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看板Hiking作者 (喵喵)時間9年前 (2015/05/28 10:30), 9年前編輯推噓6(6016)
留言2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20 (看更多)
這篇是中時的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2015年5月2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廖志晃╱綜合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後被山友在搜救人員曾找 過的溪谷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認為消防單位搜救不力,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審理3年 後,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未能研判情資,錯失救援時機,須賠償張的父母266萬多元。創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的司法首例。 家屬允捐國賠266萬元 痛失愛子的張家雙親,這幾年將對兒子的思念,化做具體行動籌備成立「博崴面山基金會 」,提升山難救援設備,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得知官司獲判勝訴後,張父臉上沒有太 多喜悅,僅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會上訴,將把國賠的錢捐給基金會。 張博崴在2011年2月27日向警方申請登山許可後,獨自攀登南投白姑大山,隔天下午他打 電話向女友表示好像迷路,但應可自行走出白姑山,直到晚間仍未回家,女友打電話告知 張的父母,隨後向警方報案。 警消據報後,出動600多人次,展開近年最大規模搜山救援行動,但經長達51天搜救均無 所獲。直到同年4月19日一名山友入山,在消防局聲稱已搜過的溪谷,尋獲張的遺體,身 旁還有遺書。 定位搜救時間 錯失逾月 張的父母質疑消防署、南投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縣警局及北市士林警分 局等單位搜救不力,害死兒子,提告國賠665萬元。張母還研究國內數百件山難搜救個案 ,呈給法官2700頁、逾百萬字資料,證明此次山難搜救是浪費資源、草菅人命。 法官審理後認為,南投消防局有3大疏失,一、南投消防局獲報後未即時查訪下山山友, 直到搜救4天後,才查訪山友得知此訊息,無法及時縮小搜救範圍。 二、事發次日張致電女友說迷路了,警方獲報後協助手機定位,並將結果通報南投消防局 ,但南投消防局卻未即刻定位搜救,直到1個月後才前往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訊號範圍。 聲稱搜過地點 發現遺體 三、沒有在重點區域加強搜索,誤判失蹤地點虛耗人力,導致張男未即時獲救失溫休克死 亡;甚至張被尋獲地點,當時口頭回報已搜過,但註記為無所獲,足見不是回報有誤差, 就是搜索未落實,消防局應負國賠責任,其他機關則免賠。 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表示,南投縣內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有40多座,遇到山難搜救,常有 鞭長莫及的感慨,且平常滅火、救難,已疲於奔命,還要消防人員隨時待命搜救山難,實 在有點強人所難。 https://goo.gl/93qAtF ------------------------------------------------ 別獨自登山這也沒啥好說的 但不是在討論重點中 有時後看山難新聞 怎麼山友都比公家救難隊還更容易找的到人 救難隊勞苦功高沒話說 只是搜救過程是不是要更嚴謹 作業流程不符合現場作業是不是該要更改了 台灣小小一座島 高山很多又高 每年登山人數又多 高山搜救卻還只是消防隊兼職 高山搜救少說也要有長期登山經驗 或者是找在地的地頭了解目前山區情況 新聞裡被山友不到兩天找到 還且那地點還被注記以搜過但無所獲 這怎樣也說不過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31.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32780213.A.DE7.html ※ 編輯: et803 (1.170.131.196), 05/28/2015 10:44:38

05/28 10:59, , 1F
05/28 10:59, 1F

05/28 13:04, , 2F
這篇我還有問題 死者能夠自行移動吧?據說是游泳高手 那一
05/28 13:04, 2F

05/28 13:04, , 3F
開始看過不在那裡 但是十幾天後跑到那裡的可能性是?
05/28 13:04, 3F

05/28 13:05, , 4F
51天不可能都搜一樣的地方 所以剔除已經找過的地方是正常
05/28 13:05, 4F

05/28 13:05, , 5F
反應吧 搞不好第一次找的時候根本不在那 第二次的時候才移
05/28 13:05, 5F

05/28 13:05, , 6F
動到那邊而且已經死亡了
05/28 13:05, 6F

05/28 13:06, , 7F
這也要怪搜救隊員嗎
05/28 13:06, 7F

05/28 14:37, , 8F
搜救員都承認沒下去了 還要自己腦補喔.....
05/28 14:37, 8F

05/28 14:56, , 9F
昨晚就已經提點了 從頭到尾都在狀況外 無言...這種對話根本
05/28 14:56, 9F

05/28 14:56, , 10F
不會有交集
05/28 14:56, 10F

05/28 15:56, , 11F
我之前就看完黃的自述和博威媽媽說法 說沒下去的是私人請
05/28 15:56, 11F

05/28 15:56, , 12F
的山青 有說是消防員嗎
05/28 15:56, 12F

05/28 15:57, , 13F
消防員要是下去了 只是沒裝備無法像黃國書這麼深入 所以沒
05/28 15:57, 13F

05/28 15:57, , 14F
發現 而且也搞不好下去的那天張根本沒移動到那裡呢
05/28 15:57, 14F

05/28 15:58, , 15F
之前我就說我看的是黃的自述和博威媽媽的話 結果每個人都
05/28 15:58, 15F

05/28 15:58, , 16F
說我看新聞斷章取義 斷章取義的是誰啊
05/28 15:58, 16F

05/28 15:58, , 17F
提點啥?你們回文的眼睛鬥雞嗎
05/28 15:58, 17F

05/28 16:29, , 18F
呵,大概法官就是鬥雞眼,才會這麼判吧
05/28 16:29, 18F

05/28 16:46, , 19F
新聞有說消防員說搜過 wiki也有 連上節目也有 我不知
05/28 16:46, 19F

05/28 16:47, , 20F
道你要腦補到哪邊才可以說消防員沒去過.....
05/28 16:47, 20F

05/29 00:09, , 21F
這位 sou 板友的主觀意見非常堅定啊
05/29 00:09, 21F

05/29 01:00, , 22F
也算是奇葩了
05/29 01:00, 22F
文章代碼(AID): #1LPdsrtd (Hik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20 篇):
文章代碼(AID): #1LPdsrtd (Hi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