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性婚姻不應該立專法的理由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4 16:01), 7年前編輯推噓5(5014)
留言1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22 (看更多)
※ 引述《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之銘言: : 最近聽了綠營說法 : 同性婚姻在綠營中 反應也蠻兩極的 : 支持和反對 同樣積極 : 反對的甚至包圍 綠委服務處 : ( xx教會等 ... ) : 這些人有部分比例 : 原先也是支持冥進黨 : 這已經不是誰是誰非的問題 : 價值取向的不同 ... 這根本不是溝通不溝通的問題 你知道自從2013年以來官方非官方辦過多少場公聽會 說明會嗎? 起碼有500場以上 但是反同方大都無法回應挺同方的論點 其基本的理由大都為宗教因素 而且看看護家盟的網站 不是抹黑就是誤導 滑坡理論利用的極致 反對方沒有要溝通的意思啊 他們的論點很簡單 就是堅持一夫一妻 為什麼? 就是宗教上的理由 跟他們解釋他們不會願意聽 只會繼續堅持 這樣到底要如何溝通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9974493.A.5E3.html

11/24 16:04, , 1F
我不認為反同方有不能回應的問題 問題在於意識形態的不同
11/24 16:04, 1F

11/24 16:05, , 2F
一夫一妻也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爛理由
11/24 16:05, 2F
這就是沒有理由的論述啊... 堅持一夫一妻制 但是沒有理由論述 這樣要怎樣說服人? 要不然我也可以說我就是堅持廢死 你問為啥 我說這就是我的堅持 這是不是爛理由?

11/24 16:43, , 3F
理智上能理解,但情感上無法接受,這就是保守派的
11/24 16:43, 3F

11/24 16:43, , 4F
看法
11/24 16:43, 4F

11/24 16:45, , 5F
你要沒有受過相關法律訓練的社會大眾去花時間理解
11/24 16:45, 5F

11/24 16:45, , 6F
並接受本來就不容易
11/24 16:45, 6F

11/24 17:12, , 7F
說實話,保守勢力的反撲其實比我想像中還大,再加上
11/24 17:12, 7F

11/24 17:12, , 8F
連友同的民進黨內部都有分歧,所以我個人對於民法
11/24 17:12, 8F

11/24 17:12, , 9F
修改是比較悲觀的
11/24 17:12, 9F

11/24 17:14, , 10F
其實直接從大法官那邊尋求突破是一個最直接且最根
11/24 17:14, 10F

11/24 17:14, , 11F
本的方式,但這樣某種程度也是一種賭博就是了......
11/24 17:14, 11F

11/24 17:29, , 12F
法律系也是有兩派的 只是挺同這派學者比較敢也比較常發
11/24 17:29, 12F

11/24 17:29, , 13F
11/24 17:29, 13F

11/24 17:29, , 14F
跟廢死議題ㄧ樣
11/24 17:29, 14F

11/24 17:53, , 15F
不止宗教的理由阿 說文解字裡 婚姻的定義就是男和女阿
11/24 17:53, 15F

11/24 17:53, , 16F
還有法律的理由阿 不管是民法還是憲法 婚姻都是男和女a
11/24 17:53, 16F
※ 編輯: kevinet7410 (101.10.83.226), 11/24/2016 18:42:38

11/24 18:46, , 17F
其實理由只有一個,討厭同性戀,把他們消滅。
11/24 18:46, 17F

11/24 20:05, , 18F
任何人都有自由歧視別人,但法律上不該有歧視
11/24 20:05, 18F

11/24 20:07, , 19F
婚姻都是形聲字,說文解字也會說皇帝是天子
11/24 20:07, 19F
文章代碼(AID): #1ODfvTNZ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22 篇):
文章代碼(AID): #1ODfvTNZ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