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說學生違法在先 求打臉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佐木三號)時間10年前 (2014/04/01 02:15), 編輯推噓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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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9523752 (Wayne Chang)》之銘言: : ※ 引述《blackkeyss (Twoyears)》之銘言: : : 今日與朋友聊到 : : 友人道:學生非法佔立院,是時候該走了吧? : : 我說:阿走了拿甚麼當籌碼,政府跳針不出面,走甚麼走 : : 友:所以不合意就要佔領立法院,難道不能申請集會去佔馬路嗎 : : 我:佔領馬路有用嗎 你看以前的活動哪個有影響到政府的作為的 : : 友:所以就要違法占立院? : : 我:是政府先這樣亂搞,佔領立法院剛好而已 : : 友:人家亂搞你就占領立院,不是暴民是甚麼 : 我知識沒那麼豐富 但從邏輯上 這很好解決吧= = : 你 你認不認同國民黨違法在先 30秒通過服貿 : 友 1.認同 他的確違法 : 2.哪有 他這是正確的行政程序...BLA : 你 你知不知道323行政院事件 你認同警方的執法方式嗎? : 友 1.認同 他們本來就是執法者 你們違法在先本來就該打 : 2.不認同 就算你們違法 也不該用如此暴力的方式 : 你 綜合以上你的兩個回答... : 1.認同30秒通過+認同執法者 : 你覺得那是正確的行政程序 那你可以告訴我是依照哪個法條執行的? : 如果你說不出來 也就無法正確的反駁那些認為這是不合程序的人 : 畢竟許多人都有提出相關的法源依據 來否定這個程序的正當性 : 而你不行 那你可以告訴我你認同30秒通過的立基點是什麼? : 新聞媒體? 還是...? : 再來 你認同執法者暴力相向 : 就只是因為對方違規在先 : 今天有人到你家 賴著不走 請問你是報警還是打他? : 警察來了是把他拖走還是打他? : 依照過往的經驗 只要對方沒有暴力行為 不管是你還是警察 都無權使用暴力 : 好...你認為我這樣說不對... : 那我用你的邏輯來回答好了 民主這兩個字是人民是主人的意思 : 雖然你認為他們合乎規定 但因為你提不出任何依據 只是聽說的 所以就不討論 : 今天他們的程序被懷疑違法 卻因為台灣的法令無法進行審判 : 進而導致各界的不信任不打緊 連進行完整的說明都不願意 : 不斷回答各種不是我們所問的問題的答案 : 這個時候身為主人的你 有沒有權力出來叫他節制? : 你可以說還有其他聲音 但是 就算是一間公司 也必須由董監會進行多數決 : 而今天身為主人的人民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人 : 認為這樣是需要被合理懷疑卻無從制衡的時候 : 你不走體制外的手段 難道是要眼睜睜的看著他把公司給搞倒嗎? : 2.認同30秒違法+不認同暴力方式 : 你都認同他違法了 你可以提出用體制內手段制衡他的違法的方法嗎? : 連洪案那些合謀殺人犯都能在25萬人上街後只判6個月 : 讓他就這麼含冤陳雪 今天這個違法可是牽動全台灣幾百萬人的生計阿!! : 你認為台灣有這個本錢去承受他違法後的結果嗎? : 你既然認為站領立院是違法的 不該做的 那請你提出一個有效的制衡辦法 : 還是依照台灣的體制內手段 慢慢來 等到終於有了個合理答案 : 就像洪案一般 一年過去了 這個違法手段所造成的後果台灣人民已經在承受了 : 請問此時台灣要拿什麼補救? 台灣還在嗎? 我都很懷疑了~ : 更何況受害者千千萬萬 他們怎麼辦 活該死好嗎? : 你是這種沒血沒淚的人嗎? 我看不是阿 你也會同情那些被警察打傷的人阿 : 所以 不是受害者還沒出來 就不必去預防 因為他們也是人阿 : 況且我們還很清楚知道 一定有受害者!!! : 所以在這樣無奈的情況下 逼不得已只好用這樣體制外的手段表達事情的嚴重性 : 至少議場中的學生並不願意這樣站領立院 他們認為是逼不得已的 : 而且 批評人很簡單 提出一個解決辦法才是上道 : 既然你提不出來 也沒作為 你就沒資格去批評那些為台灣付出這麼多的學生 : 因為你只是在出一張嘴 : 3.認同30秒通過+不認同暴力方式 : 將上面的兩個段落慢慢拼湊就可以回答了 : 4.認同30秒違法+認同執法者 : 同上 : : 我:白狼說要帶人去佔領立法院,根本白目想要引戰 : : 友:你們可以違法為什麼他們違法?人家也想在立法院抗議啊 : 你可以回答 你不是認為學生違法 所以要撤出 然後現在你認同白狼去立院? : 你這是什麼邏輯? 學生不能違法 白狼可以違法? : 我認為學生有正當性的原因是體制內無法解決的問題 當然要行體制外求解 : 而你又認為白狼去立院的正當性在哪? : 還是你只是在小孩子賭氣啊? : 當初學生是衝破警察的防禦才進去的 : 比照辦理 白狼必須衝破警察的防禦才能進去 : 而且又必須在衝破學生的防禦... : 我反而比較怕當初警察會與學生對抗 只是礙於寡不敵眾 : 到時候白狼去反而放水 直接開道讓他進去 那就真的好笑了... : 同樣攻佔立法院 警察的角色大不同阿~ : 白狼自己用詞都說是去攻佔了 警察不檔下來...你覺得合理? : : 小魯我不是甚麼聰明絕頂的11X腦 : : 對象是我的摯友 : : 請問除了刪他FB以外還有甚麼辦法可以打他臉 : : 拜託跪求QQ : : 更新: : : 我跟他說了馬政府先違法,學生不能違法嗎 : : 他說人家違法你就違法,你還有理智嗎?暴民? : : 我真的不想刪他好友,有請大大解套,哪怕只是甩他幾個巴掌QQ 這要打臉有什麼難,違法在先跟行為正當性無關 孫文當初革命時,在滿清政府的眼中, 就等於是公然造反,那可是連殊九族的重罪, 要比誰最會違法,誰比的上他? 學生跟他相比算好很多了 如果他說那誰要是不爽政府,也去佔立法院 可以不可以? 當然可以,但是第一你要確定你的理由很正當 而且正當性高到大部份人能認同 50萬人的認同,這算少嗎? 第二你要確定你能承受,違法之後要付出的代價 在立法院內的同學,相信都準備好被起訴的決心才去做的 白狼要佔立法院,如果他沒有打人傷人 有什麼理由不能去 如果有人酸說,要學人家革命,被打就不要哭 革命是要流血的 那就回說,革命是衝撞體制的其中一種方法 但不是唯一的方法,非暴力的不服從也可以衝撞體制 用暴力來對待非暴力,就算對方違法在先 仍然是執法過當,這種失去正當性的執法過當也是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3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289753.A.E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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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是中國人喔 佔領國會應該就算是入侵了=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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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不會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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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噓白狼 等下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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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根本小白zzzz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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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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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300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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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求的不多 走之前麻煩把破壞的東西賠償清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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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那什麼鬼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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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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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上想說白色正義5000人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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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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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不懂M大寫的數字 是50/2300 打錯嗎? 還是根本來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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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打錯啊 明明只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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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什麼東西講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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