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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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3→)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ity6556時間8年前 (2017/10/15 12: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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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說,法律沒有賦予你撞死人的權利. 那就修法改成撞死闖紅燈的沒事. 相信犧牲兩三個人後大家就不敢闖紅燈了. 也不用擔心有故意尋死要賠款的三寶了. 大家也不用在這邊吵了. 大家說這樣好不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84.218. 文章

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k416時間8年前 (2017/10/15 12: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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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題下的不好 甚至故意的. 正確的新聞標語應該是這些:. "對於違規用路人 在可以迴避的注意情況下 還是要採取迴避措施". "法律不容許仗著有理 就可以撞死人". "自以為遵守交通規則 就可以撞死人? 法官判賠280萬關半年". "司機在仍可採取避免車禍機會 卻放任撞死人 判賠280萬 ".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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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ipait時間8年前 (2017/10/15 11: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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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法只有在斑馬線上通過才有用,. 我現在過馬路一定走斑馬線,. 以前一個老師他沒闖紅燈一樣被撞,. 問題就是出在一些惡質汽機車左右轉不禮讓行人. 想轉就轉,根本不管行人也是要直走. 台灣的駕駛人道德太低了,. 都不知道駕照是怎麼考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推噓4(7推 3噓 10→)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amanlin時間8年前 (2017/10/15 11:45),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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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說很多人的邏輯跟見識都很糟糕. 對法官來說,開車的人必須要能辦到以下三件事情才會無罪. 1.反應時間為零,人人都是神一般的存在. 2.剎車時間為零,每台車都是神一般的存在. 3.能預知有人闖紅燈,人人都是神一般的存在. 看來很多鄉民也是跟法官同樣見識,譬如你. 行人違規不是合法撞死他的理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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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1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ujos時間8年前 (2017/10/15 11: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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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太多了. 行人違規不是你能合法撞死他的理由. 闖紅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罰300塊. 過失致死.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業務過失致死.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從事業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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