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消失
這標題下的不好 甚至故意的
正確的新聞標語應該是這些:
"對於違規用路人 在可以迴避的注意情況下 還是要採取迴避措施"
"法律不容許仗著有理 就可以撞死人"
"自以為遵守交通規則 就可以撞死人? 法官判賠280萬關半年"
"司機在仍可採取避免車禍機會 卻放任撞死人 判賠280萬 "
"看到交通違規的老人 能避開就可以避開 免得吃官司"
"馬路如虎口 行駛應隨時保持注意 過失撞死人照樣要賠"
因為新聞內容
法院就說啦
你司機明明在事發路段 "光線充足 路面無缺陷或障礙物"
你停車就好啦 讓這個違規的老人通過就好啦
你為什麼都不採取煞車或按啦叭??
你就這樣什麼都不做 就讓公車撞上他???
雖然對方是違規者 也是一位老人
你可以報警檢舉或行車紀錄器交給主管機關告發
但法律沒有賦予你撞人!!
沒有判你故意殺人就很不錯了啦!!!
不要在靠背了!!
: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
:
:
: 奉公守法反而被罰?一名客運司機在去年4月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婦人,5個月後又再度碰上
: 一名闖紅燈的老翁,對方在到院前就宣告死亡,雖然這兩起案件都是行人違規在先,但該
: 名客運司機依舊遭高等法院法官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 一名蔡姓客運司機,去年4月開車ㄒ行經新店時,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婦人,當時蔡姓
: 司機和客運公司和家屬達成和解,並共同賠償家屬280萬元,司機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
: 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但他認為已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上訴請求給予緩刑。
: 未料5個月後,蔡姓司機在駕駛客運行經大安區仁愛路3段公車專用道時,在復興南路一段
: 的交叉路口,再度撞上一名「闖紅燈」的黃姓老翁,對方因顱內出血及頭部鈍傷嚴重,在
: 到院前就宣告死亡。
: 根據《ETNEWS新聞雲》報導,高等法院認為,雖然兩起案件中的行人都沒有遵守交通號誌
: 指示,但事發路段「光線充足,路面無缺陷或障礙物」,且汽車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
: 管有無號誌或人員指揮,都應「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因此認定蔡姓司機在各方條件都
: 良好的情況下,「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行人身亡,因此認定蔡姓司機除了業務過失致死
: 外,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86條的加重刑責,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不得易
--
作者 justice1228 (零正義的1228)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遇到遊覽車司機群在桃機擾亂怎麼辦 ?
小弟載同事去桃機第一航廈搭飛機,結果遇到一大堆,然後不小心跟車一起卡在遊覽車陣中
http://i.imgur.com/cUJQmqy.jpg
![](https://i.imgur.com/cUJQmqy.jpg)
推
,
![](https://i.imgur.com/WEOFIIr.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91.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040328.A.B76.html
推
10/15 12:13, , 1F
10/15 12:13, 1F
推
10/15 12:45, , 2F
10/15 12:45, 2F
推
10/15 13:24, , 3F
10/15 13:24, 3F
推
10/17 17:24, , 4F
10/17 17:24,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1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