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看板Buddha作者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0年前 (2013/10/06 13:55), 編輯推噓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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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這邏輯大謬,接近耍賴。 : : 我就引用你自己的邏輯..... : : 那我也說你吃雞排、喝奶茶會失去正念,但你有沒有失去正念別人也看不出來。 : : 即使因為吃雞排、喝奶茶而失去正念,你自己也不一定能辨識出來。 : : 所以你吃雞排或喝奶茶都是大大的不對! : 吃雞排、喝奶茶,剛好都是我不會做的事。 : 為了口欲而吃,本來就不是正念,如果我吃東西是為口欲而吃當然不是正念 : 為了喝酒的爽快而喝,也不會是什麼正念。 : 你要認為是耍賴就耍賴,我也不太想繼續討論了。 我是你問你吃雞排、喝奶茶有沒有錯,不是問你有沒有做。 還有你不要告訴我你這一生從來沒有吃過雞排與奶茶。 別再逃避問題了。 吃雞排、喝奶茶為了開心,是否失去正念? 喝酒喝爽快,是否失去正念? 兩者有何差別? : : ^^^^^^^^^^^^^^^^^^^^^^ : : 因為你也不確定,而且也無根據。 : 因為我說有或沒有,就是抬槓個沒完沒了。 毫無根據,當然是抬槓個沒完。 : : 簡單說就是無根無據,用自己的想法加諸於經典之上。 : : (每個人都這樣各自加自己的意思,佛教就完了) : : 但你卻提不出根據。 : 成實論不是根據?弘一律師講的不是根據? 又轉到別處了。 我問你的明明是這個 ------------------------------------ ↓ : 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不可悔)。 ^^^^^^根據? 自己加的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師在《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中補充云: : 「文云:共淫女行淫,與直,無犯。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敗德,寧謂無過, 思 ^^^^^^^^^^^^ 證據? 我論純屬猜測,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內心的意思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 你說成實論是根據?好,來寫寫看成實論哪裡說了無犯的犯是指(不可悔) 經文中的這「無犯」還不是你們自己加上的不可悔,原文只有無犯。 若真有這經文,聖嚴法師會不知道?聖嚴忠於經典罷了,而不是去改編經意。 : : 我早知道你會再次逃避問題啦。 : : 我假設你剛好是一代大俠的前提,你說你不會是大俠。 : : 再假設你剛好有槍的前提,你不知怎辦,就說你不可能會有槍。 : : 那我若假設若有個人手邊有槍,他要怎辦? : : 你一定又說,你又不是他怎麼知道怎辦。 : : 我論, : : 你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 殺之-你認為犯戒,不殺-你又讓一群人喪命,於是你選擇逃避這問題。 : : 你選擇:我不會有這種假設,我不可能有這情況,我不是別人我怎知..... : : 現在讓你慢慢想你都不知要怎辦,意思就是萬一遇到這情況,你完全就不知所措了。 : 哪裡遇到這種事,還剛好都沒有轉圜的餘地, : 只能一擊必殺、剛好只能射頭、還沒有時間去找援助或其他方法、 : 還能知道剩下多少時間、還剛好我手上有槍、又剛好我會用槍....。 : 能做到以上的大概是特種部隊、反恐部隊... : 對不起,想要往修行路上走的我,會想遠離這種職業。 早知道又是用這種「我不會遇到」來避了。 我的假設你不敢面對。 那若是別人遇到呢? 我幫你答好了,免得又跳針:「若是別人....我又不是別人,我怎麼知道」 其實你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那種情況讓你為難。 你想保全守戒之美名,同時又不想惹上任人喪命之惡名, 左右為難之下就認定:「我不會遇到這情況」呵呵 我假設的情況,看來你解不了呢。 那就我來解吧,反正你是注定避答的了。 若你為了想守戒,而讓一群人喪命,那就是自私自利。 為了救活一群人,犧牲自己破戒,哪怕是下地獄,那就是犧牲自己救眾生。 若是我,絕對開槍! 我不但救一群人,還救了往後被害之人,我下地獄又如何,問心無愧。 你為了守戒之名,先讓一群人喪命,同時讓這恐怖分子之後殺更多人。佛國有你的門? 如此徒增無辜亡魂、造就更多傷痛家庭的戒,那此戒不要也罷! : : 偷偷地感覺,會有種潛在隱隱危機感、覆藏感,延續到之後的生活中? : 你去做一件,秘密、危險性高、無法對人啟齒、 : 可能有一天被人發現、可能被法律制裁的事情,有沒有可能有後遺症? : 那些當間諜的,難道不想要安定的生活、不用擔心有一天被發現被人做掉? : 美軍越戰退伍士兵是不是很多精神上有創傷症候群(PTSD)。 那是做了有昧良心的事。 我舉出無昧良心的事,你拿戰爭殺人比類比,這是「類比」嗎? : : 你想像力真豐富,你把你根據日常經驗歸結來當成真理,來認定犯不犯戒? : 你是問我陰暗面的部份,又不是問我犯戒的部份, : 拿回答陰暗面的部份,說這是回答犯戒的部份,這.... 我本來就是問你犯戒的問題,是你認為樣是犯戒。 若你認為那對是犯戒,那你可以說,我接受你及時糾正。 : : 是啊,你堅持這麼做,然後警察拿富人沒辦法,當事人沉冤受害損失。 : 富人還來偷你?警察就一定會包庇富人? 你活得真天真。 既然你覺得你現在處的社會是如此的美好, 那我就舉印尼、菲律賓、柬埔寨等國家吧。 : : 窮人被追債,你剛好又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把結果讓他走上絕路。 : : 財物你能給多少人?若你愿意資助,我能找出許多需要幫助的困難家庭。 : 看他可憐也要看情行吧。 : 本來就沒有說一定要幫助多少人, : 難不成你非洲難民、中東戰爭那些全部都要幫喔? : 你只是一個人,你一天只有24小時,你有自己的煩惱和事情, : 哪有說要幫到什麼程度才合格的道理? : 本來就各人有各人的的因緣,別人破產你也要攬到身上? : 別人家裡怎樣你也要攬到身上?哪有這種事? 資助之事可是你說的,又不是我說的。 你說「在能力範圍內給予生活上物資或其他方面的協助」 那麼我當然不會勉強你,而是依你的能力範圍,提供一些需要幫助的人。 : : 「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 : 你有沒有慈悲心跟這經文有何關係? : : 你的意思是,有慈悲心者,就可以這麼做,不犯罪? : : 無慈悲心者,做這樣的事,就犯罪? : 我的文意,這行要和下面的文字一起看,又不是讓你拆開成一個慈悲心, : 意思是菩薩有相應的慈悲心、智慧、能力、能善觀因緣權衡利弊得失是否該這樣做。 : 而一個凡人,不是心裡貪嗔癡,或是對因緣判斷錯誤, : 自己都搞不定自己了...一堆俠盜都是被人緝拿的。 你來偷渡提前,先認定對方一定是有貪嗔癡,所以做的事情一定是錯的? 那你有貪嗔癡嗎?那你吃飯是錯的嗎? 你應該要談這件事上哪不對,而不是去說別人有貪嗔癡。 照你的不合理邏輯,難道你沒有貪嗔癡?那你喝水算不算貪生? : : 「帶著一種義嗔去偷」那是你! : : 我並沒有把這個作為前提! : : 若大俠偷盜原失主的東西還給他,他能帶什麼私心,你來說看看! : 有可能的私心:成就感、優越感、自負感、希望被感謝的想法、想要名聲、 : 嫉惡如仇(嗔)的想法。 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對方為何不能是同情心幫助人?不能是同情別人而幫人? 你一定要加上他自負、要名聲等等,這是你反對的理由, 那意思是若他沒有這念頭,他就可以做嗎? 那我能不能也來加上要 守戒是因為要有守戒的美名、守戒的成就感、優越感、自負感? 要加罪名誰不會加。 : : 但那人拿回他的傳家賣了,就能還錢莊了,就沒事了。 : : 你卻說正常人去借錢莊是不智之舉,所以你寧可堅持讓大俠不幫他拿回. : : 而讓他走上絕路,學學教訓。 : : 再冷言:「如果不是去借錢莊,大概也不會這麼趕」? : : (前提是有大俠能力,但我相信你會自動跳過前提說"我沒能力"), : 難道不偷就一定拿不回來?報警就一定拿不回來? : 誰說這樣就會走上絕路? : 大俠勒?看太多電影了。 我只問這樣拿回來,對與不對。 再說,你是把世界想得太美好了,住菲律賓的人,警察也黑,他們該怎辦? 難道你的標準是在台灣嗎?台灣之外呢? : : 所以重點是因為會帶有嗔恨等負面情感? : 你說不算抱仇,意思就是沒有以嗔念驅動你的行為, : 那麼我說沒有幾個人是能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的,是蠻合理的。 拿回自己的東西,要什麼嗔念。笑話。 : : 笑話,那我問你,你東西被搶走,你帶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 : 我的話,應該不一定,有時候能做到,有時候不能做到。 : 一個想要往無嗔邁進的人有什麼不對? : : 若你帶嗔恨等負面情感,那是否證明你犯罪? : 不算阿。 你現在說帶嗔恨等負面情感不算犯錯, 但上面你又說別人盜回自己的東西帶有嗔恨等負面情感所以犯錯。 你自相矛盾啊。 : : 若你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你應該也不會去報警什麼的吧, : 報警的動機,可以是為了看看有沒有機會把錢追回來。 : : 希望你不是睜眼說瞎話....若是真的,很想認識這樣的奇葩。 : : 什麼方式?說說看! : 先追追看,或報警。 很好,你追上去若被你追到了,你要怎麼辦? 搶回來?求回來?討回來? 說說看,這點我實在很有興趣知道。 : : 有搶匪當面拿走你的東西,你會不會追著他把東西搶回來?還是讓他走? : 如果是現行犯,我會追追看,並且看看有沒路人幫忙, : 但不會強求一定要的回來。 我舉的例子是現實犯。 : : 不要再逃避問題了,正面回答如何? : 已經很正面回答了。 上面救人的問題,你都逃到不能再逃了。 : : 問你的問題,沒有一句回答,現在來反問? : : 你既然要說「非時」「非地」「非支」,那我依你。 : : 我就問:若同性戀沒有「非時」「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 : 我論沒有,你呢? : 你上文說同性戀發生關係,同性戀性行為有沒有「非支」? 完全跳針,我已經寫 "若同性戀沒有「非時」「非地」「非支」" 你在那問同性戀有沒有非支,我不是猜楚寫明白:若同性戀沒有非支了嗎? 你要逃避跳針到幾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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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覺得有趣,來回回情況題,俺會開槍.直接利益,一救五.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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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這5人的家庭免受失去親人的痛苦.以我的動作可帶來大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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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的效益,何樂而不為?最糟損失也不過失去俺這條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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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陰暗面又如何?這幾天吃飯時看了部HBO的聖堂教士,就以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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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這是會發生的事不是不會.若迴避此題不去思索該如何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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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決定.而引經據典逃避問題,終其一生連門都見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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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也是工具,心態對就約束自己行為,心態錯就利用來侵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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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廖添丁不也如此?對百姓而言,正面評價遠大於負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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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犯戒了?是犧牲自己救眾生呢還是他罪該萬死?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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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傾向直接被套上淫這結論,那異性傾向就無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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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找小三等就不算淫?若算.憑啥用淫來框住同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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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發現是自己賦予戒律這工具對他人無限上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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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是用來對己還是對他?想清楚這點,小弟僅能如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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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戒與否不也是一把尺?它告訴你最糟情況會這樣,你若有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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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糟情況,那這戒就是你約束自己的工具.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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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dai 你還忘了後續利益,恐怖份子不會只做好這一單就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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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ismy 來自: 60.50.183.166 (10/0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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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需在此多做敘述,接下來的事能否單以自身之力就能達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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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數.點出既得利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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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死了,就不能再裝炸彈危險更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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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是自身能及的延伸利益個人沒考慮到,感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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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很多這種特別的情況題,很容易抓出一個人學習是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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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還是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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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什麼叫盜,合乎法律的合法巧取他人財物 算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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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淫中的非時,是幾點到幾點,若時間差30秒,算犯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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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蛇要咬人,殺或不殺。寒冬酷雪野外喝酒取暖,犯酒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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