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別說外行話了
依新聞畫面來看,若這不是公共藝術,就是活動配合的藝術文化活動
除非你認為藝術家都只能做些可移動便於販賣的作品為生或者靠學院養...
要不然公共藝術或邀展經常是他維生的重要生意
然後,台灣的公共藝術當然有其膚淺的層面
但作為藝術家
不過就是有公共建案配額的1%公共藝術要招標了
這些標案發包給藝術行政公司代為進行流程
得標的公司再依法聘請審查委員
決定作品的招標或購買方式後
在依此決議或徵件、或邀請、或委託、或直接向藝術家購買作品
前三項,參與或受邀的藝術家一樣是提作品企劃競標
標到了就是你的,然後依約完成
同理,如果是什麼活動所配合的藝術展演亦然
雖然我們總是在批評這種透過文化議題轉移政治議題的安撫手段
(比如各地都在辦什麼藝術節、文化節...)
但身為藝術家
被收編又如何,藝術節的政治潛能又算什麼
除非你放棄直接與民眾面對面的機會
那就真的只能做些風花雪月的東西了
什麼政治不政治在這邊根本不是藝術家可控制的
公共藝術標案跟隨的是建案,而不是什麼政治活動
如果這個人權園區經營不善荒廢在那裡,根本也不會有你說的政治問題
反之即便是捷運的公共藝術,甚至是什麼鮪魚文化季
只要有政治狂熱者在那邊靠杯,一樣會變成政治問題
PS.
雖然我覺得他哭出來是誇張了一點
不過這種存在論主觀、認識論客觀的事性,我們存而不論就好
※ 引述《powerslide2 (powerslide2)》之銘言:
: 我只能說這是那個藝術家活該自找的
: 既然不想碰觸政治,卻又為政治服務,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 當然我並不是說施明德等人的行為是可被原諒的
: 而是藝術家作為一個成人在接受這種高度政治敏感性的委託案時
: 就應該要預料到其可能的後果並應承擔
: 而不是像個小孩子一樣哭哭啼啼的
: 你大可勇敢地表達自己的立場而不是事後推的一乾二淨
: 不然就去搞些風花雪月的創作
: 就不會有這些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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