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所以飲酒若沒有讓人失去正念,就不犯戒是嗎?
: : 我早就說過了,重點不在喝酒,而在於後果。
: : 若喝酒純喝開心,怎樣失去正念,請告知!並請舉出具體證據。
: 個人參考 Sujiva 禪師「正念的特性」http://ppt.cc/n3wh
: 正念有很多要素。
: 第一個要素,就是心要清楚。心清明純淨,沒有貪婪、忿怒、不呆滯、不迷惑、打妄想。
: 第二個要素,是要穩定、鎮定而平靜。
: 讓我們看個反例,當一個人的心正忿忿不平,它是激動、不沈著、不穩定。
: 心亂的像激流、正煮滾的開水。當心正在起貪念,它就激動、混亂,不平靜、不平穩,就
: 顯得亂七八糟,變鈍了。
: 第三個要素,是警醒、機敏。
: ~~~
又在扯別的了,你寫那麼多正念有什麼用。
你完全無法證明,喝酒若沒喝醉,如何失去正念,產生貪婪、忿怒等。
要不要跟我見個面,我當面喝給你看,你再看我酒前酒後有何分別?
: 我認為喝酒喝開心,其實是一種取樂,貪著,
: 有一種激動的的情緒、沈溺在裡面、心變的沒那麼清明警醒。
: 這是個人判斷,參考就好。
: 不過,如果受了酒戒的話,依照那麼多大德講的經論,當然最好不要碰。
所以,喝酒喝開心,其實是一種取樂,貪著,因此犯戒?
那你去夜市吃小吃,吃開心好吃,是不是也是一種取樂,貪著,你是不是在犯戒?
: : 只丟名辭,等於沒解釋。
: 意思是非什麼、非什麼的,只有有其中一個沒達到就算邪淫,
: 交集的意思是,所有條件都達成才算。
: : 你的意思是,聖嚴法師的解釋你不認同對嗎?
: : 而且,你說語意被誤解,現在經文也明擺在這,你可以寫出正確的語意以解惑。
: ^^^^^^^^^^ ^^^^^^^^^^^^^^^^
: 那是我個人抉擇,不敢說正不正確,頂多就參考。
: ~~
: 若優婆塞,共淫女行淫,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
: 我個人認為意思應該是:
: 不與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不可悔)。
^^^^^^根據?
自己加的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師在《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中補充云:
: 「文云:共淫女行淫,與直,無犯。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敗德,寧謂無過,思
^^^^^^^^^^^^
證據?
我論純屬猜測,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內心的意思吧?經典根本沒有寫...。
解經應照字面而解,而不是讓經文來配合自己的意思。
: : 我已寫出前提了,若你沒有那個能力,而且這船人又要被殺了。
: : 你是不是在那請大家一起努力,再眼睜睜看著別人被殺?
: : 整船人手無寸鐵面對機關槍,你叫他們跟你一起反抗,還不允許傷害海盜性命?
: : 你想害死整船人啊?海盜性命比無辜受害人還要重要?
: : 想得挺美好,那我何不說我全部射殺傷海盜們的雙手雙腳而不傷性命交給警方?
: : 但現實中的真槍實彈,你無法手下留情的辦到這些,所以看著這些人死了?
: : 若為守戒而枉顧無辜性命,這是自私。
: : 學佛學到為追求守戒的功德,而看不到其他,這是不對的。
: 我不知道真正遇到歹徒會怎樣,
: 他要行兇,我們事先如何知道他的意圖、
: 知道了意圖也不知他何時行兇,有沒有時間去通知船長、
: 單槍匹馬贏他的勝算也不知道、
: 這不光是守戒的問題,
: 如果不適當行動,很可能是逞匹夫之勇、烏龍一場、或是個人內在英雄主義作祟。
你已多次跳過我設定的前提,而避開此問題了。
若無法回答就算了,不是一直跳過前提來答不相關的話,浪費時間。
我已寫了,若你本身具有救人的能力,但無法做到不傷性命,必須以雷霆之力殺戮救之。
這樣的情況你要救還是不救?殺還是不殺?
