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形同虛設的自刪條款

看板marriage作者 (アッシェンテ)時間5年前 (2018/09/26 10:05), 5年前編輯推噓17(17028)
留言45則, 1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13 (看更多)
※ 引述《rabbit008 (兔子)》之銘言: : 因為板主非常辛苦又優秀, 加上我是堅定的反對禁自刪者, 本來不想對禁自刪相關的 : 板規有太多意見, 因為我心知肚明不管怎樣我都不會滿意, 但對新出爐的板規有些疑 : 問: : 1.50%是由板主一個字一個字計算刪除的字佔原文的比重嗎? : 那49.8%要算四捨五入還是只要未達50%就不算? : 2. 所謂的原文是指發出的第一次文章嗎?比如原po先發了500 字的文, 第二次修改 : 增補了600 字, 第三次修改將第二次增補部份全刪掉了, 那是罰還是不罰? : 3. 50%的計算方式是計算刪除的句子佔原文比例是否有達50%?還是字? : 如果是字的話, 在刪除同時用大量同樣字變換順序增補上, 是否算刪文? : 另外, 純粹個人意見, 我覺得未得他人同意刪掉了他人推噓文或修改他人回文, : 是比較嚴重的事, 但依板規只有禁言30天. : 但刪掉自己的文章卻要禁言60天, 感覺很奇怪. : 批露自身經歷或想法之後打算收回的罰則遠比扭曲或阻斷他人意見的罰則還重? : 請板主針對,60 天這件事再考量一下, 謝謝. 真要這樣講的話還有更奇怪的事情 好比我說「感謝OO帶給我一場很美好的婚禮,謝謝新祕XX全程幫我弄的美美的」 好,業配退文永桶,不會有任何人對此有疑慮 然後要是我說「你忍那些雞掰公婆幹三小,直接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殺他全家啊」 嗯,鼓吹嚴重違法違法行為初犯180天,累犯一年 業配除了讓多數人感覺不爽之外 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權益或是違反善良風俗嗎? 沒有,完全沒有 就只是純粹的犯了眾怒,搞的比鼓吹犯罪還嚴重 所以什麼罰則比例就像塊抹布 我看什麼不爽了就拿它出來擦一擦 我討厭禁止自刪所以罰這麼重幹嘛,比例呢? 用不到的時候就直接丟到一邊 我也討厭業配,所以永桶送啦! 也不是特別針對你,而是很多講比例的都有這情況 更大條的不管,講到自刪這點就都跳出來 要判多重我沒意見,現在要推翻投票結果或是再投票一次也好 我只是覺得這種只打蚊子不打老虎的做法很棒,特別想拿出來聊一聊而已 當然這也不是現任板主的鍋,只能說本來隨著時間越來越久 以前有些法規現在看起來都很怪,法律本身應該也要與時俱進 再說到這次事件,理論上這件事情的邏輯應該是這樣 1.投票結果硬性禁止自刪 2.板規有漏洞可以透過修文達到自刪效果 3.有漏洞就該補 4.依照過去有漏洞時的做法是桶180天,所以現在這個漏洞理應跟進 要吵什麼不該這麼嚴格啥的都多講的 當初辦那麼久的投票,那麼多時間可以讓你說服別人 最後投票結果就是禁止硬性自刪 我就不懂為什麼有些人選前屁都不放一個,選後才對結果充滿意見 要不要乾脆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好了 可是實務上我是覺得就算了吧,像現在提到60天就很好 板主才一個人,像這篇就提出不少可行的漏洞 身為一個無給職,我們不該花要求她這麼多時間在這上面 尤其這種情況也算少數時更是如此 總之厚道點啦 不只是要別人厚道點認同你的意見 更是該要求自己厚道點包容不同的聲音 還有就是對版主厚道點,拜託拜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7.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7927529.A.C54.html

