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讀《火鳳燎原》的一點兒心得
先說在前頭,我讚賞a大就事論事的討論主體,許多論述也確實擊中原po所忽略
的盲點,那些地方我和你看法相同,便逕自刪除。
但是就內容而言,我發現很多你宣稱「本段零分」「沒有道理」的地方,其實只
是你該段論述建立在和原po不同的假設而已,並不如你想像的那麼絕對錯誤,以
下提出:
※ 引述《aoutum (小寶)》之銘言:
: ※ 引述《teyao (河間獻王翟中虛)》之銘言:
: 也許你對現實有很多不滿,可是你的論點是錯的。要是二公子真的是種田
: 的二愣子。只怕火鳳很難畫得下去了。要是司馬家非家財萬貫,殺了動搖國本。
: 留著另有用處。曹操何須對一個這麼機掰的對手留情?
: 司馬懿能在曹軍中呼風喚雨,上下其手。人面廣,糧草資金充盈才是主
: 要的本錢。就像把俾司麥從鐵血德軍換到中國率領北洋艦隊,他也只能學李
: 鴻章去簽馬關條約舔日本人的屁眼。
: 就這點來說,重商雖不符史實。於劇情卻非可有可無的裝飾。
而你看起來漏掉了「司馬懿有錢」這個前提,原po假設如果今天司馬懿不是商人,只要
他有錢,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只要有錢便可以發揮同樣效果,偶有例外,但是很少。
你的錯誤假設在於「不是商人,就不會家財萬貫」
所以後來你們就雞同鴨講了,原po說司馬懿有錢就好,你反詰說他沒錢的話怎樣怎樣。
嗯?
事實上商人這個職業不是必要,但是商人這職業可以不特地鋪陳為何司馬家有錢,
如果今天設定司馬家是個挖到財寶的農民,那才詭異。
: : 只有面對山無陵時,司馬懿的商人身份才能起到那麼一絲的用途。
: 不只面對山小姐阿,還有請傭兵救人阿。殺劉寵阿。
請傭兵救人和殺人,如原po所說,真的只要有錢就好,跟商人這職業無關。
: 呂布的段落我同意你拖戲的論調,但我覺得那只是為了篇幅、稿費、以及趕工下
: 所發生的失誤。你怎知道陳某不是因為下一段劇情還沒構思好,所以技術性的讓呂布
: 多活好幾集呢。至於對呂布評價部份你也沒法說服我。
題外話啦,我真的覺得火鳳以連載的方式一直出很可惜。
三國演義是參考三國志平話而來,話本經過了幾百年的改進修訂,
保留了確實吸引人的喬段,最後改寫成文本。
但是陳某不休刊的話就只有一個禮拜可以構思下一回,
偶爾真的會有還沒構思好就拖戲、或是畫出來不那麼好看的情況,
而且已經畫下去的回數,再也不可能回頭去修改反悔劇情。
: : 然而三國時代是英雄的時代,英雄是不功利的。孔融被黃巾包圍在都昌,太史慈從
: : 城中突圍而出,到劉備處討救兵。太史慈和孔融有什麼關係?不過是太史慈避難遼東時
: : 孔融常常送禮給太史慈的母親罷了!但太史慈為此就可以替孔融出生入死。劉備和孔融
: : 有什麼交情?一點兒交情也沒有,那麼太史慈要怎麼勸劉備出兵呢?沒問題!劉備是英
: : 雄,太史慈也是英雄,都是英雄,就可以用英雄的語言。太史慈說道:「我太史慈和孔
: : 北海既無骨肉之親,也無鄉黨之誼,只是敬重彼此的聲名志趣,有共患難之義。今天管
: : 亥暴亂,北海被圍,孤窮無援,危在旦夕。因為您素有仁義之名,能救人之急,故我們
: : 北海上下企領而待,使我太史慈冒生命危險從萬死之餘來見您。北海的存亡全在您一念
: : 之間呀!」劉備聽了,斂容正色道:「孔北海居然知道世上有我劉備這一號人物呀!」
: : 立刻帶領全部家當救援孔融。英雄是不功利的。
: 本段零分。太史慈或許是個英雄,但是劉被那句"孔北海還知道我劉備這號人物"
: 根本就是看上孔融的名氣,是為求曝光率阿?這不是算計是什麼?為了名氣出兵,這叫義?
: 要是換個聲名狼藉的人,或是不那麼有名的人,劉備還會蝕老本的出兵嗎?
: 如果劉備是英雄。那麼英雄就是求功名的,就是逐利而居的。
原po假設「出兵救孔融 是冒著生命危險 的蝕老本行為」
你假設「出兵救孔融 是為了名氣的逐利行為」
兩人基本認知就不同了,下面的推導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不過,單純就三國時代「眾諸侯皆不願輕易出兵互相幫助」的現象來看
縱使現在的你認為「出兵救孔融 是為了名氣的逐利行為」
可是以當時的價值觀,真的是「冒著生命危險 的蝕老本行為」
那劉備當時的行為確實不是為了名氣出兵。
: : 至於《火鳳燎原》,我想大概會用黑頁嘲笑這些「愚忠」之徒吧!不過一個國家存在
: : 數十年,當她滅亡了,卻沒有一人為之死節,這不止可恥,更是可悲呀!
: 他又沒畫出來,你又如何知道了?
我覺得有啊
還記得夏侯惇邊豎著大拇指邊說「您也是傻瓜」邊砍了張濟嗎
這應該是相似的情況,不過這也代表,陳某對於愚忠是「精神上讚揚,但是還是得面
對現實」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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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橋,與「他」近意的詞還有「渠」。
區別僅在於「他」是遠處的人,相當於那個他; 我想找的是他,但只能找到渠。
「渠」是眼前的人,近處的人,相當於這個他。 我不能不逃離渠,又沒有辦法忘記他。
馬橋語言明智地區分他與渠,指示了遠在和近在的巨大差別。
指示了事實與描述的巨大差別,局外描述與現場事實的巨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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