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sc929
作者 lsc929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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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我10分肯定這不是筆誤,這是歷來實務見解,林俊益和林永謀的08/04 18:22
2F→:書都有寫到,國考也考了好幾次這個問題,是類推禁止乙自訴無08/04 18:23
3F→:誤,原因是319的不得提起自訴指的是非犯罪被害人的不得再行08/04 18:24
4F→:自訴者,若是因其他法律限制不得再行自訴,不能適用319,詳細08/04 18:26
5F→:可以參看98台上2617,他有把原因說的很清楚08/04 18:27
38F→:因為你們先有果(乙不得自訴),再去想原因,當然推不出來08/04 19:39
39F→:應該是要先看319要件的內涵,再去想本案的情形是不是319要件08/04 19:40
41F→:能不能包涵,不能包涵,就不能適用,退而求其次就是類推08/04 19:41
44F→:不對,你根本沒理解實務對319所提出的要件,不然怎麼可能導出08/04 19:42
46F→:你是依照你自己的解釋去理解319,不是實務解釋08/04 19:43
48F→:P板友,你理解的邏輯不是98台上2617的邏輯08/04 20:12
50F→:前面W板友已經說的很清楚拉,你再想想!08/04 20:17
55F推:你剪的這幾句話,跟本不是判決的重點08/04 20:32
56F→:還有你的貼的這幾句話,我看不懂08/04 20:36
59F→:你還是在你自己的邏輯理阿,你講你的,判決講判決的08/04 20:41
60F→:判決重點W板友很簡要的說清楚了,你看判決應該也會看到才是08/04 20:42
2F→:兩部俱為有罪,其實是從審判者的角度去理解,也就是法官發07/31 00:36
4F→:現未起訴的事實與已起訴的事實,俱為有罪且不可分,他就可07/31 00:37
5F→:以擴張審判範圍。但題目是從檢察官的角度題問,題目也說了07/31 00:39
6F→:檢察官認為有行賄A4的事實,這時因與已起訴部份有不可分關07/31 00:41
7F→:係,就檢察官的角度,他當然必須函送併案提請法官注意,至07/31 00:42
8F→:於函送部份是不是在法官審判範圍,這時才是考量兩部有罪這07/31 00:43
9F→:條件的時候。07/31 00:44
10F→:另,這題應該是要考990629第5次刑庭決吧!07/31 00:45
1F→:在邏輯上,應該先判斷是不是376案件,不是,才再討論判決違法07/30 06:10
2F→:事由.另題目沒有對一審的辯護有描述,所以一審部分不用討論07/30 06:13
3F→:題目也看不出來一審有沒有指定辯護07/30 06:13
2F推:323是在處理公自訴競合的優先性,所以只要是有公自訴競合的06/26 23:45
3F→:問題,就是用323,至於兩不同為告乃,或非告乃,或依告乃一非告06/26 23:46
4F→:乃跟本就不重要,與判斷無關.06/26 23:47
2F推:補充一點,依照實務見解,輕罪是「類推」319條第3項而不得自06/26 23:38
3F→:訴,不是直接適用,詳細理由可以參照97台上5662,林永謀大法官06/26 23:39
4F→:的書也有題到這點06/26 23:39
5F→:98台上2617也可以參看06/26 23:41
3F推:人的話才有傳聞的問題,物證沒有,原PO審題錯誤05/30 19:46
4F→:這題是考實務見解,參98台上5721、99台上3892等判決05/30 19:49
8F→:槍會陳述?05/30 21:43
9F→:重點不是那個報告,是以照片代實物的做法是否可行05/30 21:44
10F→:可以去看我上面引的判決,他寫得很清楚,是這題的正解!05/30 21:50
25F→:ads你被原PO不完全的題目誤導了,你可以去看看原題目考什麼05/30 22:18
67F推:一定要去複查,而且要去問問甚麼是0分,雖然閱卷老師有裁量權05/22 19:39
68F→:但0分也不能亂給,所以複查時,順便看看要像誰申訴,查到給0分05/22 19:41
69F→:的原因05/22 19:41
5F推:5566大說的是正解05/18 00:07
1F推:還有學稔撲吼獅的題型破解與林肯的歷屆試題新解,也都解的非05/01 02:17
2F→:常好,都可以考慮.買書這種事就是看你的需求,都去翻一翻,覺05/01 02:18
3F→:得哪本順眼就用哪本.05/01 02:18
9F推:搜索扣押是一體的,討論搜索往往就可以得出扣押的合法與否,03/26 18:37
10F→:所以通常只要討論搜索即可,無須再討論扣押,除非題目有另外03/26 18:38
11F→:問到另案扣押之類的,才需討論扣押,這題沒有這情形,討論搜索03/26 18:38
12F→:就可以了.03/2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