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說學生違法在先 求打臉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冰火)時間11年前 (2014/04/01 08:12), 11年前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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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ttacksoil (擊壤)》之銘言: : 為免被說是釣魚 先直接說我是反對佔據立法院的 : 對服貿的了解也絕對不如常在這版上的各位 : 但我對太陽花學運就是很反感 : 先說我對犯罪沒什麼成見 : 只有勇敢做一些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才能成為英雄 : 但反服貿的聲音中有幾種說法讓我覺得很噁心 敢發出自己的意見真的很有勇氣, : 以下敘述邏輯肯定有問題 但是是我最直接的想法 給各位參考 : 1. "因為今天佔據立法院的人很多 所以不可能被抓去關" : 這串推文有人提到國父革命 是的 國父革命在當時來看就是犯罪 : 但那些革命志士可是冒著被殺頭的危險 : 今天太陽花學運有種佔據立法院 為啥就不敢被法律制裁 問題核心點,立法院內的人可是沒說自己不敢被法律制裁 我們現在外面是認為這些行為具不具備正當性 讓這些人行為不被法律制裁。 對於,揭發國家弊端的學生或者人民,最後竟然要把他們送進監獄 我是認為這是一個很傷害人民士氣的一件事情,為了國家拼命的人落得這樣下場, 這實在讓人很灰心。 當然,從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他們只不過是"反中,反執政黨" 根本是抱持著不詭的政治目的去做這些事情,這些心懷鬼胎的人, 本身就是邪惡的,連他揭露的服貿對台灣就業市場,以及國家安全,社會福利 有很嚴重的影響,而政府竟然是毫無應對措施, 各行各業的簽署後的評估報告竟然沒有,各式各樣的評估也是沒有, 這可說是毫無準備。 這件事情,他們有功(或許有些人認為根本是暴民), 但,按照他們的思路,佔領立法院沒有合法性,難道這些學生沒有功勞嗎? 你們忽視一點,院內的領導人已有受司法審判的覺悟 也忽視了他們揭露的弊端, 你只看到,反對執政黨的政策,蠻橫,就是敵對黨的人 外界在尋求他們的正當性,就直接推定對方沒擔當, : 2. "進攻行政院時 警察把學生打得頭破血流很可惡" : 同上 今天你是要革命 不就是要冒風險嗎? 就算今天警察處置上有任何過當 : 那也是建立在進攻行政院這件事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的前提上(而且非常激烈) : 今天若學運只是在靜坐抗議 哪會被打到頭破血流 按照你所說的,行政院前的學生是違法的, 那不知你有沒有注意到,警察執法本身就必須要"合乎比例原則"? 闖進去的被驅離,很正常。 靜坐下來的被盾牌打,水車噴,中間還少了一個步驟 催淚瓦斯的使用....,專業的指揮官會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嗎!? 我認為不至於, 擺明就是故意的。 至於,學生在行政院前靜坐,和平無反抗,警察還用盾牌攻擊的各式各樣畫面, 網路上真的有,你真的有去看嗎!? 你要看到畫面才知道,這不僅僅是警察違法攻擊的 文字敘述,這擺明就是對無反抗能力者直接用逾越比例原則的暴力執法。 如果要援引外國,外國抗議是有汽油彈,一大堆攻擊性武器,警察才會如此暴力 學生今天坐在那裡,被打時還高舉雙手,顯示無反抗意圖,你還要用武器攻擊 這實在讓我無法接受在哪晚"暴力執法的警察"(並非全體警察) : 3. 前幾樓有一篇 說有人開車衝撞學運會場 : 那傢伙固然很可惡 但下面有人說若出事了警察得負責 : 幹 這說法就是讓我覺得噁心到不行 : 其實我可以理解為什麼太陽花學運不是採取絕食抗議 : 而是選擇相對輕鬆的霸佔立法院會場 : 一來能見度高 二來比較容易凝聚人氣 : 這時代搞絕食抗議是有多少人會響應 : 但我只是覺得 今天有不惜違法也要反服貿的決心 : 那也該有被法律制裁的勇氣 : 前面有人說惡法亦法 說得很好 : 但更進一步說 "霸佔政府機關 = 犯罪" 根本不是惡法吧? 你前面說,警察驅離違法的抗議民眾這是合法的, 這其實也間接表明警察職權合法的行使,只是我跟你對於執法的比例原則有爭議, 但警察守在馬路上,保護抗議的學生(按照你所說的,乖乖在立法院外靜坐的學生) 這不是他的職權嗎!? 難道警察沒有保護自己人民的義務? 學生跑出來抗議就是不該受保護? 那飆車族闖紅燈發生車禍,警察可以只顧著開罰單而不將他送醫嗎? 你現在把行政院前抗議的學生,化作立法院前的學生,認為他們是違法的,這很奇怪。 立法院前靜坐的學生,你不是才稱其合法!? 怎麼現在就不被警察所保護? 就算他們是違法的,難道一個生命受到威脅的人民,只因為這傢伙讓我加班加到死 還沒有津貼可拿,我身為警察就可以讓這些人放給他死嗎? 以上,請想清楚。 -- 萬物都是為了達到最好的結果而存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99.1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311139.A.123.html

