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9/09 00:23), 9年前編輯推噓4(9555)
留言69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2 (看更多)
※ 引述《lemonblue (懼美女症)》之銘言: : 客觀事實是怎樣,用圖來說話好了, : 這樣鄉民可能比較容易了解。 : 鄉民可能覺得當場是這樣: : http://i.imgur.com/v182EPj.jpg
: 或是這樣: : http://imgur.com/fe7G06G.jpg
: 事實上,小偷失去意識後大概是這樣:(休克、失去意識、軟癱毫無抵抗能力) : http://imgur.com/TjT3QFX.jpg
: 但屋主仍不放手持續把人變成這樣:(注意:臉色發黑口吐白沫圖,不用jpg怕嚇到你 : http://tinyurl.com/jfrudob : 甚至警方到場還堅持先銬再放手,但一邊又說「他要被我勒死了」 : PS:順帶一提,屋主的夫人對於勒人的當下有錄影, :   也就是說場景是屋主勒一個毫無抵抗幾乎是屍體一樣的對象時, :   他說要保護的夫人在旁邊錄影蒐證, :   更諷刺的是屋主事後說因為歹徒還有掙扎才會持續勒, :   一下說燈光昏暗看不清楚、一下又說有注意到他臉色發白有放鬆一點, :   但不管是哪個,影片中都直接打屋主臉而不被採證(這有紀錄於判決書) : 對無抵抗力的人勒到掛, : 中間好幾分鐘可以抉擇而不是幾秒鐘的事情, : 這很有解釋空間的, : 殺紅眼、太緊張、就是要他死(為了保護妻兒讓他死也沒關係)....等等, : 他有沒有殺意,每個看倌有自己的判斷標準,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無法知曉。 : 另外,警察來時說快叫救護車的這個動作, : 基本上無法證明他在勒斃的當下不想他死。 : 舉個例子好了,我砍你一刀, : 看你在血泊中掙扎突然於心不忍, : 馬上幫你急救叫救護車, : 這個動作只能證明我後來不想讓你死, : 但是無法證實我下手的當下沒有殺意。 : 是否有犯意一直都是法院上面攻防的最麻煩的點之一, : 因為不像客觀證據般一翻兩瞪眼, : 而實務上勒斃是很難判成過失的殺人方式, : 因為那是在對方暈厥失去抵抗能力後, : 一點一滴慢慢的把對方生命榨乾的一種手段。 : 而不是砍死搥死打死那個可能幾秒間的事。 : 法官採用了對他最有利的說法:過失,還緩刑,等於實質無罪,已經很好了。 : 鄉民要的無罪,基本上很難。 : 至於民法怎判,那是另一回事,不討論。 : 提出民事訴訟是對方家屬的權利, : 就算我們覺得他臉皮很厚那還是他的權利。 : 往好的方面想反正也不可能完全照他講的賠就是。 : 最後: : 1.本人不是要為小偷講話,我"情感上"也覺得小偷死了活該。 :  但法官會這樣判有他的理由,也判的超好了,就別太苛責法官了。 :  前幾篇甚至有看到有人把法官名字上色,天啊這是什麼世界? : 2.現在的媒體很喜歡搧風點火的,是希望鄉民不要看到標題就高潮。 :  以此案為例,「護孕妻殺小偷,勇夫竟被判刑」跟「瀕死仍不放,人夫殺賊僅緩刑」 :  兩個標題在講同一件事,但是給人的感覺會差很多。 :  五月時我就說媒體在等翻案失敗甚至判更重的時候再炒一次新聞, :  現在就是這個情形, :  現在媒體很多都指會搧風點火只為了賺閱聽率而製造仇視, :  卻沒有平衡報導去說為什麼會這樣判(從標題就偏頗了,其實內容也不太意外...) : 另外, : 如果是「就算宰了小偷也沒關係」,那這是一篇廢文,對不起浪費你的時間。 : 但真的這樣確定有殺意的話,是殺人罪無誤喔。 幫你補一張圖 http://i.imgur.com/jI2AwvV.jpg
這就是辯論金字塔 (引用自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2/01/paul-graham.html?m=1) 建議回文的時候 如果推文等級在下三階就直接回個 “D下”就好 因為這些人沒有思辨能力,或是根本沒有要思考 妄想王可以直接給他妄想王三個字就好 你都貼了那張圖了不用再解釋了 小偷都昏迷了 上三階的建議你好好回覆 中間那階就有點微妙了 我的觀察下來 通常用噓文的是下三階 有討論價值的會用→或推文 有些鄉民會嗆法律系 是因為自己不懂法律 別人稍微能說上幾句法律 就比自己懂太多 所以以為每個人都法律系,為了掩飾自己的無知只好開嗆 至於說小偷該死的,只講一句,就算該死那也是判了刑之後執行的事,也不是你能動用私 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65.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351805.A.F50.html

09/09 00:24, , 1F
腦殘你再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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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完美示範D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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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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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36, , 3F
fb上蠻多是最後一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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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38, , 4F
認為他們有階層太看得起暴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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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43, , 5F
喜歡舉美國當例子被打臉打不膩的 不知道在哪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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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也會給他們D下 這種人根本不是來討論的 只是來發表言論的 跟公園阿伯9.2有87分像 ※ 編輯: p9i1n0g0u4 (101.139.65.10), 09/09/2016 00:47:50

09/09 00:48, , 6F
這個判決案例可以當是法律學生的課堂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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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49, , 7F
防衛過當過失致死判緩刑得易科罰金算是法官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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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49, , 8F
這個判例根本是邏輯學的智商測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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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50, , 9F
希望在座各位在自己的人生際遇之中都能比這位屋主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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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50, , 10F
小偷入侵你家,所以你可以殺了他=> Yes or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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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51, , 11F
如果今天屋主剛好手上有刀,把小偷直接剁了,鄉民還是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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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51, , 12F
這是正當防衛應該要無罪釋放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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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0:56, , 13F
各種情境假設都不是這個案例的前因 畢竟觀點和事實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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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差距 而且被告是否有罪 不會是你決定 也不會是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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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警檢律師和法官書記之間 使用同一部律法去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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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01, , 16F
1樓完美示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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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02, , 17F
一個已發生的過去事件 辯論出一個是與非之間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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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03, , 18F
有很多人重視最後的判決 也有人關心辯論的過程 這沒有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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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04, , 19F
