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 引述《helptruth (12345)》之銘言:
: 1
: 藝術家不為他人就此作品的詮釋負責
: 不等於
: 作品和作者一點關係都沒有
????????
這是斷言,沒有推論,沒有解釋
所以論述無效
: 2
: 任何人都能詮釋作品,詮釋作品的權力屬於每觀者
: 作者可變為觀者詮釋作品
: 作者可詮釋作品也可不詮釋作品
????????
但藝術家介入了政治場所
就等於侵入他人的家宅
把作品架築在他人的傷口上
藝術家哪有資格說他有權解釋作品而不對他人的感受負責
: 3
: 藝術品是藝術家用生命做出來的(當然也有藝術家有把藝術品當商品賣)
: 受到破壞當然傷心
: 例如:今天我做了一個作品,就算我作的作品可供人自由詮釋不代表這個藝術品的作者就
: 不是我了。
: 觀者可任意詮釋的作品不代觀者可自由破壞作品。
: 觀者可任意「詮釋」作品,
: 不可任意「破壞」作品。
前提是藝術家沒有介入他人的私領域
如果一個藝術家把納粹符號放在舊集中營裡
激怒了受害者
哪還有什麼資格主張這點
: 觀者任意詮釋作品的同時,作品還是我的,作品被破壞我還是會難過的。
^^^^
所以你只是在意那個所有權,而不是他的藝術成就歸屬?
那這樣子我也會難過啊 XD
: 例如:A同學的穿金衣殺人犯雕像,那個雕像的頭被人扯斷丟掉。
: 不管A同學喜不喜歡殺人犯,那個雕像的頭也是花作者非常多時間做的。他在刻作品時花
: 心血,那個頭的頭髮是他一根一根插上去的。他花了多少時間?
: 他插那些頭髮不是為了要歌頌殺人魔,而是為了達到心中對真的追求
: 他認為把殺人魔做到唯妙唯肖才能讓那深刻體會到「殺人魔對不對」這個議題
: 如果殺人魔做得的不像,這個作品,就難以讓人聯想到殺人魔的議題。
同上
藝術家如果在自己的私領域展示這個作品
沒有人可以置喙
但今天藝術家把作品放在前警備總部軍法處裡
(就如同我把作品放在你家裡一樣)
藝術家就失去這個自主權
而必須接受他人的批評
(我把作品放在你家展示,可以不顧慮你的感受嗎?
你現在的邏輯就是這樣子)
: 4
: 拿政府補助款並不等於把無價的藝術品拿去販賣,這是兩回事。藝術家也要生
: 活。藝術家拿錢生活拿錢買材料拿錢維持生計(才有時間去找靈感,充實作品的內含),藝
: 術家有這些金費更能專心從事藝術創,把更多生命的美的傳播的大家,這跟賣藝術品是兩
: 種不同的觀念。
??????????
這是哪裏冒出來稻草人?
好像沒人爭論這點?
我們爭論的是藝術家接受文建會的邀展
在前警備總部軍法處展示作品
是否等於認同了文建會欲將該場所的政治性去除
而轉化成為不具政治性的文藝空間
請先把命題搞清楚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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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自由不等於無限大
創作自由不等於可以去侵入別人的私宅
把自己的作品架築在他人的傷口上
否則藝術家大可拿納粹的標誌放在前集中營裡
然後主張這是他的創作自由
然後不對所引發的政治衝突負責
※ 編輯: powerslide2 來自: 124.8.80.122 (12/17 00:15)
※ 編輯: powerslide2 來自: 124.8.80.122 (12/17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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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3 之 5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