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性婚姻不應該立專法的理由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4 14:06), 編輯推噓-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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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後,中國歷代數千年傳統的一夫多妻制度被打破了,這影響範圍更大吧! 請問到現在 有什麼嚴重負面影響嗎 ? 反同婚者,只是在反 未來不可預知或可能預知的後果罷了! 但影響層面絕對遠不及 一夫多妻 變為 一夫一妻 好嗎 ..... 只是很好奇的是, 為什麼部分反同婚者,會相信那些OOXX的謬論呢.... 父母稱謂會改變 ? 性解放 ? .....等 一些的毫無邏輯的言論。 ※ 引述《Desperato (Farewell)》之銘言: :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銘言: : : 法學邏輯上很重要的一點是 : : 立專法大多是為了積極保障、特別優惠 : : 所以很多反同婚者 以原住民、身障者有特別法等理由來回應 : : 但這是很明顯的錯誤類比 : : 因為這些特別法是優惠性差別待遇 並非歧視性的 : : 這些法並沒有排除適用普通法 只是在普通法上更加保障而已 : : 而今反同婚陣營 明顯是希望同志伴侶的法律保障要低於異性婚姻 : : 這是歧視性的差別待遇 不符合法律訂定的邏輯 : 這邊有一個問題。 : 當認為「同性婚姻要和異性婚姻擁有相同權利義務」時 : 才會認為同性伴侶的權利低於異性婚姻是一種「歧視性的差別待遇」 : 反同婚者基本上根本就不接受這個大前提 : 所以即使是專法,他們都認為是給同性伴侶「優惠」了 : 他們從來就沒有想過,同性婚姻專法會「排除適用民法」 : 因為本來就不適用啊。 : 而前幾篇s大在講的東西 : 就是你沒有理由說這個前提必須是正確的,這只是價值觀衝突問題 : 而我說的論點,則是這個前提不會自動正確,是需要爭取的 : : 所以如果按照反同婚的邏輯 : : 會變成民法才是特別法 伴侶法是普通法 : : 這是法邏輯錯亂 : : 如果真的認為異性婚姻的價值高於同性婚姻 : : 要立專法保障也應該是異性婚姻立特別法 : 差不多的意思。現在的異性婚姻是100 同性婚姻專法是60 : 當你認為異性婚姻有100 同性婚姻也要有100 : 一個專法只有60就是錯亂 : 可是對那些異性婚姻有100 同性婚姻是0的來說 : 專法有60根本很厲害了 : 何況專法不見得只有60 現在德國就是專法100 : 他們也不是一開始就專法100 是後來修上去的 : 沒有把異性婚姻和同性婚姻並列,有個很簡單的原因 : 就是有人認為同性婚姻根本不該用婚姻稱呼,即使它們內容差不多 : 正名問題難搞程度並不亞於價值觀問題,特別是法律上。 : : 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 : : 優惠性差別待遇需要正當的理由 : : 如果說異性婚姻是因為可以生育而應較特別保障 : : 那為何不願生或不能生的異性伴侶就可以進入婚姻? : : 另外看到前面有幾篇回覆說 : : 挺同婚陣營很喜歡把支持者跟反對者貼上進步或保守的標籤 : : 我覺得這是誤解了 : 我個人覺得這部分是不小心的。不過有點嚴重。 : 支持同婚的人士在某些發言上,不會注意到反對同婚人士的感受 : 所以看起來好好的一段文章,也有可能會冒犯到反同人士 : 這雖然只是語氣態度問題,但說久了被實體化就是標籤了 : 例如前面某篇底下有人這樣說「畢竟你們還可以溝通」 : 這其實是實話,不怎麼中聽就是了。 : : 進步跟保守是中性用語 : : 英文是Progressive跟Conservative : : 這兩個詞在價值上並沒有誰優於誰 誰較高級的意思 : : 純粹是因為中文翻譯之後 造成的結果 : : 雖然我是左派人士 不代表保守陣營就是較低級 : : 這只是在用語上如此而已 : 結論就是,上面那篇基本上反同人士不會聽進去 : 因為從前題就不支持了。 : 我覺得支持同性婚姻的人 : 要再花更多的時間,解釋為什麼同性婚姻應該和異性婚姻有相同權利 : 以及為什麼不需要害怕同性婚姻帶來什麼負面影響 : 而不只是援引以前黑人或女人的例子將同志投射上去 : 或是使用我也有工作我想要權利這種調調(這比較適合在大街上當口號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9.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9967606.A.4FD.html

11/24 14:19, , 1F
沒影響?你有看過雷洛傳嗎?郭富城為何會恨劉德華?
11/24 14:19, 1F

11/24 14:57, , 2F
這也可以類比?
11/24 14:57, 2F

11/24 16:42, , 3F
中國那來一夫多妻,妾的地位就是奴婢
11/24 16:4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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