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這邏輯大謬,接近耍賴。
: : 我就引用你自己的邏輯.....
: : 那我也說你吃雞排、喝奶茶會失去正念,但你有沒有失去正念別人也看不出來。
: : 即使因為吃雞排、喝奶茶而失去正念,你自己也不一定能辨識出來。
: : 所以你吃雞排或喝奶茶都是大大的不對!
: 吃雞排、喝奶茶,剛好都是我不會做的事。
: 為了口欲而吃,本來就不是正念,如果我吃東西是為口欲而吃當然不是正念
: 為了喝酒的爽快而喝,也不會是什麼正念。
: 你要認為是耍賴就耍賴,我也不太想繼續討論了。
我是你問你吃雞排、喝奶茶有沒有錯,不是問你有沒有做。
還有你不要告訴我你這一生從來沒有吃過雞排與奶茶。
別再逃避問題了。
吃雞排、喝奶茶為了開心,是否失去正念?
喝酒喝爽快,是否失去正念?
兩者有何差別?
: : ^^^^^^^^^^^^^^^^^^^^^^
: : 因為你也不確定,而且也無根據。
: 因為我說有或沒有,就是抬槓個沒完沒了。
毫無根據,當然是抬槓個沒完。
: : 簡單說就是無根無據,用自己的想法加諸於經典之上。
: : (每個人都這樣各自加自己的意思,佛教就完了)
: : 但你卻提不出根據。
: 成實論不是根據?弘一律師講的不是根據?
又轉到別處了。
我問你的明明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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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不可悔)。
^^^^^^根據?
自己加的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師在《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中補充云:
: 「文云:共淫女行淫,與直,無犯。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敗德,寧謂無過,
思
^^^^^^^^^^^^
證據?
我論純屬猜測,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內心的意思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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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成實論是根據?好,來寫寫看成實論哪裡說了無犯的犯是指(不可悔)
經文中的這「無犯」還不是你們自己加上的不可悔,原文只有無犯。
若真有這經文,聖嚴法師會不知道?聖嚴忠於經典罷了,而不是去改編經意。
: : 我早知道你會再次逃避問題啦。
: : 我假設你剛好是一代大俠的前提,你說你不會是大俠。
: : 再假設你剛好有槍的前提,你不知怎辦,就說你不可能會有槍。
: : 那我若假設若有個人手邊有槍,他要怎辦?
: : 你一定又說,你又不是他怎麼知道怎辦。
: : 我論,
: : 你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 殺之-你認為犯戒,不殺-你又讓一群人喪命,於是你選擇逃避這問題。
: : 你選擇:我不會有這種假設,我不可能有這情況,我不是別人我怎知.....
: : 現在讓你慢慢想你都不知要怎辦,意思就是萬一遇到這情況,你完全就不知所措了。
: 哪裡遇到這種事,還剛好都沒有轉圜的餘地,
: 只能一擊必殺、剛好只能射頭、還沒有時間去找援助或其他方法、
: 還能知道剩下多少時間、還剛好我手上有槍、又剛好我會用槍....。
: 能做到以上的大概是特種部隊、反恐部隊...
: 對不起,想要往修行路上走的我,會想遠離這種職業。
早知道又是用這種「我不會遇到」來避了。
我的假設你不敢面對。
那若是別人遇到呢?
我幫你答好了,免得又跳針:「若是別人....我又不是別人,我怎麼知道」
其實你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那種情況讓你為難。
你想保全守戒之美名,同時又不想惹上任人喪命之惡名,
左右為難之下就認定:「我不會遇到這情況」呵呵
我假設的情況,看來你解不了呢。
那就我來解吧,反正你是注定避答的了。
若你為了想守戒,而讓一群人喪命,那就是自私自利。
為了救活一群人,犧牲自己破戒,哪怕是下地獄,那就是犧牲自己救眾生。
若是我,絕對開槍!
我不但救一群人,還救了往後被害之人,我下地獄又如何,問心無愧。
你為了守戒之名,先讓一群人喪命,同時讓這恐怖分子之後殺更多人。佛國有你的門?
如此徒增無辜亡魂、造就更多傷痛家庭的戒,那此戒不要也罷!
: : 偷偷地感覺,會有種潛在隱隱危機感、覆藏感,延續到之後的生活中?
: 你去做一件,秘密、危險性高、無法對人啟齒、
: 可能有一天被人發現、可能被法律制裁的事情,有沒有可能有後遺症?
: 那些當間諜的,難道不想要安定的生活、不用擔心有一天被發現被人做掉?
: 美軍越戰退伍士兵是不是很多精神上有創傷症候群(PTSD)。
那是做了有昧良心的事。
我舉出無昧良心的事,你拿戰爭殺人比類比,這是「類比」嗎?
: : 你想像力真豐富,你把你根據日常經驗歸結來當成真理,來認定犯不犯戒?
: 你是問我陰暗面的部份,又不是問我犯戒的部份,
: 拿回答陰暗面的部份,說這是回答犯戒的部份,這....
我本來就是問你犯戒的問題,是你認為樣是犯戒。
若你認為那對是犯戒,那你可以說,我接受你及時糾正。
: : 是啊,你堅持這麼做,然後警察拿富人沒辦法,當事人沉冤受害損失。
: 富人還來偷你?警察就一定會包庇富人?
