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反嗆趙少康:越外行的人喊越大聲!
※ 引述《owo0204 (靈感咕哩咕哩娃恰靈感菇)》之銘言:
: 我國制度設計就這樣
: 不副署你可以找憲法法庭or倒閣
: 哦
: 我忘了
: 憲法法庭被立院自己幹掉了
: 倒閣你也不倒
: 那就受著
: 制度上就是可以這樣做,因為你又沒意見也不反制
按目前政院的看法
憲法法庭還在啊
那五個大法官仍在執行釋憲
所以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政院現在連程序正義都懶得完備
且即便連同民進黨的行政院長也不認同民進黨政府提出的大法官人選
那程序上,仍舊是必須要先送釋憲
但現在連做也不做直接不副署
那結局就是看朝野亂鬥
看誰更能沒下限
譬如玩到完全杯葛,包含預算與法案
全面凍結
搞到政府停擺
看是訴諸民意?還是幾方坐下談判
但一個有趣的現象需要跟你說明
即便立法院真的做到完全杯葛
因為行政權在行政院手上
而行政院又自己擴張權力擁有了憲法解釋權
所以你立法院進行的任何杯葛
政院只要不認帳就好
你不給錢
那我政院解釋你的不給錢違憲,我繼續給
不爽,去釋憲啊,阿幹,憲法法庭藍白自己弄爛,自找的死好
你不通過法令
那我政院解釋你的不通過違憲,我直接執行
不爽,去釋憲啊,阿幹,憲法法庭藍白自己弄爛,自找的死好
然後,我講的這一切
都是制度允許這樣做,沒人拿你有辦法
你說不對啊,制度明明不允許
那是你覺得,行政院要我覺得
其實走到現在為止
有個版友說得好
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
早就在不斷的測試社會與人民的底線了
別說未來大法官釋憲可解決一切
按程序來說啊
大法官釋憲只能被動啟動
且是針對啟動的事件進行釋憲解釋
做出違憲的裁判
也是針對該事件
換言之
政院都已經覺得自己可以自己解釋法令
那一個命令被大法官釋憲違憲
他修改一個字,或者一個標點符號
程序上也屬於新事件
大法官必須要重新解釋或者先凍結,否則按程序而言是有效的
行政院要這樣賴皮
立法院與司法院制度上還真拿行政院沒輒
因為主動違憲這個事情沒有任何罰則
就純看他的支持者還能不能死忠挺下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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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0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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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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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這些年換了多少人,升了多少官
你以為是在幹嘛
人家早就兩手準備了好嘛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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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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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8/22/2026 10: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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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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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兩點
1.民進黨認同目前的五人大法官會議,在野不認同
2.政院主張的違憲,是做出主動不副署行為讓之凍結,會改變現狀
立院主張的違憲,是接受在沒有完成釋憲前的現狀,沒有主動進一步行為改變現狀
就最小侵犯原則與程序正義而言
政院是完全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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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8/22/2026 10:54:27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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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那你倒是先有新名單啊
不要連自己立委都要反自己總統提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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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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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本案而言
政院的作為直接讓法條無效化
直接改變了結果
這你也能說符合最小侵犯原則我也是服了
反而立院的狀態是
在還沒有完成釋憲之前,嘴花花說違憲
但實際作為沒有主動改變現實狀態
譬如直接認定不副署的法令有效
而是接受不副署的法令沒有效,打的是政院院長沒有不副署的否決權
懂差異嗎?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8/22/2026 11:22:4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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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虛制嗎?
現在三黨不過半耶
你不會找那沒用的八票支持啊?
哪裡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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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程序正義而言
抱歉啊,你們就該跟立法院現況一樣
在釋憲結果出來前接受
但現在政院是選擇不接受
且主動作為讓法令無效化
你懂差別了沒?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8/22/2026 1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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