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性婚姻不應該立專法的理由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4 13:39), 7年前編輯推噓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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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答案..... 純粹在於, 同性戀是否正常 , 你對於同性戀者的態度罷了! 若你認為不正常 ,你可能會認為可以設專法,或是 完全拒絕修法 若你認為正 常 ,你可能就會認為修民法以達平權,或是設專法也可 原住民、身障者...等少數族群,是已經平權後,再"多得"一些福利或權利 同性戀要求的只是"平權",異性戀有的,他們也要有,並非額外多得的權益與義務。 重點在於 : 你認同性戀 是少數 , 還是不正常 ? 少數擁有平權合理, 不正常應不應該擁有平權呢 ? 癥結在這罷了!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銘言: : 法學邏輯上很重要的一點是 : 立專法大多是為了積極保障、特別優惠 : 所以很多反同婚者 以原住民、身障者有特別法等理由來回應 : 但這是很明顯的錯誤類比 : 因為這些特別法是優惠性差別待遇 並非歧視性的 : 這些法並沒有排除適用普通法 只是在普通法上更加保障而已 : 而今反同婚陣營 明顯是希望同志伴侶的法律保障要低於異性婚姻 : 這是歧視性的差別待遇 不符合法律訂定的邏輯 : 所以如果按照反同婚的邏輯 : 會變成民法才是特別法 伴侶法是普通法 : 這是法邏輯錯亂 : 如果真的認為異性婚姻的價值高於同性婚姻 : 要立專法保障也應該是異性婚姻立特別法 : 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 : 優惠性差別待遇需要正當的理由 : 如果說異性婚姻是因為可以生育而應較特別保障 : 那為何不願生或不能生的異性伴侶就可以進入婚姻? : 另外看到前面有幾篇回覆說 : 挺同婚陣營很喜歡把支持者跟反對者貼上進步或保守的標籤 : 我覺得這是誤解了 : 進步跟保守是中性用語 : 英文是Progressive跟Conservative : 這兩個詞在價值上並沒有誰優於誰 誰較高級的意思 : 純粹是因為中文翻譯之後 造成的結果 : 雖然我是左派人士 不代表保守陣營就是較低級 : 這只是在用語上如此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9.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9965953.A.2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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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不正常不該有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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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者、醫生都說同性戀無異於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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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了,就只有______覺得甲甲好可怕不正常是種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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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的性向就異於正常人了 哪裡無異?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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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認不認為,社會上有男人/女人及同性戀罷了! 過去是本來就沒有同性戀,還是因為社會群體主流思想讓同性戀只能成為隱性,不敢張揚 如果沒有輪船/飛機及網路的出現,在台灣發現黑人,都可能覺得他們是病人或是突變呢 ※ 編輯: ipadmax (114.26.119.124), 11/24/2016 13: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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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世界衛生組織跟台灣精神學會都已經說性傾向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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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就跟左右撇子一樣不影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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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區分沒有意義啊
11/24 14:1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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