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個人參考 Sujiva 禪師「正念的特性」http://ppt.cc/n3wh
: : 正念有很多要素。
: : 第一個要素,就是心要清楚。心清明純淨,沒有貪婪、忿怒、不呆滯、不迷惑、打妄想。
: : 第二個要素,是要穩定、鎮定而平靜。
: : 讓我們看個反例,當一個人的心正忿忿不平,它是激動、不沈著、不穩定。
: : 心亂的像激流、正煮滾的開水。當心正在起貪念,它就激動、混亂,不平靜、不平穩,就
: : 顯得亂七八糟,變鈍了。
: : 第三個要素,是警醒、機敏。
: : ~~~
: 又在扯別的了,你寫那麼多正念有什麼用。
: 你完全無法證明,喝酒若沒喝醉,如何失去正念,產生貪婪、忿怒等。
: 要不要跟我見個面,我當面喝給你看,你再看我酒前酒後有何分別?
其實你有沒有,別人也看不出來。
即使你有,你自己也不一定能辨識出來。
但是我不會告訴你一定有或沒有,也不想與你爭辯這個。
: : 我認為喝酒喝開心,其實是一種取樂,貪著,
: : 有一種激動的的情緒、沈溺在裡面、心變的沒那麼清明警醒。
: : 這是個人判斷,參考就好。
: : 不過,如果受了酒戒的話,依照那麼多大德講的經論,當然最好不要碰。
: 所以,喝酒喝開心,其實是一種取樂,貪著,因此犯戒?
: 那你去夜市吃小吃,吃開心好吃,是不是也是一種取樂,貪著,你是不是在犯戒?
我認為也是一種取樂,
1.但是吃小吃和飲酒比起來,飲酒的風險比較大。
2.五戒有飲酒這條戒,沒有吃小吃這條戒,除非你受了更嚴謹的戒律。
3.既然受戒就必須守戒,要不然受戒又違背自己的諾言,這樣何必受戒呢?
: : 意思是非什麼、非什麼的,只有有其中一個沒達到就算邪淫,
: : 交集的意思是,所有條件都達成才算。
: : ^^^^^^^^^^ ^^^^^^^^^^^^^^^^
: : 那是我個人抉擇,不敢說正不正確,頂多就參考。
: : ~~
: : 若優婆塞,共淫女行淫,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
: : 我個人認為意思應該是:
: : 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不可悔)。
: ^^^^^^根據?
: 自己加的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就是因為我說這是我個人抉擇,所以當然是我自己加的,
但是我也是參考部份經論和前人所言。
: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師在《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中補充云:
: : 「文云:共淫女行淫,與直,無犯。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敗德,寧謂無過,思
: ^^^^^^^^^^^^
: 證據?
: 我論純屬猜測,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內心的意思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解經應照字面而解,而不是讓經文來配合自己的意思。
《成實論》:若眾生非妻與之行淫,是名邪淫。
: : 我不知道真正遇到歹徒會怎樣,
: : 他要行兇,我們事先如何知道他的意圖、
: : 知道了意圖也不知他何時行兇,有沒有時間去通知船長、
: : 單槍匹馬贏他的勝算也不知道、
: : 這不光是守戒的問題,
: : 如果不適當行動,很可能是逞匹夫之勇、烏龍一場、或是個人內在英雄主義作祟。
: 你已多次跳過我設定的前提,而避開此問題了。
: 若無法回答就算了,不是一直跳過前提來答不相關的話,浪費時間。
: 我已寫了,若你本身具有救人的能力,但無法做到不傷性命,必須以雷霆之力殺戮救之。
: 這樣的情況你要救還是不救?殺還是不殺?
: 你在那扯什麼單槍匹馬沒有勝算,匹夫之勇、烏龍一場......
: 我假設"若"你有能力救的話該怎辦,你無法回答卻來假設自己沒能力救。暈。
: 你要這麼說我也算了,我就假設一個你絕對有能力做的事。
: 有一恐怖份子,在一輛車上裝了炸藥,車上綁著五位老百姓。
: 現在他在你面前,他就要按下炸藥按鈕了。
: 你在他背後他看不到你,你手上有狙擊槍,可以一槍秒了他。
: 但是你無法射中他的手,因為他只露出頭部,勃子以下被東西擋住了。
: (免得你在那裡扯你是神槍手,只射手指)
: 他現在就要按下炸藥按鈕了,你殺他還是不殺?
