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影片] 103全大運冠軍戰 尤思宏 vs 蔡鳴哲
先補個截圖
相簿 http://minghanwu.pixnet.net/album/set/4920048
http://pic.pimg.tw/minghanwu/1401119186-4202795894_q.png
※ 引述《joanzkow (星浪)》之銘言:
: 標題: [影片] 103全大運冠軍戰 尤思宏 vs 蔡鳴哲
: 時間: Fri May 23 01:09:33 2014
應該沒遺漏了 star01194325 兄的推文
: 噓 star01194325:紅的明顯 我跟尤思宏打過好幾次,不覺得他發球有什 05/25 20:14
: → star01194325:麼問題 05/25 20:14
: 噓 star01194325:而且我看不太懂你們在爭什麼,爭點應該是出在裁判執 05/25 20:31
: → star01194325:法是否有統一標準,才是杜絕此問題的根本辦法吧,有 05/25 20:31
: → star01194325:遮擋也好,沒遮擋也好,還不是要裁判說了算 05/25 20:31
您說的是比賽結果,裁判不抓和是否違規,等號嗎?
我特別回文,就是直接反對這種觀點,台灣的裁判素質如何,眾所皆知
: 推 SupremePP:請問逢甲徐柏揚有遮嗎? 05/25 20:39
: 噓 star01194325:尤思宏有沒有拋球在ptt爭論幹嘛,有辦法在現場就向 05/25 20:48
: → star01194325:裁判反應啊!這又不是你對戰的選手說了算 05/25 20:48
我們不能討論發球是否違規嗎?
我就是在幹譙裁判啊,違這麼大這麼多顆,視若無睹
: 噓 cdy815:在這討論就跟從便服店出來後還怪剛剛那個妞為何不脫一樣 05/25 21:38
: 推 byakko:故意遮擋真的很可恥 05/25 23:13
: 推 star01194325:有時候只是習慣性動作,如何判定是否為故意,何來可 05/26 08:48
: → star01194325:恥之說? 05/26 08:48
誰管你故不故意,不故意就不是違規啦
: 推 star01194325:裁判從寬,就維持原本習慣,裁判很嚴,就會多注意一 05/26 08:56
: → star01194325:下,我想多數人都是這樣在打大專盃的,那有什麼故意 05/26 08:56
我就是反對這種心態,您明不明白?
顯然您自己也是這種想法,我就是在幹譙,一個比賽尺度落差大,
所以這種心態就應運而生
: → star01194325:不故意的問題,每個裁判有他的恥度在,裁判認為右手 05/26 08:56
: → star01194325:沒擋到就是沒擋到,因為裁判看的角度跟你影片看的角 05/26 08:56
: → star01194325:度並不相同,這樣懂?裁判從選手前方看,你們從選手 05/26 08:57
: → star01194325:後面看,你比賽是從前面打,還是從後面打?有沒有故 05/26 08:57
: → star01194325:意遮擋如同在判定選手的品格,尤思宏大一時我就跟他 05/26 08:57
: → star01194325:打過球,到他現在大三,他球品比這次大專盃許多人好 05/26 08:57
: → star01194325:很多,故意批評別人才可恥,呵呵 05/26 08:57
所以您是親友團上來聲援咯,我們在說這個發球違不違規,如果您的意見
是裁判認為不違規,那全部鄉民都知道了,至於他是不是故意遮擋,人人
都可以心裡有一把尺,反正我把尤選手中區的發球放上來了
: 推 skypiper:我看了中區的部分影片 很多球都沒縮右手 05/26 10:38
: → skypiper:有縮手是部分幾球有鎖 看起來就是發某些球的習慣而已 05/26 10:40
: 推 skypiper:另外 可以要犯規或不犯規自如 那才能算“故意” 05/26 10:42
那我反問,請問決賽有看到哪一球,是和中區一樣明顯刻意把右手往旁收
請別戰他中區用的發球,決賽全部都沒用
: → skypiper:如果練的時候沒注意到犯規問題 成了習慣 賽中改了會發不 05/26 10:43
: 推 byakko:又沒說誰故意遮擋 呵呵 前後差這麼大 呵呵 05/26 10:44
: → skypiper:好 因為那不是能自如的刻意選擇犯規或遊走邊緣 05/26 10:44
老實說,您的論點毫無意義
總之,裁判不抓會遮的發球就拿出來了,我知道非常多人就是這個看法,
我就反對這個看法而已
: → skypiper:像丁寧不犯規就發不好了 一時改不了 05/26 10:46
: → skypiper:那只能說發球沒練好 05/26 10:46
: 推 skypiper:李曉霞平常發球有很多種 那時她只選擇安全的某幾種高拋 05/26 10:49
: → skypiper:其他部分自己覺得不放心的不使用 能變化的一下子少很多 05/26 10:50
: → skypiper:李說的威脅少 應是源自“變化” 而非“質量” 05/26 10:51
: → skypiper:但她不使用不代表那些有犯規 只能說是她不放心 05/26 10:52
: → skypiper:因為裁判沒有警告或提醒她 是她自己選擇避開風險 05/26 10:53
: → a0184103a018:我特別把決賽5局都看完 全部發球都遮擋 05/26 11:18