09/26 10:12, 5年前 , 1F
推對樓主厚道點~~對不同意見的人厚道點,別再亂貼標籤~~
09/26 10:12, 1F

09/26 10:13, 5年前 , 2F
*修正為版主 XD
09/26 10:13, 2F

09/26 10:13, 5年前 , 3F
原文也沒到 無法包容其他意見 吧,他只是提出自己意見來討
09/26 10:13, 3F

09/26 10:13, 5年前 , 4F
論。
09/26 10:13, 4F

09/26 10:17, 5年前 , 5F
這個版真的很多人不能接受不同觀點
09/26 10:17, 5F

09/26 10:18, 5年前 , 6F
對版主厚道點,拜託拜託
09/26 10:18, 6F
真的很多厚道人都是要求別人對自己厚道點 自己對別人就,呵呵

09/26 10:23, 5年前 , 7F
接受有相異的意見,與 認同相異的意見,原本就是兩碼子事。
09/26 10:23, 7F

09/26 10:23, 5年前 , 8F
我也接受有很多人認同 禁自刪,但是我就不認同。
09/26 10:23, 8F
不認同沒關係啊 別上綱上線到什麼支持備份或者禁刪文就是三姑六婆不厚道就好 ※ 編輯: SeedDgas (1.164.147.206), 09/26/2018 10:29:42

09/26 10:24, 5年前 , 9F
這不就不是民主與言論自由的根本
09/26 10:24, 9F

09/26 10:26, 5年前 , 10F
@@... 其實看完幾篇引用我的回文我呈現???的狀況…
09/26 10:26, 10F

09/26 10:27, 5年前 , 11F
因為之前的鑽漏洞太嚴重,我覺得在板主新法規出爐前提
09/26 10:27, 11F

09/26 10:29, 5年前 , 12F
出可能的問題跟漏洞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建議才發文的。
09/26 10:29, 12F
等等,什麼新法出爐? 這條已經在520的時候開始執行了喔

09/26 10:30, 5年前 , 13F
站規有明定禁商業廣告,如果業配文被認定是商業廣告的一
09/26 10:30, 13F

09/26 10:30, 5年前 , 14F
種,重罰並非沒有法源
09/26 10:30, 14F
對阿所以我沒說業配不該桶 只是講到罰則比例問題,看看業配就會覺得很好笑 就算是跟同樣站規規定的東西 業配也是最重的,什麼張爸王浩宇都沒這麼凶 甚至站規還規定不能挑釁呢 印象中還沒看過有誰第一次嗆人就被永桶的

09/26 10:31, 5年前 , 15F
總比問題發生又吵一波才來的好
09/26 10:31, 15F
※ 編輯: SeedDgas (1.164.147.206), 09/26/2018 10:38:09

09/26 10:31, 5年前 , 16F
除了禁商業廣告,還有另一條是禁廣告性質內容
09/26 10:31, 16F

09/26 10:31, 5年前 , 17F
"未經本站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
09/26 10:31, 17F

09/26 10:36, 5年前 , 18F
至於把自己的立場批露的原因言下之意是,不認同者可以
09/26 10:36, 18F

09/26 10:38, 5年前 , 19F
不採納,畢竟身為少數也是沒辦法的事…
09/26 10:38, 19F

09/26 10:40, 5年前 , 20F
我是針對板主說九月底要施行的50% 60天提出可能的問題
09/26 10:40, 20F

09/26 10:42, 5年前 , 21F
50%就有計算方式,計算基準等的漏洞可以鑽
09/26 10:42, 21F

09/26 10:43, 5年前 , 22F
我真心希望板主不要實施50%這招,就算沒漏洞也會讓板主
09/26 10:43, 22F

09/26 10:43, 5年前 , 23F
工作量大增。
09/26 10:43, 23F
對阿,照現在這樣就很棒了 偶有瑕疵但問題不大

09/26 10:43, 5年前 , 24F
不先釋疑後面會吵不完
09/26 10:43, 24F

09/26 10:45, 5年前 , 25F
60天的部份則是與我個人立場相關,所以放在個人意見
09/26 10:45, 25F

09/26 10:46, 5年前 , 26F
我也認同 不厚道 和三姑六婆 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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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0:46, 5年前 , 27F
我也認同嗆人罰則加重
09/26 10:46, 27F
※ 編輯: SeedDgas (1.164.147.206), 09/26/2018 10:53:52