04/01 08:18, , 1F
我不覺得應該保護違法的人
04/01 08:18, 1F
法律比較讓人難以理解的是,用一個行為去判斷這個人有沒有罪, 像是闖紅燈是個行為,法律上評價會認為這行為有罪 但,闖紅燈後發生車禍,警察到場而先開罰單不先送醫, 警察是有殺人罪不作為犯之可能。 簡單講,不因前行為的違法就可以完全免除此人的權利,或免除其他人的義務

04/01 08:20, , 2F
違法的人也應該保護 原文的重點只是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
04/01 08:20, 2F

04/01 08:20, , 3F
有勇於承擔的勇氣
04/01 08:20, 3F
我想,他們是有的! 其餘的等事件落幕我們繼續看下去。 ※ 編輯: noobismeok (112.105.99.126), 04/01/2014 08:25:58

04/01 08:21, , 4F
違法就不應該保護? 那卡車看到闖紅燈的就可以開心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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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8:21, , 5F
去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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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8:41, , 6F
總是拿闖紅燈來比喻,大家都以為衝行政院是芝麻小事嗎?
04/01 08:41, 6F
我也可以拿殺人犯做例子,也沒認為衝行政院是小事, 概念仍然在,人犯法了,他還是擁有自己的權利,更何況,你把行政院與立法院合在一起 看待,這就有點奇怪!! 衝撞行政院造成了什麼問題? 1.國家機密文件流失? 行政院已聲明無文件損失 2.國家權威? 3.國際聲譽? 你去看看BBC,CNN,他們是怎樣報導,不要說自己英文爛, 他們都有繁體中文!! 你看看他們如何說!? ※ 編輯: noobismeok (112.105.99.126), 04/01/2014 08:51:44

04/01 08:53, , 7F
照成什麼問題??難道沒什麼問題就不用追究?
04/01 08:53, 7F

04/01 08:53, , 8F
有沒有損失看畫面就知道,有些辦公室一團亂
04/01 08:53, 8F
闖入行政院完全可以追究阿,又沒人說不准追究。他們犯法自然要追究阿 可是,現在在立法院外靜坐的學生放給他死就應該嗎!? ※ 編輯: noobismeok (112.105.99.126), 04/01/2014 08:57:37

04/01 08:55, , 9F
還是今天cnn遣責你們才肯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04/01 08:55, 9F

04/01 08:59, , 10F
大家都成年人了,自已的行為該負責,而不是什麼死不死
04/01 08:59, 10F
確實很嚴重,該追究還是得追究。 可是,CNN,BBC,瑞士,也在分析衝突擴大點在於總統不傾聽,抗議學生的意見! 大家都成年人,學生也該有自己的想法,而不是說被洗腦 剛剛後者爭執仍在,警察仍然得守護靜坐在立法院的人民,不知您有看完否 ※ 編輯: noobismeok (112.105.99.126), 04/01/2014 09:06:42

04/01 09:08, , 11F
在立法院是該守護,也沒警察去動他們不是嗎
04/01 09:08, 11F
上串問題其實是,車子差點輾過立院躺在地上睡覺的學生, 有人竟然認為警察幹嘛要保護這群立法院外的學生而爭執 ※ 編輯: noobismeok (112.105.99.126), 04/01/2014 09:10:37

04/01 09:15, , 12F
為什麼你要躺在車子會經過的地方?都成年人了耶
04/01 09:15, 12F

04/01 09:16, , 13F
而且學生還管制警察的進出,這哪招?
04/01 09:16, 13F
路口已經被管制,而警察去休息換上的是 學生糾察,老人家就開車從 林森北路,硬闖青島東路!! 路上其實是有學生的...學生並未管制出入 ※ 編輯: noobismeok (112.105.99.126), 04/01/2014 0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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