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消失
※ 引述《pigjunkx (垃圾豬來也)》之銘言:
: ※ 引述《markban (馬克白)》之銘言:
: : 很久很久以前的德國也有什麼馬鈴薯案
: : 就是一個一戰退休老兵,對來偷馬鈴薯的7歲幼女開槍
: : 依據當時法令,老兵在冬天為了保存自己的糧食
: : 得做出任何防衛手段,包括射擊小偷
: : 因為糧食如果在冬天被偷了,在市場因為戰爭荒廢的情況下
: : 可能會餓死
: : 對於幼女,有必要射殺嗎?
: : 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討論。
: : 而反觀今天的案子
: : 防衛情狀不存在
: : 孕婦都可以開開心心攝影了
: : 這個陸戰隊真的有保護的必要嗎?
: : 我看未必,搞不好是串好的
: : 而且還可以說出他(小偷)快被勒死了
: : 顯然阿,陸戰隊對於小偷的現狀有明確認知
: : 判處過失致死根本過輕
: 基本上鄉民就是抱持著小偷就是該死的態度在看這件事的,而且要把這個人想像的越邪惡
: 越好。
: 於是我們想像了一個毫無羞恥心,奸詐狡猾的惡人,他在犯罪時以玩弄人心為樂,所以他
: 會躲在暗處偷偷觀察你,製造些聲響讓你恐懼,然後在你怒不可遏時捅你一刀。
: 他以破壞你所有珍愛的事物為樂,所以他會在如果你未能成功反擊時,被綑綁至際羞辱你
: 是個笨蛋。然後你就眼睜睜的看著他強姦你的女友或老婆,一邊被嘲笑自己的無能。
: 他毫無反省能力,並以復仇為樂,所以他會在獄中假裝是個優良犯人,假釋出獄後立刻殺
: 掉你的家人,然後嘲笑你是窩囊廢,連他這種人渣都奈何不了。
: 這樣的小偷是不是很可惡?是不是卑鄙至極?死不足惜對不對?小偷真是該死呀!所以一
: 開始就拿槍把這種人渣打死才是永絕後患,至少不用在看到這種人可以囂張下去,讓這種
: 人活在世界上是整個公民社群的恥辱!
: 但是有趣的地方來了,這次的小偷是一個全身髒兮兮的,看起來餓很久,甚至讓人於心不
: 忍報警的小女孩。她該死嗎?於是鄉民就說,沒有沒有,小女孩跟齷齪骯髒的陌生男子怎
: 麼能比呢,小女孩可以打倒你,強姦你老婆嗎?
: 這就對了嘛!所以討論重點不就在如果不作特定的反擊,自己可能會有危險這點上面嗎?
: 小女孩不比陌生的男子危險,沒有掐死她保護自己的必要。
: 骨瘦如柴,赤手空拳的男子不比手持武器朝自己攻擊的男子危險,沒有掐死他保護自己的
: 必要。
: 手持武器朝自己攻擊的男子,有掐住他防止反擊的必要,但在其四肢癱軟時,則沒有繼續
: 掐死他保護自己的必要。
: 法律上就叫這個為「正當防衛原則」嘛!
: 然後很多人不討論這個,或是在這個東西討論不下去的時候,開始批判犯人的人格
: 「阿他當小偷就死不惜呀,這麼保護他幹嘛?」
: 「放著工作不作,會偷東西的人一定有問題啦!」
: 「不把他打死,犯人都笑了~」
: 「活該死好!」
: 結果小女孩出來的時候,又不活該死好囉?又想跳回去討論危險與否的問題喔?沒注意到
: 你們的標準一直換來換去嗎?一下子不這樣犯人對自己有危險,一下子不這樣犯人會很囂張
: 這種就是典型的把對於犯人的恐懼跟道德評價(可能還是自己想像的),跟我們為了自己的
: 性命安全,能在什麼情況下侵害他人性命的命題搞在一起。於是「他有無必要被殺」就變
: 成「他應不應該被殺」,實然命題直接變成道德應然命題了。偏偏這種訴諸恐懼的講法相
: 當簡單粗暴,有說服力,人們因為害怕自己被惡人嘲笑,所以先下手才是對的,至少惡人
: 沒得囂張
: 基本上這些人根本沒有在意什麼時候該出手,什麼時候不該出手的問題,只是想要看到自
: 己心目中想像的惡人沒得囂張,大快人心的景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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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標準的意義在於被害人在保障自己權益時,不能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不過看有人認為講這些東西就是法匠,不食人間煙火...
既然非法醬認為惡人死了也沒差,沒有保護的必要,所以無法認同這種標準有多重要,那我就說一個故事吧!一個可以滿足素樸的正義觀的例子
今天有一個健身教練得知自己的老婆前一晚被強姦,他很氣憤,並在知道強姦犯的住處後,在晚上的時候潛入其家中,準備痛毆強姦犯來洩憤。然而強姦犯正好醒著,看到怒氣沖沖的強壯男子,他馬上覺得十分危險,經過一陣扭打以後,強姦犯勒住健身教練的脖子,他害怕放手健身教練就會殺了他,所以緊緊不放,直到感覺健身教練沒有呼吸為止。沒錯,可憐的健身教練報仇不成,反而被勒死了。
結果強姦犯出庭時主張正當防衛,辯解他當時很緊張,而且如果他不殺了健身教練,自己就會被殺,還侮辱遺孀跟死者,簡直可惡至極。
但是法官最後仍判處防衛過當,是過失殺人,原因即是強姦犯應在健身教練喪失反抗能力後就鬆手。先強姦別人老婆還有臉提正當防衛的壞人,無法利用法律逃避自己過失殺人的責任,好人雖然死了,但最後得到應有的公道。這樣講,比較能感覺到比例原則的重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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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恐龍了耶?這樣還不滿意喔?
那沒被關你能接受嗎?看來部分鄉民是想看斷頭台呀?失算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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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齁你幫強姦犯說話!
既然你認為強姦犯殺死健身教練是OK的,那請繼續堅持你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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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把勇夫跟小偷的角色換成強姦犯跟健身教練呀,其他要素都沒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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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法盲會這樣說你喔,我自己當然知道你是堅持自己的原則,認為強姦犯反擊沒有問題,跟支持強姦犯當然是兩回事。不過很多法盲看到說反對勇夫的人就是支持小偷,要不要也譴責一下?
※ 編輯: pigjunkx (49.215.50.153), 09/09/2016 1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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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坦承自己雙重標準嗎?不錯!除去這點,至少你還挺有原則,不會因為當事人的改變而改變正當防衛界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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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勇夫的行為是防衛過當等於支持小偷的邏輯他不指責,認為強姦犯不是防衛過當等於支持強姦犯的邏輯他指責。前者是法盲講的,後者是我為了諷刺法盲講的,m大應該叫袒護法盲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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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牽涉到如何認定的問題,我也是疑惑拍影片本身跟是否為緊急狀態的關聯,頂多在本案中從旁加強犯人已經無反擊可能的印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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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他目前看起來還滿針對防衛過當的界線在討論啦,只要不要討論到一半跳出去像其他法盲一樣說小偷就是該死,沒必要保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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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讓人民有具備邏輯的法律概念,法盲仍然依照直覺判斷,法官的確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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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呼應民眾素樸的正義觀在行事,台灣的司法應該也很難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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