: (別再跳過前提說你不會用槍之類的)
: 時間只有幾秒....你怎麼做
: 1.讓他炸死別人,你再去報警,保存了守戒美名。
: 2.開槍殺死他,救五個人。
: 3.發抖,假裝不會開槍,既可不殺人,又可免去不救人的責任。
: 4.在那想:「我該怎辦?」,然後你還沒想好,就聽到「碰」一聲,人死光了。
: 5.說出你能做的任何具體動作......
: 能正面回答這道題嗎?
我不會去做這方面的職業,更不會拿槍。
因此,這道題目對我來講,不會成立。
如果說遇到類似情形,我大概會讓他失去能夠傷人殺人的能力,
但即使不小心意外讓他死了,也不是我的初衷。
: : 不光是守戒問題,
: : 如果用偷的,而不是光明正大的辦法去討回。
: : 內心好像會殘留一種陰暗面。
: 怎樣殘留陰暗面,根據在哪?
我個人覺得做這種事,會有種偷偷不要被人發現的想法,
這個偷偷地感覺,會有種潛在隱隱危機感、覆藏感,
而且這種感覺很可能延續到之後的生活中。
這沒有任何根據,要說根據就是敝人根據日常經驗歸結,
做事情的確會影響日常生活的感受。
: 我論你有能力幫助人卻任弱勢受人宰割,這才有陰暗面。
幫助弱勢,個人是不會用這種方式來幫。
大概會協助他報警處理,在能力範圍內給予生活上物資或其他方面的協助。
: : 再者,從社會角度來看,用政府、警察的管道會比較可靠,
: : 如果政府、警察太過腐敗,那麼也許政府、警察的改革要先做。
: : 如果腐敗到達這個程度,我想應該是全民的問題了,
: : 全民的問題,大概單靠一個大俠的力量,也只是杯水車薪,
: ^^^^^^^^
: 又在跳到別的問題了?
: 我的問題是,這大俠這樣做有罪否?我的100萬被搶走,他幫我偷回來,大俠有罪否?
: 你只要答有罪與無罪再說明原因就可以了。
南傳應該是有罪,因為這樣就是盜。
北傳有開緣,
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可是,我不是菩薩,無法做到無私慈悲心,
而且於那個因緣下適不適合偷盜並無法善觀,
我如果去偷盜,會有種陰影或是帶著一種義嗔去偷。
而且好好處理不需要偷來偷去,這形成種風氣對社會來說並非好事,
也很容易演變成怨仇。
: : 要徹底改善還是要從整個社會、政府體制等等去改善。
: : 因為沒有傳家寶就會被逼上絕路,好像沒有絕對因果關係。
: 欠一筆債,剛好要賣了還債,結果被錢莊債至絕路。
: 你卻堅持不可盜來還他,嘖嘖。
我大概就協助他報警處理追回錢財,或給予他一些生活上的幫助。
說道錢莊,一個正常人去借錢莊是不智之舉,
如果不是去借錢莊,大概也不會這麼趕。
: : 總覺得這種作法有種報仇的味道,而且下不下地獄好像未知數吧。
: 拿回自己的東西叫報仇,你的邏輯真是大有問題啊。
拿回自己的東西,如果是依靠偷、搶,這種途徑,
沒有幾個人是能不帶嗔恨等負面情感的。
: 若照你的邏輯來說,
: 在四下無人之際,有人當面拿走你的東西,然後我看你會不會搶回來。
: 你會不會從對方那裡搶或盜回去。
: 還是你完全不會去討回,而是慢慢打電話報警,對方再來個無證無據。
: 以你的邏輯標準,應該是不會與搶匪對抗而搶回來吧?因為那你就犯了搶劫罪?
別人怎麼樣我不想去深究,
但我會用讓自己心平氣和的方式。
: 話說,話題扯這麼遠,
: 你還沒告訴大家,
: 若同性戀沒有在「非時」「非地」發生關係,
: 那麼他們與終身伴侶在一起,有犯邪淫嗎?
: 我論沒有,你呢?
「非時」「非地」「非支」
若依照其中有一個成立有算邪淫,你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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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52.50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10/05 06:54)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10/05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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