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消失
※ 引述《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之銘言:
: 台灣的法官,有時候真的很奇怪
: 說什麼依法審判,可是有時候就是依情感在審
: 比如A撞死B,A沒有違去,最後判A要賠錢
: 這種案子太多了,之前還有判決說因「道義責任」要賠錢
: 哇靠,法官不講法,講道義責任勒,要不要講江湖義氣啊
: 現在,老夫妻被謝殺死了,很可憐
: 必須有人賠錢
: 那就老闆賠吧
: 是不是這個邏輯?
: 什麼五大理由,頗厂
不爽歸不爽,但是法庭裡他就是老大
他就是代表"法律",作的判決就是有效
不爽也沒人會鳥你,因為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
沒錢請律師,就去聲請法扶看運氣阿
不符法扶資格,又沒錢請律師,就吞下去阿
這裡是鬼島,談殺小邏輯
反正判了就是有效啦,不爽你家的事
判決書上要給的錢,反正是一個子都逃不掉
不給就扣你帳戶薪水、封你房子拿去賣,反抗就派警察鎮壓,再把抓去關
法院不容挑戰,無權無勢的百姓,進法院本來就是等著被玩
在台灣就是要乖乖當條 __,多修功德,保佑下輩子別生在鬼島,能做的就這麼多了
最後給點心理建設,遇到不公平時,千萬別把自己當人看待
因為此時自己就是被狗對待,最後還是得吞下去,如果仍然還把自己當人看待
那就是人處與狗的地位,比狗還不如,所以把自己當狗看,會活得有尊嚴一點
共勉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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