:41
101F→: 恐嚇不具有立即危險性,員警要調閱,臉書可以不理會04/16 20:42
109F推: 我上面那個公然侮辱,檢察官就直接函文給臉書,臉書提供信箱04/16 20:47
110F→: 註冊資料、登入IP,檢察官再跟GOOGLE 取得使用者註冊資料,04/16 20:47
111F→: 信箱裡面有註冊手機門號、登入IP,這樣抓到的。所以被告聲04/16 20:47
112F→: 稱被盜帳號,但因為登入臉書分身時的門號、IP 跟GOOGLE 一04/16 20:47
113F→: 樣,所以不採信帳號被盜04/16 20:47
114F→: 我的經驗提供參考,另外可以多看判決書,有些臉書的妨害名譽04/16 20:49
115F→: 會跟GOOGLE、電信業者連在一起,就會看見這些都是有配合偵查04/16 20:49
119F→: d,你分享的網址下方不是已經有明確答案了04/16 23:47
1F→: 打電話詢問呢的書記官04/16 20:28
2F→: 你04/16 20:28
20F→: 光是民事訴訟,卡債如果民間資產公司硬是走訴訟要回債權,連04/15 20:50
21F→: 刷卡明細都調得到04/15 20:50
6F→: Google 會啊,而且會調閱到使用者註冊資訊04/15 19:05
7F→: 不用重罪!!不要再給錯誤資訊了04/15 19:05
8F→: https://i.imgur.com/tUdsDnP.jpg04/15 19:08
9F→: 這是公然侮辱,檢察官就能調了,還什麼重罪04/15 19:09
13F→: 我不是打了公然侮辱?你可以查判決書,妨害名譽就一大堆04/15 20:44
14F→: 如果照這樣說,民事的法官都休想調閱到註冊資料,什麼年代04/15 20:46
15F→: 還在重罪才能調,法院判決一大堆妨害名譽不就是報案人、遞04/15 20:46
16F→: 狀人通靈給被告資料?04/15 20:46
17F→: 電信法指的是一般基層員警、司法調查官不得擅自發函要求配合04/15 20:48
18F→: 給予被告、嫌疑人個資,跟司法官函文要求配合調查刑案、民04/15 20:48
19F→: 事訴訟都能拒絕好嗎04/1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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