你在那扯什麼單槍匹馬沒有勝算,匹夫之勇、烏龍一場......
我假設"若"你有能力救的話該怎辦,你無法回答卻來假設自己沒能力救。暈。
你要這麼說我也算了,我就假設一個你絕對有能力做的事。
有一恐怖份子,在一輛車上裝了炸藥,車上綁著五位老百姓。
現在他在你面前,他就要按下炸藥按鈕了。
你在他背後他看不到你,你手上有狙擊槍,可以一槍秒了他。
但是你無法射中他的手,因為他只露出頭部,勃子以下被東西擋住了。
(免得你在那裡扯你是神槍手,只射手指)
他現在就要按下炸藥按鈕了,你殺他還是不殺?
(別再跳過前提說你不會用槍之類的)
時間只有幾秒....你怎麼做
1.讓他炸死別人,你再去報警,保存了守戒美名。
2.開槍殺死他,救五個人。
3.發抖,假裝不會開槍,既可不殺人,又可免去不救人的責任。
4.在那想:「我該怎辦?」,然後你還沒想好,就聽到「碰」一聲,人死光了。
5.說出你能做的任何具體動作......
能正面回答這道題嗎?
: : 所以你的做法是,為了守戒,任由窮人的傳家寶被偷而拿不回來。
: 不光是守戒問題,
: 如果用偷的,而不是光明正大的辦法去討回。
: 內心好像會殘留一種陰暗面。
怎樣殘留陰暗面,根據在哪?
我論你有能力幫助人卻任弱勢受人宰割,這才有陰暗面。
: 再者,從社會角度來看,用政府、警察的管道會比較可靠,
: 如果政府、警察太過腐敗,那麼也許政府、警察的改革要先做。
: 如果腐敗到達這個程度,我想應該是全民的問題了,
: 全民的問題,大概單靠一個大俠的力量,也只是杯水車薪,
^^^^^^^^
又在跳到別的問題了?
我的問題是,這大俠這樣做有罪否?我的100萬被搶走,他幫我偷回來,大俠有罪否?
你只要答有罪與無罪再說明原因就可以了。
: 要徹底改善還是要從整個社會、政府體制等等去改善。
: : 縱使窮人被逼上絕路,也不能去盜來還他對吧?
: 因為沒有傳家寶就會被逼上絕路,好像沒有絕對因果關係。
欠一筆債,剛好要賣了還債,結果被錢莊債至絕路。
你卻堅持不可盜來還他,嘖嘖。
: : 至於社會上的正義與政府?還窮人一個公道?那是天大的笑話。
: : 我若說窮人這被拐走的錢財,在法律上拿富人沒法,你待如何?
: : 因此有一個叫笨笨俠的,偷來還給窮人這傳家寶,就要下地獄對嗎?
: 總覺得這種作法有種報仇的味道,而且下不下地獄好像未知數吧。
拿回自己的東西叫報仇,你的邏輯真是大有問題啊。
若照你的邏輯來說,
在四下無人之際,有人當面拿走你的東西,然後我看你會不會搶回來。
你會不會從對方那裡搶或盜回去。
還是你完全不會去討回,而是慢慢打電話報警,對方再來個無證無據。
以你的邏輯標準,應該是不會與搶匪對抗而搶回來吧?因為那你就犯了搶劫罪?
: : 我說的是指責同性戀的佛教徒。
: : 你覺得哪裡有佛教徒指責同性戀不對,那我就是說哪裡。
話說,話題扯這麼遠,
你還沒告訴大家,
若同性戀沒有在「非時」「非地」發生關係,
那麼他們與終身伴侶在一起,有犯邪淫嗎?
我論沒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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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50.184.170
※ 編輯: thismy 來自: 60.50.184.170 (10/0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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