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沒有基督徒打了人之後還很得意的八卦消失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時間9年前 (2014/09/17 19:03), 9年前編輯推噓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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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大的觀念在基本教義派底下一樣GG,跟xia大沒什麼不同。 只不過我沒有SADE大的妙筆橫生,只能直接跟你講白的。 ※ 引述《taonlys (564)》之銘言: : ※ 引述《xiaoa (不事生產)》之銘言: : : 我想問的只是, : : 有所有 Christian Ethics, 除了他不信上帝, 到底道不道德? : : 這樣的人和乖乖的基督徒, 除了不信上帝, 還有什麼差別? : : 對上帝來說, 他該怎樣審判這樣的人, 才能顯現出信仰上帝的意義, 又不失公正? : : ^^^^^^^^^^^^^^^^^^^^^^^^^^^^^^^^ : : 這才是問題的重點 : 根據我對基督教的了解 我覺得事情是這樣的 : 首先針對第一個問題 因為n大很明確定義了Christian Ethics=信上帝 : 所以在n大Christian Ethics的定義下 不信上帝=不道德 : 這個問題本身是矛盾的 沒辦法回答 : (就像是問一杯具備了珍奶必備條件的飲料 若去掉珍珠和奶茶 到底是不是珍奶?) : 因此針對第二個問題 也是一樣無法回答 : (這種飲料和一般的珍奶 除了沒有珍珠和奶茶以外 還有什麼差別?) : 不過由於我覺得x大的Christian Ethics理解是基督教所認為的好行為(行為得救標準) : 所以我們可以重新探討一次這幾個問題 : 針對這個問題 基於我對基督教的理解 答案應該是這樣的 : 1. 有所有『可以得救的好行為』的人, 除了他不信上帝, 到底道不道德? 什麼叫做『可以得救的好行為』? 你以為神會為那些沒有信的人準備跟有信的人一樣的結局? 外邦人就算"得救",那也是另一種次一等的得救, 也許是像聖經所說的,得救者進入天國是要當王的, 那那些在不信神這樣不道德基調過完一生的人,嗯哼,就當個賤民還差不多。 : 我覺得基督教會跟你說yes 並且這種人應該是可以上天堂的 : 只是基督教同時跟你說了人是辦不到這種標準的 : 2. 這樣的人和乖乖的基督徒, 除了不信上帝, 還有什麼差別? : 因為沒有人達的到這樣的標準 : 所以我覺得差別應該是這些人的道德和行為比那些基督徒好太多了 聖經的道德觀只有一條:「在耶和華眼中看來為善的事。」(舊約太多處就不說了) 抱歉喔,除此之外根本沒有其他標準,聖經舊約啟示的是, 相信神,殺人都沒關係喔!毀掉一個民族(亞瑪力人)反而非常有道德喔! ... 那不相信神,我看捐再多血救人也沒用。 : 3. 對上帝來說, 他該怎樣審判這樣的人, 才能顯現出信仰上帝的意義, 又不失公正? : ^^^^^^^^^^^^^^^^^^^^^^^^^^^^^^^^ : 這才是問題的重點 : 承上 關於前半段的問題 我認為基於我對基督教的了解 上帝會讓這種人上天堂的 : 而後半段的問題 信仰上帝的意義就在於基督教認為沒有這種人 : 而有那種人的話上帝也絕對會讓他上天堂的 應該也算是不失公正 : 然後因為我先前假設x大前提是『有犯罪的人 也有沒犯罪的人』時 : 被x大指正說我對他的理解是錯的 他認為『沒有罪人 只有得罪人』 : 所以其實我還沒有很能理解x大對於『罪』和『道德』之間關聯以及差別的看法 : 可能回答問題是也沒辦法非常精准的達到癥結 : 而事實上我上面提出的解答也沒有回答怎麼審判夭折的嬰兒或沒聽過福音的人 : 最後雖然可能我對x大的理解還是錯誤的 : 但我假定x大的另外要問的問題是這樣的 : 基督教徒信上帝的目的是1.上天堂呢?還是2.讓自己變得更好(然後造福社會)? : 1的話顯得基督徒很自私 對這個世界毫無貢獻 : 就算這樣順便會讓自己變好 進而貢獻社會 最終的目的還是很自私的 : 2的話並不需要信上帝也能達成這個目的 事實上很多人行為都比基督教徒好 : 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只是價值觀的差異 所以很難有什麼交集 : 不過其實也是因為我打字有點累了 : 下面就教給其他對基督教有所研究的人來解答 罪在聖經中也只有一個定義,那就是「一種與神對立而有主、客觀關係的狀態」, 基於這個定義,當你覺得你是你的時候,你就有罪了,這也是所謂的原罪。 所以「我的行為都是善的、貢獻社會這麼多,為什麼還有罪?」 很簡單,因為光憑「我的......」兩字,就被定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5.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0951822.A.9CB.html

