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罷免板主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quit...)時間18年前 (2006/01/04 21:3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2 (看更多)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如果要新增此點,是不是也要有 : 版主不得刪除自己被罷免的文章,甚至是強制置底,以為配套呢? : 之前zoea小組長說,版主被罷免的文章「在任何版面都不是必要資訊」 : 然後現在又「不得於相關看版之外『不當』拉票」 : 那使用者如何去得知版主被罷免的資訊? : 或者小組長的重點是「不當」兩字, : 那麼針對這個不確定法律概念,也請小組長列舉或例示的定義一下「不當」兩字吧 針對這點 底下您有另外提出建議 亦有另一位使用者針對您的建議提出自己的想法 基本上連署機的使用並無法做到完全限制符合某種規定的人才能連署 除了基礎限制的上站次數 文章篇數以及註冊時間外 並沒有其他可以在使用連署上做限制 組務針對這點的考量點在於希望連署機的使用完全是國家研究院正常使用者 主動性的使用連署機制 並藉由這樣正常的連署情況來作為認定任何一個連署的效果 當然既然在認定所謂鄉民以及一般正常使用者上有疑慮 對於連署新增版主或看板上 過往判例上審核上會寬鬆許多 然對於解除某些版主職務的罷免版主連署上 組務必須審慎的認定連署的效果 既然無法作清楚認定鄉民或者一般正常使用者 組務認為這樣的情況會使連署失去真實 基於這樣的情況 繼而認為這樣的規定是有其必要性的 至於所謂罷免連署是否會資訊不對稱的情況 若一個連署標的有其連署的必要性 我認為自然會有認為必須連署的使用者來做一個連署的動作 各版是否非得以連署資訊置底或者連署資訊發布於該看板 這樣的資訊留置 我認為各版版主的想法不同 留或不留 組務方面頃向於讓版主自行決定 當然我們無法想像被罷免的版主會讓這樣的資訊做太多的停留 不過若然該版版主有失當之處 業經組務認可罷免連署有理由 會有許多使用者來作連署動作是可以預期的 對於"不當"這樣的不確定法概念 或許需經由數次的判例來做成一個規範的界線 不過目前無法給予使用者一個明確的限制 然若認為國家研究院組務群會有過當行使職權 亦可於Pttlaw版作申訴等 對於使用者權益應不致有損失之虞 : 我覺得這樣,是不是小組長太擴權啦? : 總統能不能考慮要不要公告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呢? : 特別是小組長對於審核的標準隻字未提的情況下 連署文章是否等同於立法機關實有疑慮 當然組務方確實為國家研究院行政之最高機關 但在目前分層管理明確的情況下 針對小組長本條規定的行使上 若認為小組長說明或審核上有不適當之處 亦可提請群組作再次審核 國家研究院亦會形成群組會議作個案審查 甚可於對群組會議仍不認同的情況下 提出於PttLaw版作申訴 使用者所擔心擴權與否問題 在此三層審核下應仍得到紓解 當然審核標準隻字未提的情況 原因在於小組長對於連署審查決定並非僅止於一個標準 若對於執行結果與連署結果相左 組務方面"當然"有必要對於這樣的情況作詳細說明 審核標準未提之缺失應可於此說明下作治癒 以上為組務方面對於使用者提出想法的意見 若無其他使用者提出任何建議 則前述新組規 將於群組會議做最後認定及修正後實施 使用者若有其他想法 煩請盡速提出 以供組務作參考及實施 謝謝 zoea -- 年紀大的一定會覺得我幼稚 年紀小的會覺得我太老 年紀剛好的一定喜歡老一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84.214
文章代碼(AID): #13kywnJg (AboutBoard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kywnJg (AboutBo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