一個多維的真相 本來就會在次維度投影各種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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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殺,不過制伏過程最好就都能拿捏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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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更高維度的人 或許真能看到完整的真相 但很多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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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變成死的是屋主的例子可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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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近乎哲學和宗教的維度 不是我們能統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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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碰到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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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下 可以講這句話之前可以先想想你自己是不是也適用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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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我們不可能同是被告受害人警檢律師法官於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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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09, , 26F
只能說 希冀在座各位在這夜裡都能自省 如果在自己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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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10, , 27F
遇到利益誘惑 以及生與死的抉擇時 自己是否還能保持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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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12, , 28F
心中尚存有一絲人性道德 知法守法而不玩法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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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也在迷茫,在這個過程中幾乎迷失了自我,越高維度的思考真的很困難 通常越能單純的指出是非的人要嘛是真賢人,不過大多數只是只能從甚少的角度觀察整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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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遇壞人最多反應是躲 會攻擊挑釁是對自己非常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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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管有沒有自信,也有可能是緊張啦,不過人家都昏迷了還繼續勒著,被判斷為過失 也是難免的 我沒想到有引起這麼多討論真開心 ※ 編輯: p9i1n0g0u4 (101.139.65.10), 09/09/2016 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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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跑到你家你能反抗Yes or No?你沒看到他有武器所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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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武器反抗他 Yes or No? 他姦殺你老婆,把你打到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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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悔意還是會被判死刑 Yes or No?台灣就是一堆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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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1:40, , 33F
的法匠才會那麼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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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正當防衛不小心傷人,法匠們就能正正當當的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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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取人性命!法匠:要人死也是我說了算!你一個賤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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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快打死了也不準反抗!等你死後我對那個犯人自有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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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我要他死還活也是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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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的價值觀好像只有yes or no 標準的二元論…二元論的弊端我也不贅述了 第一答:小偷到你家沒有反抗yn的問題,他有襲擊你才有反抗的問題 第二答:同上,你被襲擊的情況下,反擊也不是yn至少要看你用什麼武器 第三答:這太複雜啦yn的情況都可能發生 只會貶低別人,沒有去思考為何別人這樣想就是你的不足,至少我看到你只會yes or no 至於後面那段很明顯的就是你自己的想像,你有看到板上的討論有任何人支持你妄想中的 言論嗎?不要別人反駁你就為別人扣上個帽子,請去伶聽別人的話語,不要加油添醋 ※ 編輯: p9i1n0g0u4 (101.139.65.10), 09/09/2016 0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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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t大 最後一個問號我不確定 但前兩個問號答案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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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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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假設得不完整啦 ※ 編輯: p9i1n0g0u4 (101.139.65.10), 09/09/2016 01:58:46 ※ 編輯: p9i1n0g0u4 (101.139.65.10), 09/09/2016 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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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法匠會跳過自己人的Yes or No然後挑不利自己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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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別人的價值觀只有 Yes or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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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ex:小偷入侵你家,所以你可以殺了他=> Yes or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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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推文比我早了2個小時都視而不見,果然很會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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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個頭!