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間客 之 隨評
※ 引述《gghh (GH)》之銘言:
: 間客終於完結,真好
: 至少以後看到還有誰推薦這是一部文筆好的作品時,
: 我們可以用肯定語氣對這本書提出反對意見,不虞書的結尾突然變好。
: 喜歡或是不喜歡這本書都是個人的自由,
: 正如同覺得他文筆好或文筆不好也是個人自由。
: 但這種主觀判斷不該成為客觀認知的誤導,
: 就像有人喜歡在某些骯髒的路邊攤用餐不代表這是普世價值。
主觀判斷不該成為客觀認知的誤導?
我想請問一下g版友,你對主觀和客觀的定義是?
一切的事物經過人感知後再表達出來的東西就一定帶有主觀性
所以你說的客觀,最多也只能是"價值中立"
那既然是價值中立 就沒有一個絕對的價值
因此你要批評間客或貓膩,誠如你說的,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又不扯到什麼普世價值 因此我只有三個字 「假中立」。
: 寫這篇文章不是要筆戰也不是要交流,除了給想看這本書人一個不同觀點外,
: 就當我自己寫爽的好了.
: 簡單說,這只是一本 東施效顰 水準的書。
: 請不要誤會,有問題的不是效顰,不是喬段與既有的名作相似,
: 有問題的是東施,是效顰後還自以為有西施捧心的美感。
: 架構鬆散,用字冗贅,更喜歡耍著無病呻吟的文藝風。
: 如果這些對你都不是問題,或者鬥破之流的書於你已經是神作,
: 那麼你可以直接左鍵離開了。
: 如果不是,那麼帶著閱讀好文筆期待的你,最好先找找以下幾本書來看看。
: 1.溫瑞安的短篇武俠小說 例如刀從裡的詩 (古龍某些著作也是)
: 在武俠小說裡面玩文字遊戲,在腥風血雨中不忘詩意
: 這兩位的某些作品才是好的標竿
: 有了這兩個標竿 你再看間客 你就知道為何我有前面的評價
: 2.如果前人的距離太遠,至少可以找到〔冒牌大英雄]來做對比。
: 同樣是機甲,是國戰,同樣有粗俗愛罵髒話的男主角
: 但你可以看到冒牌的作者如何玩文字。
: 雖然沒有大師水準,但至少用詞遣字中規中矩。
: 間客最令我難以忍受的,是文字,譬喻,詞彙等等的亂用甚至錯用。
: 以前我提過〔石頭彈起]這個譬喻的錯誤。
: 到了結尾,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這類的問題。
: 他沖到那名女工程師身前,來不及說任何話,
: 只來得及像蜻蜓點過去年夏天池塘面般匆匆吻了下她好些天沒有洗的額頭。
: (384)
: 既然要耍文青寫出去年夏天池塘,又何必加上好幾天沒洗這種煞風景的概念進來?
: 還是一個骯髒的額頭是90後新一代的浪漫?
: 又如
: 而湖畔如畫般的江山裡隱隱可見十餘台黑色的mx機甲。
: (374章)
: 湖畔該如何有江又有山?有人可以給張圖嗎 我一直無法理解或想像出這是什麼樣子
: 其餘的問題我也懶的一一列舉了,以下就針對他後記裡的一兩項問題點評吧。
此段你舉出間客中你覺得有問題的地方
那可以請你以你與之對比的冒牌大英雄裡舉出例子來對照嗎?
兩兩排比才能突顯你說的對不對,你說是吧?
: --------------------
: 所謂武俠就是以武道達成自己所認為的俠義之行,
: 所謂英雄就是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正確的,然後不顧面前有怎樣的艱難險阻,
: 怎樣的鮮血淋漓,都會無比堅定地走下去。
: 洪七公敢在華山上吼那兩句,郭靖敢揮著大巴掌四處扇去,
: 楚留香摸摸鼻子說自己不殺人,王小石把石頭扔向那頂轎子時,
: 想必他們的腦海裡都充滿了這種自信或自我陶醉。
: -------------------
: 貓膩覺得間客是本武俠小說,還拿了一些著名的角色來說嘴。
: 但是稍有看過以前人對武俠概念討論的話,
: 就會發現貓膩的概念下,那不是武俠,不是英雄,
: 而是黑社會!!是流氓!!
: 間客裡面說到底,只有私而無公。
: 無論許樂的道德是不是道德,最終他都是為了一己相關之人而拼命。
: 公眾不僅被主角漠視甚至是可以為了私仇而犧牲的對象。
: 郭靖王小石絕不會因為能力高大能報私仇而像間客般的自我陶醉。
: --------------------------------
以上有關於俠者意義的論述
我可以這樣理解分析的的論述嗎?
大前提:(俠的定義)
所謂武俠就是以武道達成自己所認為的俠義之行,
所謂英雄就是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正確的,然後不顧面前有怎樣的艱難險阻,
怎樣的鮮血淋漓,都會無比堅定地走下去。
小前提:(這些人的行為)
洪七公敢在華山上吼那兩句,郭靖敢揮著大巴掌四處扇去,
楚留香摸摸鼻子說自己不殺人,王小石把石頭扔向那頂轎子時,
想必他們的腦海裡都充滿了這種自信或自我陶醉。
結論:
這些人因為符合「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正確的,然後不顧面前有怎樣的艱難險阻,
怎樣的鮮血淋漓,都會無比堅定地走下去」
因此這些人才可以叫做俠。
=====拿同一定義來涵攝一下間客(許樂)=============================
大前提:(定義)
所謂武俠就是以武道達成自己所認為的俠義之行,
所謂英雄就是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正確的,然後不顧面前有怎樣的艱難險阻,
怎樣的鮮血淋漓,都會無比堅定地走下去。
小前提:(許樂的行為)
1.
許樂認定麥德林是壞人
體制內制度無法救濟
許樂想殺他
就算知道很難殺 去殺也許會死 也許也殺不成 但他還是去殺
2.
許樂要為鐘瘦虎報仇
帝國親王坐戰艦,他只有一架小三角艦
許樂沒有義務要去 去了也許會死 也許也殺不到
許樂還是堅定的去了
涵攝:
許樂的行為符合1.達成"自己"所認為的俠義之行
2.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對的 而且不管艱難險阻 也去了
結論:
許樂該當俠的定義,因此許樂是俠。
以上我都是用你的定義和標準喔
結果得到的答案為什麼和你不同?
我直接和你說吧
因為你定義洪七公他們的時候用這個定義
等到要定義許樂的時候卻跳針拿別的定義
例如黑社會、流氓(這種通常是當權者才有權定義的)
所以你根本沒有拿你自己定義的東西去套間客
卻可以因此說間客根本不是俠?
你根本是拿張飛打岳飛嘛
行文到此
我想表達的只有一句:
「這裡絕對不是一言堂 但是不要假中立客觀之名,行主觀評價之實。」
--
[團隊]某德魯伊:RL我可以甲洨嗎?
[團隊]RL: ROLL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185
推
06/03 16:43, , 1F
06/03 16:43, 1F
推
06/03 17:09, , 2F
06/03 17:09, 2F
→
06/03 18:02, , 3F
06/03 18:02, 3F
推
06/03 18:22, , 4F
06/03 18:22,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