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aaaa456852
作者 aaaaa456852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3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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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當然成立啊 舉證難度高低的問題而己09/04 23:21
1F→:乖乖付違約金吧09/04 21:18
10F→:不具正當關聯?難道以後債權人要拿錢只能上法院不能向09/04 21:19
11F→:對方以意思表示請求?09/04 21:19
12F→:還是說只能在非對方家中的特定地點請求清償債務?09/04 21:20
18F→:別鬧了 讓他家人知道這件事根本不是原PO的行為好嗎09/04 23:53
22F→:抱歉 我更正一下我的說法 應該是正面審查違法性不會過09/05 00:04
24F→:利益衡量原則跟輕微原則,另外原PO並非完全以讓對方家09/05 00:05
25F→:人知道有欠錢為手段,他主要的手段還是親自登門取債,09/05 00:06
26F→:他家人得知只是可能會有的結果而己 硬要說是手段之一09/05 00:06
27F→:兩者切割來判斷的話也是可以啦,但是就不會過我上面說09/05 00:07
28F→:的那兩個原則09/05 00:07
11F→:重新攻牙的話卡箝座跟前叉都要一起重弄吧 不是很建議08/29 20:24
3F→:有個別磋商的話何來定型08/29 20:25
4F→:修正一下我的說法 按消保法2條9款定型化契約僅有部分08/29 21:44
5F→:條款為定型化契約條款即為定型化契約 故該契約有個別08/29 21:45
6F→:磋商條款仍為定型化契約 消保12條1項之要件為定型化契08/29 21:47
7F→:約而非定型化契約條款 故應有適用08/29 21:48
1F→:誹謗罪如果是罰金的話不會有前科的啦08/27 22:07
1F→:請求權競合 原則上賠償只填補損害所以差不了多少08/27 01:20
2F→:差最大的是構成要件的舉證責任輕重而己08/27 01:20
3F→:視險種而定 只說買保險答案會很多個08/27 21:53
4F→:如果是傷害跟意外險這種定額保險 基於人性尊嚴是沒有08/27 21:54
5F→:重覆填補損害的問題 但如果是損害保險 像車體保險這種08/27 21:56
6F→:損害已部分填補後當然不可能完全給付全損的保險金08/27 22:02
1F→:本票的淫威就在於不用管那些543 寫金額就好 後續追討08/26 23:47
2F→:還能逕自聲請強制執行08/26 23:48
4F→:租斷是類似分期付款?08/23 19:36
5F→:如果是的話機器所有權在你付清前根本不是你的 怎麼設08/23 19:37
6F→:定以機器擔保來清償? 若要擔保債務的話還是抵押權吧08/23 19:38
14F→:一般抵押權就夠了 最高限額你沒新生債務的話沒必要08/23 19:49
15F→:照你這麼說應該是保留所有權買賣和租賃的混合契約08/23 22:07
16F→:車貸是已經從車商那取得所有權 只是設定動產抵押給銀08/23 22:11
17F→:行 而你文內說的租賃,就擺明了沒有先移轉所有權 故沒08/23 22:12
18F→:有賣機器的可能 除非你去找銀行借錢弄成三方關係08/23 22:14
19F→:既然如此你還不出錢就是停止租約>收回機器08/23 22:15
20F→:附條件買賣>條件不成就 你也拿不到機器 最多要求退錢08/23 22:15
21F→:基本上還是看契約內容才決定會有什麼效果 上面是假設08/23 22:16
22F→:附條件買賣跟租金一樣都是付錢的情況08/23 22:17
23F→:大哥 租金繳完按契約內容對方也沒債權了啊 抵押權也隨08/24 20:25
24F→:之消滅了 再怎樣只會掛個名字在上面 你依767要對方塗08/24 20:26
25F→:掉就好了 如果要加的話就像上面有人說的跟租約一樣長08/24 20:27
26F→:或是你附加一條對方在你清償債務後有義務跟你一同塗銷08/24 20:27
27F→:該抵押權登記就好08/24 20:28
1F→:行政程序法22條?08/23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