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論 中文翻譯、自製與中文出版的矛盾

看板BoardGame作者 (Roy)時間12年前 (2014/01/28 22:02), 編輯推噓0(1137)
留言3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5 (看更多)
對於喜歡分享的玩家而言 如果沒有被告的危險性,應該都樂於分享自製檔 因此,會阻礙玩家分享自製檔的理由,就是怕被告 著作權法規定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分享翻譯的規則,是否算合理使用? 個人傾向是 (這篇不是討論法律,所以理由就不多說了) 因此,只要是沒有確定要出中文版的遊戲,我都贊成分享 身為玩家及消費者,購買外文版的遊戲後,應該有權利取得中文規則 既然廠商不願意中文化,玩家只好自力救濟 因此,身為玩家,我聲援SpiritsLo,也願意寫信給該出版商,表達支持玩家翻譯規則 印象中,BGG也發生過,出版商請網站或上傳者將分享的檔案撤下的事情 當時國外玩家大多是聲援分享者,出版商也因此默許 (不知有無記錯?) 在這件事情上,有共識的玩家,可以向出版商表示意見 或許能慢慢改變出版商對台灣玩家中文化的態度 : 2.規則書在網路上流傳的合理性。 :    -純文字 :    -全彩中文規則 規則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有 文字、圖片 其中文字涉及改作權、圖片涉及重製權 圖片的部分,如果原本就已經公開在網路上 例如出版商已經放出原版全彩規則 那麼,重製圖片,對著作權人的經濟影響甚微 我就會製作全彩中文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finhisky 來自: 211.74.204.124 (01/28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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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可以用"壓力"讓出版社"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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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被要求下架,可以用"方便推廣"、或是"非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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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向對方解釋自己的目的~但是如果對方堅持不願意,那還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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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或是低調分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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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算不算默許 那件事有點久了 我記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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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頃向支持消費者可以主張權利、給商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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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同你主張的消費者權利,但那不代表你可以將其無限擴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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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從事不尊重出版業者與圖文工作者意願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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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最後一段, "對著作權人的經濟影響甚微", 豈是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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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不尊重是相對的 商人未必會尊重消費者 每個人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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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尊重的自由 只要不違法 頂多只能道德非難(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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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不尊重我 我也可以選擇不尊重他。 如果人家不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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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然尊重他 那是你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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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圖片部分 如果原本就已經公開 那在規則書中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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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圖片的著作權人 又何經濟影響? 請教一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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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流通量越大,插畫的價值就會越低,因為其獨特性隨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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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當你去租用照片/圖畫,放的媒體流通量越大,時間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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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必須付出更高的租金,有興趣深入了解,可以去國外專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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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stock照片插圖網站看看,例如http://www.gettyimag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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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對插畫者付出租金,你買遊戲錢則是進入出版商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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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你可以免費看到的圖片,只是你沒付錢,不等於沒人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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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師在租約過後還可以販賣自己的著作,但因為你的擴大流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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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他的作品再利用價值被貶價成原本的一半,這就是他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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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比較偏通案 而沒有著重桌遊(或規則)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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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針對桌遊規則 規則中會用到的圖案比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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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會下載翻譯規則的人 大多數是已經有遊戲的人 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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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可以看到那些圖案 沒有降低價值或獨特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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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沒買遊戲 只想先看規則的人 應該也不會因為看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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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圖案或插畫 影響畫師的經濟吧 不然看開箱文的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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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翻譯全彩規則的人要來得多 是否該禁止開箱文出現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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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 以免插畫的價值或獨特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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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存在許多灰色地帶。再來,創作者真要極端主張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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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你也無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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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許多板友建議過的,有疑問寄去過去問一下對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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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並不知道人家合約怎麼簽,當然就不能替人家自作主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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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大部分國家著作權裡有包含翻譯權喔,如果真的要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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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對譯者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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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語文版本的翻譯沒有經過出版社校對,可能會有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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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譯,而導致影響遊戲體驗的可能。畢竟雙方互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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