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看板FineArt作者 (12345)時間14年前 (2009/12/16 22:55),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52 (看更多)
1 藝術家不為他人就此作品的詮釋負責 不等於 作品和作者一點關係都沒有 2 任何人都能詮釋作品,詮釋作品的權力屬於每觀者 作者可變為觀者詮釋作品 作者可詮釋作品也可不詮釋作品 3 藝術品是藝術家用生命做出來的(當然也有藝術家有把藝術品當商品賣) 受到破壞當然傷心 例如:今天我做了一個作品,就算我作的作品可供人自由詮釋不代表這個藝術品的作者就 不是我了。 觀者可任意詮釋的作品不代觀者可自由破壞作品。 觀者可任意「詮釋」作品, 不可任意「破壞」作品。 觀者任意詮釋作品的同時,作品還是我的,作品被破壞我還是會難過的。 例如:A同學的穿金衣殺人犯雕像,那個雕像的頭被人扯斷丟掉。 不管A同學喜不喜歡殺人犯,那個雕像的頭也是花作者非常多時間做的。他在刻作品時花 心血,那個頭的頭髮是他一根一根插上去的。他花了多少時間? 他插那些頭髮不是為了要歌頌殺人魔,而是為了達到心中對真的追求 他認為把殺人魔做到唯妙唯肖才能讓那深刻體會到「殺人魔對不對」這個議題 如果殺人魔做得的不像,這個作品,就難以讓人聯想到殺人魔的議題。 4 拿政府補助款並不等於把無價的藝術品拿去販賣,這是兩回事。藝術家也要生 活。藝術家拿錢生活拿錢買材料拿錢維持生計(才有時間去找靈感,充實作品的內含),藝 術家有這些金費更能專心從事藝術創,把更多生命的美的傳播的大家,這跟賣藝術品是兩 種不同的觀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31 ※ 編輯: helptruth 來自: 140.112.5.31 (12/16 22:57)

12/16 23:26, , 1F
所以你到底去看了游的個展部落格了沒呀?
12/16 23:26, 1F

12/16 23:28, , 2F
不用打那麼多純理論的高空呀,游到底有沒有下評論?
12/16 23:28, 2F

12/16 23:34, , 3F
文章送出了
12/16 23:34, 3F

12/17 03:29, , 4F
推論藝術家揣摩殺人魔的心合理
12/17 03:29, 4F
推論藝術家揣摩殺人魔的心合理 ※ 編輯: helptruth 來自: 140.112.5.31 (12/17 03:30) ※ 編輯: helptruth 來自: 140.112.5.31 (12/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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