: → a0184103a018:當然可以歸為習慣動作 05/26 11:18
: → a0184103a018:但是中區決賽第一局 10次發球6次縮手 05/26 11:19
: 推 skypiper:只看了一場比賽 或幾局 就可以揣測這個人的機心? 05/26 11:46
我不在乎是有心還是無心,或是試探裁判的尺度,
我單純想藉著這些影片幹譙裁判,遮這麼大也不管,應該撤銷這些裁判的
裁判證
: → skypiper:他總共有哪些發球 你數過嗎 分類過嗎? 05/26 11:47
: → skypiper:你怎麼知道哪些發球為什麼縮手 為什麼沒縮手? 05/26 11:48
: 推 skypiper:懷疑可以 但這樣就認定 我覺得不是很適合 05/26 11:50
: → skypiper:法律上 你無法證明他有罪 他就是無罪 05/26 11:51
: → skypiper:人心中 你無法證明他無罪 他就是有罪 05/26 11:52
這是廢話,法律上有罪沒罪,是法官的自由心證,所以法官認為有罪
就是有罪,或是陪審團表決有沒有罪,所謂的假設能不能當成證據,
只是看能否說服裁判者 "有重大關聯",放在這裡,每個鄉民都可以有
自己的尺度
如果有人認為是故意的,又有哪裡有問題
同樣的,您也可以認為不是故意的
: → skypiper:如果他不是故意的 你認定他是故意的 那根本是莫須有 05/26 11:53
: → skypiper:何況犯規這種事情 裁判決定 或 對手抗議就好 05/26 11:54
: → skypiper:請別把假設當證據 05/26 11:55
: 推 skypiper:最簡單的 你看到的那局發的是什麼球 在決賽他發什麼球 05/26 12:10
: → skypiper:有一樣嗎? 05/26 12:11
: → skypiper:如果你看到的是一模一樣的球 旋轉落點節奏 一樣 05/26 12:12
: → skypiper:身體動作一樣 重心一樣 發力點一樣 timing一樣 05/26 12:13
: → skypiper:還原一樣 打第三板前預備一樣 05/26 12:13
: → skypiper:就只有右手有收跟沒收的差別 05/26 12:14
: → skypiper:那要說故意才稍微有點根據 05/26 12:15
: 推 star01194325:我回skypiper,某byakko表示:我又沒說誰遮擋,呵呵 05/26 12:33
說實話,star01194325 的推文是我一直期待有人出來戰的,
選手面,連老國手如紀金水,都對規則沒有什麼尊重,各級選手,普遍就
如 star01194325 一樣,不抓我就發,不然去跟裁判抗議啊
確保自己的技術合乎規則,是選手的責任,不能用我不自覺是否違規來開脫。
都具備大專乙組稱王的實力,不可能周圍沒有教練或隊友等資源,來提醒
技術動作,除非整個周邊都是一樣心態 (實際上我就是要戰這點),違規
遮擋沒關係,能吃對手最重要,裁判不抓就能用了。這心態在這篇的推文中,
出現多少次呢?
在丁寧出事的時候,這種心態又有多少次出現在版上呢
比較合理的,應該是有被抓嫌疑的發球,應該就別練或想辦法改變吧。
我明白這很烏托邦啦,要嘲笑我的就快來嘲笑吧!
裁判呢,拿到A級裁判證之後,協會對於規則更新後,已領證的裁判
根本沒有什麼考核或要求,一些幾十年前拿的A級裁判,權威得跟什麼一樣,
連球觸手進是合法都不清楚,
懷疑選手的動機,不行哦,這樣入人於罪,那我幹譙大運會,
找這些兩光裁判,一般組都打到決賽了,派一個遮這麼大都看不到的瞎眼裁判,
真是沒水準!
這樣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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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WJ:你知道太多了 02/12 01:18
推 GADFATHER:大屯火山群休很久惹... 02/12 01:18
→ Loser:本來就是正常 人類才不正常 02/12 01:18
→ kkessherry:你覺得對地球來說 正常跟不正常的定義是啥 02/12 01:18
推 atuatu:五樓奈米屌也很正常 02/12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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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bletennis/M.1401092982.A.1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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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截圖了,請看 PO 開頭
※ 編輯: minghanwu (114.32.11.131), 05/26/2014 2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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