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15 12:05),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17 (看更多)
這標題下的不好 甚至故意的 正確的新聞標語應該是這些: "對於違規用路人 在可以迴避的注意情況下 還是要採取迴避措施" "法律不容許仗著有理 就可以撞死人" "自以為遵守交通規則 就可以撞死人? 法官判賠280萬關半年" "司機在仍可採取避免車禍機會 卻放任撞死人 判賠280萬 " "看到交通違規的老人 能避開就可以避開 免得吃官司" "馬路如虎口 行駛應隨時保持注意 過失撞死人照樣要賠" 因為新聞內容 法院就說啦 你司機明明在事發路段 "光線充足 路面無缺陷或障礙物" 你停車就好啦 讓這個違規的老人通過就好啦 你為什麼都不採取煞車或按啦叭?? 你就這樣什麼都不做 就讓公車撞上他??? 雖然對方是違規者 也是一位老人 你可以報警檢舉或行車紀錄器交給主管機關告發 但法律沒有賦予你撞人!! 沒有判你故意殺人就很不錯了啦!!! 不要在靠背了!! :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 : : : 奉公守法反而被罰?一名客運司機在去年4月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婦人,5個月後又再度碰上 : 一名闖紅燈的老翁,對方在到院前就宣告死亡,雖然這兩起案件都是行人違規在先,但該 : 名客運司機依舊遭高等法院法官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 一名蔡姓客運司機,去年4月開車ㄒ行經新店時,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婦人,當時蔡姓 : 司機和客運公司和家屬達成和解,並共同賠償家屬280萬元,司機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 : 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但他認為已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上訴請求給予緩刑。 : 未料5個月後,蔡姓司機在駕駛客運行經大安區仁愛路3段公車專用道時,在復興南路一段 : 的交叉路口,再度撞上一名「闖紅燈」的黃姓老翁,對方因顱內出血及頭部鈍傷嚴重,在 : 到院前就宣告死亡。 : 根據《ETNEWS新聞雲》報導,高等法院認為,雖然兩起案件中的行人都沒有遵守交通號誌 : 指示,但事發路段「光線充足,路面無缺陷或障礙物」,且汽車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 : 管有無號誌或人員指揮,都應「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因此認定蔡姓司機在各方條件都 : 良好的情況下,「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行人身亡,因此認定蔡姓司機除了業務過失致死 : 外,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86條的加重刑責,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不得易 -- 作者 justice1228 (零正義的1228)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遇到遊覽車司機群在桃機擾亂怎麼辦 ? 小弟載同事去桃機第一航廈搭飛機,結果遇到一大堆,然後不小心跟車一起卡在遊覽車陣中 http://i.imgur.com/cUJQmqy.jpg

我有看到你XDDDDD QQ http://i.imgur.com/WEOFIIr.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91.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040328.A.B76.html

10/15 12:13, , 1F
10/15 12:13, 1F

10/15 12:45, , 2F
簽名檔笑死
10/15 12:45, 2F

10/15 13:24, , 3F
你有唸書 記者真的沒唸書吧
10/15 13:24, 3F

10/17 17:24, , 4F
這篇才是正解 一堆人罵闖紅燈去死法官恐龍的 腦袋才有問
10/17 17:24, 4F
文章代碼(AID): #1Pujw8js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17 篇):
文章代碼(AID): #1Pujw8js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