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賣糾紛

看板home-sale作者 (POE yea開始急速惡化了()時間2年前 (2022/05/13 15:27), 2年前編輯推噓7(9213)
留言24則, 1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6/17 (看更多)
還不簡單 爸爸先去警察局自首 然後舉證 刑法第29條 仲介 代書 通通一起下去 爸爸脫產 就好 自首上法院這個可能還好 仲介 代書可能最慘 一起手牽手去蹲 但是自首減刑啊 這個仲介很愛錢是吧 牢內也能賣房啊 然後兒子+爸爸再民事告仲介和代書 損害賠償 大概是這樣 我隨便說的 去找律師吧 ※ 引述《miniguava (森)》之銘言: : 大家好我律師啦 : 分享一下這類型案件在實務上比較可能的玩法 : 我如果是賣家就直接提告偽造文書跟詐欺 : 成年的社會人處理社會事沒在跟你演的 : 報警提告之後,原PO爸爸跟兒子B就得先到警局作一次筆錄 : 再來案件會送到地檢署,等檢察官傳喚 : 從接到警察電話到地檢署傳喚這段期間至少2、3個月跑不掉 : 一般人大概接到警察電話就緊張得睡不著了 : 何況還要到地檢署接受複訊 : 人家常常在說以刑逼民、以刑逼民就是講這種情況 : 更何況原PO爸爸是確實在未獲兒子B授權下簽發本票及契約 : 那兒子B要不要認? : 你不認,那原PO爸爸就涉嫌偽造文書 : S大建議發函表示拒絕承認該契約在法律上來說沒有錯 : 但這個存函到刑事程序就會變證據 : 證明原PO爸爸確實未得到授權 : 而且原PO爸爸還冒簽了本票 : 偽造有價證券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罪喔 : 恩...保重 : 其次,我會選擇聲請本票裁定 : 一樣邏輯啦 : 就看兒子B要不要承認授權 : 不承認,那就是偽造有價證券再外加民事賠償責任 : 恩...保重 : 再次,才會提告民事債務不履行 : 到這裡才可能會涉及到S大說的代理權爭議的問題 : 但我是屋主真的不太在意是誰來簽或是有沒有授權 : 你不履約,那就先走上面手段再來說 : 而且這些都還沒提到違約金喔 : 狠一點的先提本票裁定之後 : 再另訴提告債務不履行要求賠償違約金 : 告不告得贏一回事 : 動輒刑責坐牢跟賠償幾百萬 : 你要不要請律師? : 一審二審隨便都1、2年 : 你工作還要不要作? : 你心力交瘁的時候對方提說100萬全部和解 : 你同不同意? : 至於借名登記跟本件基本無關啦 : 出名人賣房實務一律承認是有權處分 : 更沒有什麼契約相對人無從確定的問題 : 最高法院見解就是承認借名登記 : 但那是出名人跟借名人之間的關係 : 跟你買受人無關 : 實務就是認權狀的登記名義人即出名人 : 我相信原PO也想問那仲介呢? : 他都沒責任嗎? : 恩,「法律上」可能還真的沒有 : 原PO爸爸是成年人了 : 理當也有一定社會經驗 : 除非你能證明房仲有使用什麼詐術 : 你說可是原PO爸爸簽約跟簽本票都是被房仲騙的 : 問題是原PO自己也說 : 原PO爸爸確實是為了幫兒子置產去看房 : 那房仲依照原PO爸爸的情況說明如何辦理,有問題嗎? : 硬要說房仲沒有查驗原PO爸爸身分也沒蓋用本人印章 : 勉強算上瑕疵 : 但,這跟買賣契約有關係嗎? : 你要告房仲詐欺嗎? : 反正最多最多我就退傭 : 趕緊解決這個,我繼續找下個笨蛋成交 : 這大概也是現今房仲素質參差不齊的原因 : 但原PO從頭到尾強調他爸爸什麼情況都不知道就簽約了 : 還簽了好幾百萬的本票 : 恩....你信嗎?我是不信啦 : 講白了不就原PO爸好心想幫兒子買房 : 簽約之後發現買貴了或是家庭因素不想買了 : 才上來發文求助 : 類似案件多了去了 : 最後我想說法律不是所謂「沒辦法的辦法」 : 法律可以成為你的劍 : 也可以成為你的盾牌 : 但前提是你要瞭解、尊重他 : 簽約前不當一回事 : 既然你不尊重契約,不尊重法律 : 那就不要怪事後對方拿著以法律為名的劍來砍你 : 原PO現在該做的就是去找律師諮詢 : 上來PO文隔空抓藥 : 是藥到病除還是藥到命除 : 這個就...呵呵 : ※ 引述《Sojourn (神奇白貓)》之銘言: : : 先說在前面,成年的社會人處理社會事,盡量用圓滑手段處理,法律只是沒辦法的辦 : : 。遇到糾紛,自己又不熟悉且有理虧,要有多少吃一點損失心理準備,只想著全身而 退 : : 有時候結果會更糟。然後我不是律師,只是提供一點個人意見作法律問題討論,不對 : : 件負任何責任,若欲行法律途徑處理,請找專業諮詢。 : : 假設案件內容都「完全真實」,沒有受到扭曲的話,這應該是一個無權代理的案子。 : : 子可以主張自己未授權,依民法 170條規定拒絕承認,那該買賣契約就無效。若要這 : : 兒子需要向房仲或屋主表示自己拒絕承認該契約(可以寄存證信函)。此時重點應該在 : : 有沒成立表見代理(照案件事實看應該是沒有)。 : : 但是若兒子拒絕承認,屋主可能會主張民法 110條,要求損害賠償,這個額度應該會 : : 違約金低,但這要看雙方的舉證。此時重點在於屋主房仲是否為善意(看起來也沒有) : : 仲介可能會用各種方法要求父親賠償,但是仲介乃是居間契約,依照描述內容,看來 : : 介違反民法 567條,應該沒有報酬請求權。 : : 文中沒有提到買賣契約上的賣方到底是哪位,到底是蘇還是翁,這牽涉到是無權代理 : : 是無權處分還有契約相對人無從確定的問題,也有機會主張契約無效。是操作起來比 : : 難,要詢問律師。 : : 結論,兒子應該可以主張無權代理拒絕承認該契約,則該契約無效。父親可以房仲違 : : 民法 567,不負責任。但是屋主可能主張自己是善意相對人,要求民法 110條的賠償 : : 這對原PO朋友可能太難,如果還是完全聽不懂,建議還是跟法律專業人士諮詢,或是 : : 商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92.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2426845.A.934.html

