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說學生違法在先 求打臉
共 20 篇文章

推噓62(71推 9噓 91→)留言17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keyss (Twoyears)時間10年前 (2014/04/01 00:31), 10年前編輯資訊
10
0
1
內容預覽:
今日與朋友聊到. 友人道:學生非法佔立院,是時候該走了吧?. 我說:阿走了拿甚麼當籌碼,政府跳針不出面,走甚麼走. 友:所以不合意就要佔領立法院,難道不能申請集會去佔馬路嗎. 我:佔領馬路有用嗎 你看以前的活動哪個有影響到政府的作為的. 友:所以就要違法占立院?. 我:是政府先這樣亂搞,佔領立法院剛
(還有347個字)

推噓-3(3推 6噓 17→)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bitos (醜比頭精靈)時間10年前 (2014/04/01 01:02),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其實學生一步錯 步步都錯了. 這個影響太深遠了 去佔著立院 讓朝野協商停擺. 很明顯的就是針對總統堅持的服貿 要總統向學生低頭. 但去佔立院 引發了一錯再錯的去佔行政院. 讓幾百個學生將來 都要面對法律的問題. 如果學生是自發性的關心政府 為什麼一開始就用那麼激烈的手段. 難道在集體在立院前靜坐抗議
(還有12個字)

推噓2(3推 1噓 9→)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時間10年前 (2014/04/01 01:22),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惡法亦法和惡法非法是當初野草莓就討論過的問題. 不過公民不服從又上了一個層次. 或許支持者有人不同意這個看法. 但佔領國會,的確觸犯法律. 即使有正當性存在,依然是「不法」. 至多在違法性的層面去探討. 而且,從來就沒有在議場的學生主張不接受法律審判. 在抗爭開始時無法循合法途徑達成目的. 在抗爭的
(還有193個字)

推噓0(1推 1噓 14→)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時間10年前 (2014/04/01 01:29), 10年前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跟他說. 基於沒有其他手段可以遏止政府違法,實施公民不服從是符合憲法層級的避免緊急危難,可以阻卻佔領立法院的違法。. 你當然找不到法條,因為也沒有一條法條說,可以用30秒通過服貿。. 如果不服氣,請他號召50萬人上街抗議。因為在沒有法條可以用的時候,. 人數就是硬道理。這樣叫做民主。. --. 「
(還有117個字)

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9523752 (Wayne Chang)時間10年前 (2014/04/01 01:37),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我知識沒那麼豐富 但從邏輯上 這很好解決吧= =. 你 你認不認同國民黨違法在先 30秒通過服貿. 友 1.認同 他的確違法. 2.哪有 他這是正確的行政程序...BLA. 你 你知不知道323行政院事件 你認同警方的執法方式嗎?. 友 1.認同 他們本來就是執法者 你們違法在先本來就該打. 2.不
(還有164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