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消失
看到這篇 寫寫我自己的經驗
那天 因為是颱風天的隔天
剛下班 天黑了
省道上那段幾個燈沒亮
台一線 四線道再加機車道
本來往前看去 前一台車很遠
下一個路口是綠燈 完全沒減速想快點過
過了路口 忽然沒路燈了
不以為意 覺得常遇到 一下看不到而已
然後就看到一個老太太在車身前
車燈可以直射的距離 沒開遠燈
心中只想到 X……快車道耶
時速六十多 煞車根本還沒踩死
就撞到了……………
這就是前面有人說過的
在快車道上撞到三寶的狀況
而且我還能證明
那天絕對不是視線良好
記錄器 路燈維修紀錄 都有
而且離前一個斑馬線 100公尺內
法推一下:斑馬線前後100公尺內
行人是不可以穿越馬路的
最後是和解了
和解金最後再說
判決是五個月 可易科罰金
因為已經和解 所以緩刑兩年
所以兩年內不要再犯類似的罪
比方說是因為車禍造成傷亡
就沒事了
至於和解金
我有保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200萬
因為是死亡車禍
強制險200萬是一定會有的
可是 賠償金額的計算
是要包含這200的
比方說 如果算出來只有100萬
那 乙方還是會拿到200萬
如果算出來是250萬
那乙方就是拿到250 甲方出50
就算是"強制"險 在賠償時
也算是甲方的賠償金 不是"應該外加的"
回到我的實例
因為我那樣的狀況
顯然行人的責任是大部分
所以計算賠償金額的時候
再乘上造事比例
根本加上第三責任險的部分
應該是綽綽有餘的
只是保險公司知道這樣的狀況
當然也不愿意理賠太多
畢竟保的人是我 我沒錯的話
為啥要賠償對方的造責呢?
最後保險再出60 我出30
總共200+60+30
對方還覺得 為啥我撞死人
只想用保險賠 都不想表現誠意?
我也只是普通上班族
開得是國慘車
30萬對我來說也是很大的數目的
還一直想要更多…………
一開始對他們 是覺得很抱歉的
到後來 調解 法院調解 跑好多次
只覺得根本只是想藉機多撈一點
最後願意接受那金額
只是不和解的話
真的給法院判刑事民事
要多花開庭費跟律師費用以外
民事判決的錢 還不一定比這金額多
搞到真的開庭
刑事庭易科罰金是給法院
民事判決在不超過保險的範圍內
保險公司全全負責
雙輸的狀況
所以也只好接受這金額
心得
我覺得很ㄙㄨㄟ
檢察官跟法官跟警官 都是明理的人
我是太快了沒錯
要是我沒超速 慢一點撞到
可能就不是30萬能完事的了
至於三寶 家有三寶 請自己顧好
不要老是想 反正送到馬路上
最少也是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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