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氣爆案近期懶人包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ROTE)時間5年前 (2019/01/24 20:46), 編輯推噓16(16021)
留言37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 引述《ryan21100879 (Morse)》之銘言: : 本魯家剛好就是這次氣爆案的律師事務所 : 我想我來解釋一下應該不為過吧 : 雖然之前在高雄版解釋過一次了 : 但實在看不下去 : 身為高雄人就來這邊簡單講一下 : 以下針對幾點問題回應 : 1.為什麼不找義務律師幫打國賠? : 這個問題在氣爆發生時 的確是有一些律師出來說要義務擔任 但問題是人數不足 而且分 : 屬不同事務所 很難互相合作 本案與八仙案完全不同等級 難度與人數都是史上第一次 : 這個案子當事人有3000多人 每個人的案子都不一樣 要進行訴訟一定要許多律師、法務等 : 人處理 之前的台灣發生過集體訴訟還沒有這麼多人過 更何況本案為集體代位訴訟 之前 : 還沒發生過 走義務律師根本不可行 : 為什麼政府不出來大喊召集義務律師? 這道理很簡單 沒有人願意做功德啦 一個3000多 : 人的案子 要打4年 要出動一堆律師 法務 就算你願意免費 但你底下的員工願意嗎? 律 : 師也要吃飯 專業服務本來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 平時喊台灣低薪不尊重專業 這時候卻要求免費? 更何況前面說了 義務律師無法整合是 : 要怎麼打官司 : 還有人說為什麼不找法扶 事實是法扶有資格審核 並非災民都符合資格 法扶法在2015年 : 才修法允許重大公益事件不用審理資格 這也是為什麼八仙案有法扶律師團的原因 高雄氣爆不也是"重大公益事件"嗎?! 難道不是?! : 而且法扶也不是都免費 律師ㄧ案以2萬計算 這裡的說法可能要更精確些什麼叫"也不是都免費"?! : 然後最大的問題也是一樣 律師都來自不同的事務所 根本無法整合 : 2.律師費到底多少 合不合理? : 某議長與某羅一直說律師費1億3000萬元 這個金額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47 【核/修定日期】104.2.3 第1屆第4次管理會議修正 【核定金額】1億3,084萬元整 是高雄是市法制局編的 沒有造假喔 : 事實是一審3000多萬元 兩審共6000多萬元 : 這1億3000萬元的預算剩下的是交給法院的裁判費(這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是給律師的 : 錢)還有鑑定費用(這些是市政府另外招標給想關技師公會處理) : 兩個審級皆有對外招標 一審由本魯家事務所與其合署相關事務所共同得標 二審前陣子剛 : 結標 但本魯家這次就沒有去投標了 為什麼不投呢? 很簡單 因為不划算 現在還被一堆 : 人罵 : 再來討論3000多萬很貴嗎?要知道今天如果是災民各自去請律師 行情價一個審級就是5~ : 7萬元 打個兩審好了 10幾萬跑不掉 雖然高雄市府也有補助各自去打官司的 但是只有一 : 人一審補助3萬 根本不夠付 : 這個案子一個人就是以1萬計算 很明顯低於行情價 本案為3000多個不同的案子 光是資料 : 填寫整理就花了一堆時間與人力 絕對不是什麼輕輕鬆鬆就搞定 本魯放暑假回家 還去幫 : 忙填資料 每一個人的請求都不一樣 而且災民沒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背景 基本上想請求就 : 請求什麼 但問題是上法院不可能這樣主張 所有必須花時間整理與討論 光是這樣就已經 : 超過1萬元的價值了 : 知道對方李長榮的律師團收費如何嗎 聽說離他們賠災民的金額沒很遠啦 : 至於J大說的不應該以人頭計算 對 沒錯 因為以人頭的算的話 這個案子至少要1億5000萬 : 元才符合行情 所以最後只有3000多萬元 不就是按件計酬了嗎 外面說的一人一萬是為了 : 方便認定委任費用而已 : 所以律師到底有沒有賺翻呢? : 這邊我來分析一下 : 總金額3000多萬 要先課稅 然後分給有經手的律師與法務們(包含協助填資料的人員也是 : )最後這個案子花了4年 實際算完一年沒多少錢 : 去接別的案子比這個好賺多了 : 3.是不是故意圖利用民進黨自己人的律師? : 這點就是針對前天吳子嘉一直出來罵的 不過他可能什麼資料都沒看啦 反正看到1億多就 : 先罵律師賺很大 前面已經說了 這委任費根本超佛 實在不知道有什麼好圖利的 : 就算要圖利好了 本案有經過對外招標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這張圖 : https://i.imgur.com/bTo1bbe.jpg
: 有5團律師來投標 大家看有畫色的那兩間 : 一間叫萬國(顧主委之前的律師事務所)、一間叫許銘春(他是高雄市前法制局長)請問 : 要圖利圖利給我們幹嘛 我們家跟民進黨ㄧ點關係都沒有 : 4.為何沒向高雄市府求償 為何時效會過? : 為何沒有向高雄市府提告 是因為代位求償造成高雄市府是形式當事人 不能自己告自己 : 律師團當然無法 高雄市府 不然一定被駁回 這就是代位求償被大家罵的問題 但為何要 : 這樣搞 大家可以去問市府 特別是法制局 這是他們的政策 不被懷疑卸責才奇怪 事務所 : 就只是對外招標得標的所 事前採取代位求償根本不是律師的意見 是決定這樣後才對外招 : 標 : 國賠時效部分 這當初就一直有跟市府提醒了 : 但國賠是另外一個案子 我們受委任的是代位求償 不是國賠 所以也沒辦法自作主張去提 : 告 : 至於市府為何沒處理 這就要問市府囉 所以要問陳菊前市長 為何沒處理 陳菊不給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98.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8333989.A.89A.html