09/17 19:21, , 1F
推這篇
09/17 19:21, 1F

09/17 19:28, , 2F
你舉上帝要求掃羅滅絕亞瑪力人的例子,
09/17 19:28, 2F

09/17 19:28, , 3F
開頭竟先說:「相信神,殺人都沒關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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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28, , 4F
根本是誤導性,哪來的「相信神,殺人都沒關係喔!」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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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28, , 5F
上帝對人的命令第六誡:「 不可殺人」,
09/17 19:28, 5F
這你就不對了, 你又再度回到了「行為」面去機機歪歪, 準備在基本教義派前面仆倒吧! 假如某個行為能單就行為就被稱做善,那神的顏面擺哪裡去? 重點還是在某個時空中神到底交代了什麼, 神在A時空說殺人符合我的心意(是善的); 又在B時空說殺人不符合我的心意(是惡的); 那卻又如何呢?能說他矛盾嗎? 能暗地裡罵他標準改來改去是怎樣嗎? 抱歉喔,道德的金科玉律你又忘記了:「在耶和華眼中看為善/惡的事」

09/17 19:29, , 6F
就推翻你的「相信神,殺人都沒關係喔!」之說。
09/17 19:29, 6F

09/17 19:29, , 7F
主動施行審判的是「上帝」不是人!
09/17 19:29, 7F

09/17 19:29, , 8F
一位公義的法官將罪證鑿鑿的罪人判刑,不公義嗎?
09/17 19:29, 8F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09/17/2014 19:35:15

09/17 19:35, , 9F
這篇中間那段確實不甚完善 但最後一段我覺得很簡明清楚
09/17 19:35, 9F

09/17 19:36, , 10F
我覺得B大那段說的過於簡略 所以s大覺得會誤導人也是對的
09/17 19:36, 10F
那段有三句話,s大把第二句當「開頭」,才是真正GG的地方。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09/17/2014 19:41:53

09/17 19:46, , 11F
不過我覺得第二句那邊修訂為『照上帝的命令殺人沒關係』
09/17 19:46, 11F

09/17 19:47, , 12F
會更清楚 更不容易造成誤解
09/17 19:47, 12F
然也,但也無所謂了,為了一句說不清楚補了一段,算因禍得福XD?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09/17/2014 20:05:12

09/17 20:12, , 13F
對基督徒而言,聖經就是道德的唯一準則,你是在回覆我嗎?
09/17 20:12, 13F
我是不是我,你是不是你,其實都無所謂阿XD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09/17/2014 20:38:13

09/17 20:45, , 14F
-.- 我無所謂 我冷若冰 淡若水 ~~
09/17 20:45, 14F
這又不對了,唉,S大師,該覺悟了,如果想走基要派,下面這段真的要聽: 若你覺得你自己是冷若冰,那你還是有罪了, 因為無所謂還是建立在「你覺得你自己」上面, 也就是你的無所謂只是針對這個對話有沒有繼續都沒關係; 而我文中所謂的「無所謂」,是指大家都合一了,誰當主體客體都無所謂。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09/18/2014 07:16:38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09/18/2014 07:26:46

09/18 10:45, , 15F
謝謝提醒,but我只是在唱唱阿妹的歌罷了~
09/18 10:45, 15F

09/18 10:45, , 16F
只是「提及」裡面的歌詞而已,
09/18 10:45, 16F

09/18 10:45, , 17F
並沒有委身於這段歌詞的意思~
09/18 10:45, 17F

09/18 10:46, , 18F
(歌曲進行中) 我無所謂 我傷過心 掉過淚 ~~
09/18 10:46, 18F

09/18 10:52, , 19F
吐一地這種唬爛說得出來你真是第一名 ~YO
09/18 10:52, 19F

09/18 10:53, , 20F
這也是歌詞 蘇慧倫 啦啦啦啦~
09/18 10:53, 20F

09/18 11:07, , 21F
謝謝你看得懂我的解釋(唬爛?) A_A
09/18 11:07,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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