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CLelouch
作者 CCLelouch 在 PTT [ PublicIssu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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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FB] 劉靜怡臉書:今天只講一個關於「九二共
[ PublicIssue ]5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10F噓: 噓劉靜怡。11/07 19:48
18F→: 噓劉是因為這人人品太爛。11/07 19:48
Re: Re: [討論] 馬習會賣台該怎辦?
[ PublicIssue ]3 留言, 推噓總分: +1
(10年前)
1F推: 所以立委最後會幾席?11/04 10:23
[分享] 民主的原則Principles of Democracy -
[ PublicIssue ]36 留言, 推噓總分: +12
(10年前)
4F推: 公然侮辱是該除罪的東西。11/02 18:09
7F推: 有人連公然侮辱除罪化都不知道,這太荒謬了。11/02 18:16
11F推: 有人要扯公然侮辱,我也沒辦法。11/02 18:35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19 留言, 推噓總分: +9
(10年前)
1F推: 那位k某人看來可不是你說的這樣喔。11/01 18:11
2F→: 他看起來是很堅持要毀棄婚姻的...:)11/01 18:11
3F推: 我跟瘋法兩票對你一票,異議無效:)11/01 18:23
4F推: 還搞不懂我在諷刺你嗎?^^11/01 19:22
7F推: 趕人不是民主的風範。11/01 21:05
8F→: 我想,沒有人有資格趕看不順眼的人走。11/01 21:06
9F→: 如果連這點都不能理解,那我們的民主教育是失敗的。11/01 21:07
12F推: 至少我不會說,誰沒有資格在這個板發言。11/01 21:40
13F→: 如果我有這樣說,那就是我的不對,不過我從沒這樣說。11/01 21:40
14F→: 不管討論是不是理性,任何人都有資格在這裡發言。11/01 21:41
15F→: 這就是言論自由。11/01 21:41
16F推: 不管有沒有道德,都有權力發言。11/01 21:48
17F→: 更何況有沒有道德,不是某人說了算的。11/01 21:49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5 留言, 推噓總分: +3
(10年前)
3F推: 如果這樣認為,那某些人大概永遠也走不出自己的圈子。11/01 17:13
4F推: 我有時候只是比別人更早一步發現真相(Ex.邱顯智的事).11/01 17:15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2 留言, 推噓總分: 0
(10年前)
1F噓: 簡單說,還是要廢除嘛。11/01 12:02
2F推: 沒有以人廢言,只是你講的還是在跳針罷了。11/01 12:08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59 留言, 推噓總分: +13
(10年前)
38F推: 雖然我說或許不夠資格,不過瘋法不要跟那兩人吵了。11/01 10:11
40F→: 他都認為不該保護人類幼兒了,根本沒必要理這種人。11/01 10:11
41F→: 總之他不管講什麼都一再改口,根本強辯。11/01 10:12
44F推: 不是自由派,是激進烏托邦主義而已。11/01 10:16
50F推: To 瘋法: 那是某人一貫的風格,東扯西拉。11/01 10:20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52 留言, 推噓總分: +21
(10年前)
2F推: 又在模憲了,一群人high也好意思說嘴.10/31 23:22
6F推: 就只是說模憲只是high,有人被戳到痛腳了嗎?10/31 23:31
7F→: 如果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那就永遠都是小圈子自high。10/31 23:31
8F→: 我根本沒批判婚姻之類的,只是覺得拿模憲很好笑而已。10/31 23:32
10F→: ...我笑死了,模憲我上次就批過了,超自high的。10/31 23:33
12F→: 我知道啊,有個賣漢堡大學的新聞學碩士:)10/31 23:33
13F→: 這個賣漢堡碩士也"教過很多學生",是嗎...^___^10/31 23:33
14F→: 厲害個鬼。10/31 23:34
16F→: 因為我對這個問題保持中立,只是瞧不起模憲罷了:)10/31 23:35
17F推: 光是代表有人賣漢堡就夠丟臉了,水準不足啊。10/31 23:41
18F→: 一個自貶水準的論壇,要人瞧得起也難...10/31 23:41
19F推: 我說過了,我沒有要當什麼"模憲大法官"。10/31 23:43
20F→: 賣漢堡的要當是她家的事,她敢當就該被人瞧不起。10/31 23:44
21F→: 模憲要讓她上台賣漢堡,就要承擔被瞧不起的責任。10/31 23:44
22F→: 簡單回答一句:模憲的公信力不夠,就這樣而已。10/31 23:45
23F→: 只是舉例說明模憲沒水準罷了。10/31 23:46
24F推: 所以模憲還有分成有水準跟沒水準的場子之別?10/31 23:48
25F→: 是這樣的意思嗎?10/31 23:48
28F推: 因為邀請的人水準參差不齊,所以欠缺公信力。10/31 23:50
29F→: 這樣講夠直接嗎?10/31 23:51
30F推: 論述跟組織的公信力是兩回事。10/31 23:55
31F推: 我認為是有問題的。11/01 00:06
32F推: 拿地位學歷壓人,並不代表這個人就是公正的。11/01 00:10
33F推: 賣漢堡的"不專業"啊。11/01 00:13
34F→: 她本來就不是法學專業人士了,我質疑的是"專業素養"。11/01 00:13
35F→: 會讓一個不專業的人上台,許玉秀的公信力自然也該受質11/01 00:14
36F→: 疑才對。11/01 00:14
37F推: 我再說一次,我沒有要上台坐那個位子。11/01 00:16
38F→: 要是我上台,當然可以拿我不專業來轟我,我不反對。11/01 00:16
39F推: 拿椅子的不是我,謝謝指教。11/01 00:34
[新聞] 洪奇昌:民進黨不應追求法理獨立
[ PublicIssue ]17 留言, 推噓總分: -5
(10年前)
5F噓: 跟郭正亮一樣被赤化的傢伙。10/31 21:46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171 留言, 推噓總分: +20
(10年前)
3F推: 難得推瘋法。10/3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