還沒看過有做了Yes結果無罪釋放的判例,嘴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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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Yes都很會,我還可以說最後也是Yes啊!說說也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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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有你認為o大的那句yn是問句耶 看推文不要只看片段好嗎 你說沒看過yes無罪的,自己想想是你真的沒看過或是你選擇性視而不見? 如果你只看新聞那也有很大機會沒看過,因為no的新聞性比yes高得多了,媒體只報導no 的機會高多了 後面部分D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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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條推文根本是反諷,只有你看的這麼開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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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美國的堡壘原則,喜歡美國警察可以隨便開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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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兩個選項:1. 移民美國 2. 叫立委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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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20, , 49F
要住在台灣又不遵守台灣的法律制度,然後一直罵小偷違法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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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2:20, , 50F
東西,殺人犯違法殺人?你自己都不守法了有什麼資格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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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好啦 畢竟修法的願景還是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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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推文認真的?前兩個問題本來就是正當防衛的範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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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7:30, , 52F
看不出涉及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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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贊同你的意見你也不相信 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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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他沒辦法把三件事分開討論 看起來他是認為只有yyy或nnn沒有其他組合 ※ 編輯: p9i1n0g0u4 (101.139.88.210), 09/09/2016 09:58:40

09/09 12:34, , 54F
朕即法律,法醬退散(推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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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3:16, , 55F
我覺得很多人沒有搞清楚,去查查正當防衛的案例,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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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的判決都是支持防衛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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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19, , 57F
其實這個案例或多或少也反映出台灣刑警在追捕現行犯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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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1, , 58F
進退兩難的真實困境 也曾聽聞警方對於開車迴轉企圖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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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2, , 59F
卻不小心撞到了警察 或是拖行了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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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4, , 60F
以至於後方刑警對空鳴槍後 開槍誤擊中通緝犯 造成失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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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5, , 61F
只因嫌犯沒有企圖故意追撞員警 而造成刑警用槍時機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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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5, , 62F
違反比例原則 除了被暫時停職調查 還要負擔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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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6, , 63F
但台灣社會又何曾給予憐憫 對於這位屋主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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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7, , 64F
個人深深覺得這位法官 在這個台灣社會的現實環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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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8, , 65F
已經在法律上 賜予了最大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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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30, , 66F
如果在座的各位 都不是整天追著通緝犯東奔西跑的刑警
09/12 21:30, 66F

09/12 21:31, , 67F
我也只能說聲希冀在座的各位在自己往後的人生際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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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31, , 68F
都能比這位屋主幸運百倍千倍 在面對生與死的抉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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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33, , 69F
都能比這位屋主冷靜 百倍 千倍 莫忘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09/12 21:33, 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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