05/13 15:33, 2年前 , 1F
原來還有這種角度…..XD
05/13 15:33, 1F

05/13 15:34, 2年前 , 2F
喔還有代書 0.5賠2倍
05/13 15:34, 2F

05/13 15:34, 2年前 , 3F
我覺得可以看誰厲害
05/13 15:34, 3F
※ 編輯: kusomanfcu (27.247.192.251 臺灣), 05/13/2022 15:36:21

05/13 15:36, 2年前 , 4F
沒證據拉 夢裡甚麼都有
05/13 15:36, 4F

05/13 15:41, 2年前 , 5F
舉證不了,不就自爆了
05/13 15:41, 5F

05/13 15:46, 2年前 , 6F
ccc 被你們發現了 舉證會自爆
05/13 15:46, 6F

05/13 15:48, 2年前 , 7F
對耶,先脫產給兒子再去自首,兒子拿更多
05/13 15:48, 7F

05/13 16:17, 2年前 , 8F
就是簽約了想不認帳,這種事多的是,敢做不敢當的老年
05/13 16:17, 8F

05/13 16:17, 2年前 , 9F
巨嬰,想退場可以啊,提錢來講吧
05/13 16:17, 9F

05/13 16:18, 2年前 , 10F
我是賣家誰管你心裡有幾百個小劇場突然不買,耍人嗎?
05/13 16:18, 10F

05/13 16:30, 2年前 , 11F
這個劇本是兒子B想陰自己老爸吧...別鬧了...
05/13 16:30, 11F

05/13 16:31, 2年前 , 12F
我也覺得可以他們大傷自己小傷
05/13 16:31, 12F

05/13 16:36, 2年前 , 13F
主要是證據問題啦
05/13 16:36, 13F

05/13 16:37, 2年前 , 14F
我是建議先看看能不能找到賣方能作主的,賠一點錢大家算了
05/13 16:37, 14F

05/13 16:37, 2年前 , 15F
,不然這種告下去贏面很小
05/13 16:37, 15F

05/13 16:38, 2年前 , 16F
有誠意好好談我覺得都還能處理,當然賠點錢肯定是要的
05/13 16:38, 16F

05/13 16:41, 2年前 , 17F
我看到那篇第一想法是跟另一篇律師大大一樣,直接告詐欺
05/13 16:41, 17F

05/13 16:41, 2年前 , 18F
比較快,你說你代理你兒子買房,也幫他簽了現在不認?那就
05/13 16:41, 18F

05/13 16:41, 2年前 , 19F
是你或你兒子有一方唬爛我啊
05/13 16:41, 19F

05/13 17:38, 2年前 , 20F
去弄個無行為能力證明就好
05/13 17:38, 20F

05/13 18:01, 2年前 , 21F
現在去弄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也來不急了啊
05/13 18:01, 21F

05/13 18:01, 2年前 , 22F
05/13 18:01, 22F

05/13 18:59, 2年前 , 23F
牢內開始做床位租賃
05/13 18:59, 23F

05/14 01:57, 2年前 , 24F
本板永遠不缺不懂裝懂的人
05/14 01:57,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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