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罷免板主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有好多東西要買)時間18年前 (2006/01/04 16: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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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用另外一個法律概念「比例原則」來說 : 是不是非得小組長如此擴權,不得以阻擋鄉民之不理性罷免呢? : 其實也是不會的, : 只要在罷免規則定下「連署者必須是在罷免開始前在該版面po過文章XX篇者」 : 就能度絕鄉民亂入的問題 : 這個辦法雖然也有對慣於潛水者不公平的問題 : 但總比小組長這樣接近無限的擴充自己的權力好得多了 [亂入] 如果真要這樣作, 只會操死板主而已XD 連署者必需在該板面po過xx篇文, 那表示誓必要有人去搜尋, 去清點.. 這還有某些文章被收入精華區收藏後, 而原文卻可能已經消失在板面之上.. 等等之類問題.. 呃, 我擔心實行上困難度不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1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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