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看板Buddha作者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0年前 (2013/10/04 16: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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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所以飲酒若沒有讓人失去正念,就不犯戒是嗎? : : 我早就說過了,重點不在喝酒,而在於後果。 : : 若喝酒純喝開心,怎樣失去正念,請告知!並請舉出具體證據。 : 個人參考 Sujiva 禪師「正念的特性」http://ppt.cc/n3wh : 正念有很多要素。 : 第一個要素,就是心要清楚。心清明純淨,沒有貪婪、忿怒、不呆滯、不迷惑、打妄想。 : 第二個要素,是要穩定、鎮定而平靜。 : 讓我們看個反例,當一個人的心正忿忿不平,它是激動、不沈著、不穩定。 : 心亂的像激流、正煮滾的開水。當心正在起貪念,它就激動、混亂,不平靜、不平穩,就 : 顯得亂七八糟,變鈍了。 : 第三個要素,是警醒、機敏。 : ~~~ 又在扯別的了,你寫那麼多正念有什麼用。 你完全無法證明,喝酒若沒喝醉,如何失去正念,產生貪婪、忿怒等。 要不要跟我見個面,我當面喝給你看,你再看我酒前酒後有何分別? : 我認為喝酒喝開心,其實是一種取樂,貪著, : 有一種激動的的情緒、沈溺在裡面、心變的沒那麼清明警醒。 : 這是個人判斷,參考就好。 : 不過,如果受了酒戒的話,依照那麼多大德講的經論,當然最好不要碰。 所以,喝酒喝開心,其實是一種取樂,貪著,因此犯戒? 那你去夜市吃小吃,吃開心好吃,是不是也是一種取樂,貪著,你是不是在犯戒? : : 只丟名辭,等於沒解釋。 : 意思是非什麼、非什麼的,只有有其中一個沒達到就算邪淫, : 交集的意思是,所有條件都達成才算。 : : 你的意思是,聖嚴法師的解釋你不認同對嗎? : : 而且,你說語意被誤解,現在經文也明擺在這,你可以寫出正確的語意以解惑。 : ^^^^^^^^^^ ^^^^^^^^^^^^^^^^ : 那是我個人抉擇,不敢說正不正確,頂多就參考。 : ~~ : 若優婆塞,共淫女行淫,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 : 我個人認為意思應該是: : 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不可悔)。 ^^^^^^根據? 自己加的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師在《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中補充云: : 「文云:共淫女行淫,與直,無犯。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敗德,寧謂無過,思 ^^^^^^^^^^^^ 證據? 我論純屬猜測,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內心的意思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解經應照字面而解,而不是讓經文來配合自己的意思。 : : 我已寫出前提了,若你沒有那個能力,而且這船人又要被殺了。 : : 你是不是在那請大家一起努力,再眼睜睜看著別人被殺? : : 整船人手無寸鐵面對機關槍,你叫他們跟你一起反抗,還不允許傷害海盜性命? : : 你想害死整船人啊?海盜性命比無辜受害人還要重要? : : 想得挺美好,那我何不說我全部射殺傷海盜們的雙手雙腳而不傷性命交給警方? : : 但現實中的真槍實彈,你無法手下留情的辦到這些,所以看著這些人死了? : : 若為守戒而枉顧無辜性命,這是自私。 : : 學佛學到為追求守戒的功德,而看不到其他,這是不對的。 : 我不知道真正遇到歹徒會怎樣, : 他要行兇,我們事先如何知道他的意圖、 : 知道了意圖也不知他何時行兇,有沒有時間去通知船長、 : 單槍匹馬贏他的勝算也不知道、 : 這不光是守戒的問題, : 如果不適當行動,很可能是逞匹夫之勇、烏龍一場、或是個人內在英雄主義作祟。 你已多次跳過我設定的前提,而避開此問題了。 若無法回答就算了,不是一直跳過前提來答不相關的話,浪費時間。 我已寫了,若你本身具有救人的能力,但無法做到不傷性命,必須以雷霆之力殺戮救之。 這樣的情況你要救還是不救?殺還是不殺? 你在那扯什麼單槍匹馬沒有勝算,匹夫之勇、烏龍一場...... 我假設"若"你有能力救的話該怎辦,你無法回答卻來假設自己沒能力救。暈。 你要這麼說我也算了,我就假設一個你絕對有能力做的事。 有一恐怖份子,在一輛車上裝了炸藥,車上綁著五位老百姓。 現在他在你面前,他就要按下炸藥按鈕了。 你在他背後他看不到你,你手上有狙擊槍,可以一槍秒了他。 但是你無法射中他的手,因為他只露出頭部,勃子以下被東西擋住了。 (免得你在那裡扯你是神槍手,只射手指) 他現在就要按下炸藥按鈕了,你殺他還是不殺? (別再跳過前提說你不會用槍之類的) 時間只有幾秒....你怎麼做 1.讓他炸死別人,你再去報警,保存了守戒美名。 2.開槍殺死他,救五個人。 3.發抖,假裝不會開槍,既可不殺人,又可免去不救人的責任。 4.在那想:「我該怎辦?」,然後你還沒想好,就聽到「碰」一聲,人死光了。 5.說出你能做的任何具體動作...... 能正面回答這道題嗎? : : 所以你的做法是,為了守戒,任由窮人的傳家寶被偷而拿不回來。 : 不光是守戒問題, : 如果用偷的,而不是光明正大的辦法去討回。 : 內心好像會殘留一種陰暗面。 怎樣殘留陰暗面,根據在哪? 我論你有能力幫助人卻任弱勢受人宰割,這才有陰暗面。 : 再者,從社會角度來看,用政府、警察的管道會比較可靠, : 如果政府、警察太過腐敗,那麼也許政府、警察的改革要先做。 : 如果腐敗到達這個程度,我想應該是全民的問題了, : 全民的問題,大概單靠一個大俠的力量,也只是杯水車薪, ^^^^^^^^ 又在跳到別的問題了? 我的問題是,這大俠這樣做有罪否?我的100萬被搶走,他幫我偷回來,大俠有罪否? 你只要答有罪與無罪再說明原因就可以了。 : 要徹底改善還是要從整個社會、政府體制等等去改善。 : : 縱使窮人被逼上絕路,也不能去盜來還他對吧? : 因為沒有傳家寶就會被逼上絕路,好像沒有絕對因果關係。 欠一筆債,剛好要賣了還債,結果被錢莊債至絕路。 你卻堅持不可盜來還他,嘖嘖。 : : 至於社會上的正義與政府?還窮人一個公道?那是天大的笑話。 : : 我若說窮人這被拐走的錢財,在法律上拿富人沒法,你待如何? : : 因此有一個叫笨笨俠的,偷來還給窮人這傳家寶,就要下地獄對嗎? : 總覺得這種作法有種報仇的味道,而且下不下地獄好像未知數吧。 拿回自己的東西叫報仇,你的邏輯真是大有問題啊。 若照你的邏輯來說, 在四下無人之際,有人當面拿走你的東西,然後我看你會不會搶回來。 你會不會從對方那裡搶或盜回去。 還是你完全不會去討回,而是慢慢打電話報警,對方再來個無證無據。 以你的邏輯標準,應該是不會與搶匪對抗而搶回來吧?因為那你就犯了搶劫罪? : : 我說的是指責同性戀的佛教徒。 : : 你覺得哪裡有佛教徒指責同性戀不對,那我就是說哪裡。 話說,話題扯這麼遠, 你還沒告訴大家, 若同性戀沒有在「非時」「非地」發生關係, 那麼他們與終身伴侶在一起,有犯邪淫嗎? 我論沒有,你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0.184.170 ※ 編輯: thismy 來自: 60.50.184.170 (10/0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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