01/24 20:48, 5年前 , 1F
感謝備份,居然有人說律師是高市府雇的?
01/24 20:48, 1F

01/24 20:55, 5年前 , 2F
他居然刪掉文章了
01/24 20:55, 2F

01/24 20:57, 5年前 , 3F
明明就有議員說那時就好幾個人表明想義務幫忙了
01/24 20:57, 3F

01/24 20:57, 5年前 , 4F
為什麼要刪文?!連高雄版的也刪了?!有被抓包什麼嗎?!
01/24 20:57, 4F

01/24 20:58, 5年前 , 5F
為什麼刪文章阿@@
01/24 20:58, 5F

01/24 20:59, 5年前 , 6F
現在責任都指向市府了 他們越講漏洞越多
01/24 20:59, 6F

01/24 20:59, 5年前 , 7F
是不是不小心說了什麼不該說的?
01/24 20:59, 7F

01/24 21:01, 5年前 , 8F
沒事就出來推個文喔 真恐怖
01/24 21:01, 8F

01/24 21:01, 5年前 , 9F
看完覺得律師這邊問題不大,主要還是在市府
01/24 21:01, 9F

01/24 21:02, 5年前 , 10F
推備份
01/24 21:02, 10F

01/24 21:05, 5年前 , 11F
大概老闆其實跟民進洞有關係。看看周玉蔻都可以標到高
01/24 21:05, 11F

01/24 21:05, 5年前 , 12F
雄的標案了!還是台語音樂活動!找到不會講台語的周玉
01/24 21:05, 12F

01/24 21:05, 5年前 , 13F
蔻,屌爆了!高雄市陳菊政府的標案不是一班人標的到的
01/24 21:05, 13F

01/24 21:12, 5年前 , 14F
被要求封口了吧 第四點就漏餡了
01/24 21:12, 14F

01/24 21:13, 5年前 , 15F
@@
01/24 21:13, 15F
rot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1/24 21:17

01/24 21:19, 5年前 , 16F
大家去看直播線上昨天那一集孫建萍講的話,講話邏輯很清
01/24 21:19, 16F

01/24 21:19, 5年前 , 17F
楚立場也很中立。我還查到他2014年的新聞,就是陳菊一開
01/24 21:19, 17F

01/24 21:19, 5年前 , 18F
始就定調不讓災民打國賠,他去陳情好幾次,法制局都還是
01/24 21:19, 18F

01/24 21:19, 5年前 , 19F
很強硬,堅持要雄檢認定是否有過失才願意展開國賠協商,
01/24 21:19, 19F

01/24 21:19, 5年前 , 20F
而不願意依法收件後於30天內展開協商,結果他去陳菊官邸
01/24 21:19, 20F

01/24 21:19, 5年前 , 21F
夜宿抗議。
01/24 21:19, 21F

01/24 21:21, 5年前 , 22F
這個法制局就如上一篇刪掉的律師事務所所言,一開始就定
01/24 21:21, 22F

01/24 21:21, 5年前 , 23F
調自己不是加害者、不需負責任。
01/24 21:21, 23F

01/24 21:22, 5年前 , 24F
很顯然就是研究過用代位求償才能免除自己在法律上被追究
01/24 21:22, 24F

01/24 21:22, 5年前 , 25F
責任,才會廣為宣傳要大家用代位求償,甚至搞得原本想打
01/24 21:22, 25F

01/24 21:22, 5年前 , 26F
國賠的民眾有被恐嚇的感受。
01/24 21:22, 26F

01/24 21:22, 5年前 , 27F
我覺得也不能算恐嚇
01/24 21:22, 27F

01/24 21:23, 5年前 , 28F
就像小交通事故,警察也是會力勸和解,因為搞訴訟真的累又
01/24 21:23, 28F

01/24 21:23, 5年前 , 29F
拿不回預期金額
01/24 21:23, 29F

01/24 21:24, 5年前 , 30F
可能用詞的不精準,會讓人有所謂恐嚇之感
01/24 21:24, 30F

01/24 21:27, 5年前 , 31F
那個會長講市府會賠根本空話,還說要靠kmt來追,他馬的夠廢
01/24 21:27, 31F

01/24 21:28, 5年前 , 32F
一幫擦脂抹粉之輩
01/24 21:28, 32F

01/24 21:46, 5年前 , 33F
推bot講的...印象中氣爆時高市府就是這樣操作的...
01/24 21:46, 33F

01/24 23:11, 5年前 , 34F
人家都說法扶2015年才修法通過妳扯2014年的氣爆..笑死
01/24 23:11, 34F

01/24 23:52, 5年前 , 35F
法扶2014至少主動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01/24 23:52, 35F

01/24 23:53, 5年前 , 36F
2015修法是不需資格審核 不代表2014所有災民都不能用
01/24 23:53, 36F

01/24 23:59, 5年前 , 37F
而且2014社服協會就主動想幫忙了!不須法扶門檻!
01/24 23:59, 37F
文章代碼(AID): #1SIREbYQ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IREbYQ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