09/26 10:50, 5年前 , 28F
50% 是真的別搞,會讓版主熱情馬上燃燒完
09/26 10:50, 28F

09/26 10:55, 5年前 , 29F
現在這狀況雖然有漏洞也容易讓人不爽,感覺發文前都沒用過
09/26 10:55, 29F

09/26 10:55, 5年前 , 30F
大腦思考清楚。但換角度想,會修文刪文也是問題解決或是
09/26 10:55, 30F

09/26 10:55, 5年前 , 31F
發現問題沒那麼嚴重,當然也可能是被親友認出所以趕快消除
09/26 10:55, 31F

09/26 10:56, 5年前 , 32F
推,又沒支薪給版主,請厚道點感激啊啊啊
09/26 10:56, 32F

09/26 10:56, 5年前 , 33F
大家噓文噓到XX,板主也處理並退文了(退文其實也很嚴重)
09/26 10:56, 33F

09/26 10:56, 5年前 , 34F
得饒人處且饒人,沒必要逼板主把每個修文的都水桶到天老
09/26 10:56, 34F

09/26 10:57, 5年前 , 35F
唉,真的不要比例50%,版主會累死.....直接版主判定比
09/26 10:57, 35F

09/26 10:57, 5年前 , 36F
較好解決,當版主本來就該有點特權
09/26 10:57, 36F

09/26 10:57, 5年前 , 37F
地荒吧?搞得像商鞅一樣、板主累死類活到底是誰比較開心?
09/26 10:57, 37F

09/26 11:15, 5年前 , 38F
我覺得這議題都是假的,不爽判太輕才是真的
09/26 11:15, 38F

09/26 11:16, 5年前 , 39F
呃 業配文不行是因為學術網路的關係
09/26 11:16, 39F
再說一次我沒說業配不該桶,可是那個罰則比例,嘖嘖 喔還有我碎嘴真的受不了想講點題外話 嚴格來說只要業配就桶不是站規規定的 不然GetMarry跟Food不就整板都違反站規應該砍掉了? 站規只有講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要與板旨無關的業配才是站規規定的喔 換句話說只要跟板旨有關的業配站規是不管的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板可以不禁業配的原因 至於P板友提到的禁止廣告性質內容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2、未經本站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 要是水球或信件才成立 還是那句老話,PTT站方不是單純只禁業配 只是太多板這樣搞,讓人有這是標配不是選配的錯覺

09/26 11:16, 5年前 , 40F
趁這波把罰則重新整理就可以了吧...現行板主已用的很好了
09/26 11:16, 40F

09/26 11:16, 5年前 , 41F
但是業配文有時很難判定就是了
09/26 11:16, 41F

09/26 11:21, 5年前 , 42F
重新整理罰則就好+1 我覺得輕重可以再討論,比例適當
09/26 11:21, 42F

09/26 11:21, 5年前 , 43F
就好
09/26 11:21, 43F
我是覺得也不用 沒看光是一條板規改成60天就這麼熱鬧 整個整理不就要開廟會,我可以先預約賣飲料嗎? 我是比較傾向T大的看法,反正主要是不爽判太輕 就當作正常能量釋放定期活絡一下人氣也好 ※ 編輯: SeedDgas (1.164.147.206), 09/26/2018 11:59:55

09/26 12:06, 5年前 , 44F
與板旨有關指的是拍賣板或是二手交易板吧
09/26 12:06, 44F
欸對,你不說我還忘了 要是學術網路不能跟商業沾上邊,那gamesale這類的板不就不應該存在PTT 所以說禁業配跟這次事件在我看來有87%像 沒有什麼高大上的理由,純粹就犯了眾怒 千夫所指,無疾而終,讚啦! ※ 編輯: SeedDgas (1.164.147.206), 09/26/2018 12:23:50

09/26 13:03, 5年前 , 45F
其實業配文這個我知道你一直有疑惑 晚上我再回你吧
09/26 13:03, 45F
也不用特別回我啦 因為我對業配沒什麼疑惑,對現在的做法也沒什麼意見 PTT逛久了這東西怎麼演變成這樣的倒也略知一二 只是這東西很能當做某些論點的反證才拿出來講 所以真的,時間留給別人或是多休息吧 ※ 編輯: SeedDgas (1.164.147.206), 09/26/2018 13:54:40
文章代碼(AID): #1RgkbfnK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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