你活得真天真。
既然你覺得你現在處的社會是如此的美好,
那我就舉印尼、菲律賓、柬埔寨等國家吧。
: : 窮人被追債,你剛好又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把結果讓他走上絕路。
: : 財物你能給多少人?若你愿意資助,我能找出許多需要幫助的困難家庭。
: 看他可憐也要看情行吧。
: 本來就沒有說一定要幫助多少人,
: 難不成你非洲難民、中東戰爭那些全部都要幫喔?
: 你只是一個人,你一天只有24小時,你有自己的煩惱和事情,
: 哪有說要幫到什麼程度才合格的道理?
: 本來就各人有各人的的因緣,別人破產你也要攬到身上?
: 別人家裡怎樣你也要攬到身上?哪有這種事?
資助之事可是你說的,又不是我說的。
你說「在能力範圍內給予生活上物資或其他方面的協助」
那麼我當然不會勉強你,而是依你的能力範圍,提供一些需要幫助的人。
: : 「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 : 你有沒有慈悲心跟這經文有何關係?
: : 你的意思是,有慈悲心者,就可以這麼做,不犯罪?
: : 無慈悲心者,做這樣的事,就犯罪?
: 我的文意,這行要和下面的文字一起看,又不是讓你拆開成一個慈悲心,
: 意思是菩薩有相應的慈悲心、智慧、能力、能善觀因緣權衡利弊得失是否該這樣做。
: 而一個凡人,不是心裡貪嗔癡,或是對因緣判斷錯誤,
: 自己都搞不定自己了...一堆俠盜都是被人緝拿的。
你來偷渡提前,先認定對方一定是有貪嗔癡,所以做的事情一定是錯的?
那你有貪嗔癡嗎?那你吃飯是錯的嗎?
你應該要談這件事上哪不對,而不是去說別人有貪嗔癡。
照你的不合理邏輯,難道你沒有貪嗔癡?那你喝水算不算貪生?
: : 「帶著一種義嗔去偷」那是你!
: : 我並沒有把這個作為前提!
: : 若大俠偷盜原失主的東西還給他,他能帶什麼私心,你來說看看!
: 有可能的私心:成就感、優越感、自負感、希望被感謝的想法、想要名聲、
: 嫉惡如仇(嗔)的想法。
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對方為何不能是同情心幫助人?不能是同情別人而幫人?
你一定要加上他自負、要名聲等等,這是你反對的理由,
那意思是若他沒有這念頭,他就可以做嗎?
那我能不能也來加上要 守戒是因為要有守戒的美名、守戒的成就感、優越感、自負感?
要加罪名誰不會加。
: : 但那人拿回他的傳家賣了,就能還錢莊了,就沒事了。
: : 你卻說正常人去借錢莊是不智之舉,所以你寧可堅持讓大俠不幫他拿回.
: : 而讓他走上絕路,學學教訓。
: : 再冷言:「如果不是去借錢莊,大概也不會這麼趕」?
: : (前提是有大俠能力,但我相信你會自動跳過前提說"我沒能力"),
: 難道不偷就一定拿不回來?報警就一定拿不回來?
: 誰說這樣就會走上絕路?
: 大俠勒?看太多電影了。
我只問這樣拿回來,對與不對。
再說,你是把世界想得太美好了,住菲律賓的人,警察也黑,他們該怎辦?
難道你的標準是在台灣嗎?台灣之外呢?
: : 所以重點是因為會帶有嗔恨等負面情感?
: 你說不算抱仇,意思就是沒有以嗔念驅動你的行為,
: 那麼我說沒有幾個人是能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的,是蠻合理的。
拿回自己的東西,要什麼嗔念。笑話。
: : 笑話,那我問你,你東西被搶走,你帶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
: 我的話,應該不一定,有時候能做到,有時候不能做到。
: 一個想要往無嗔邁進的人有什麼不對?
: : 若你帶嗔恨等負面情感,那是否證明你犯罪?
: 不算阿。
你現在說帶嗔恨等負面情感不算犯錯,
但上面你又說別人盜回自己的東西帶有嗔恨等負面情感所以犯錯。
你自相矛盾啊。
: : 若你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你應該也不會去報警什麼的吧,
: 報警的動機,可以是為了看看有沒有機會把錢追回來。
: : 希望你不是睜眼說瞎話....若是真的,很想認識這樣的奇葩。
: : 什麼方式?說說看!
: 先追追看,或報警。
很好,你追上去若被你追到了,你要怎麼辦?
搶回來?求回來?討回來?
說說看,這點我實在很有興趣知道。
: : 有搶匪當面拿走你的東西,你會不會追著他把東西搶回來?還是讓他走?
: 如果是現行犯,我會追追看,並且看看有沒路人幫忙,
: 但不會強求一定要的回來。
我舉的例子是現實犯。
: : 不要再逃避問題了,正面回答如何?
: 已經很正面回答了。
上面救人的問題,你都逃到不能再逃了。
: : 問你的問題,沒有一句回答,現在來反問?
: : 你既然要說「非時」「非地」「非支」,那我依你。
: : 我就問:若同性戀沒有「非時」「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 : 我論沒有,你呢?
: 你上文說同性戀發生關係,同性戀性行為有沒有「非支」?
完全跳針,我已經寫 "若同性戀沒有「非時」「非地」「非支」"
你在那問同性戀有沒有非支,我不是猜楚寫明白:若同性戀沒有非支了嗎?
你要逃避跳針到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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