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政府變相炒高房價嗎?

看板home-sale作者 (YAYA)時間4年前 (2019/11/28 21:47), 4年前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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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jiwarano (獨孤浪客號:)》之銘言: : 為啥當初不直接買你的名字? 做現金贈與頭期款就好? : 贈與稅繳一繳 給你賣就沒這問題了 哪那麼強?一個人會買房絕對是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的時候才會去買房。 怎麼可能去想到繼承問題。 不過房子這種東西不能用實價去申報遺產稅實在真的也很怪。 畢竟遺產稅有1500萬的免稅額呀,不能用實價去申報真的大傷了。可能繼承到的東西 低於1500萬白白浪費那些免稅額了啦。 這點一定要改阿。真的要改啦,後,庶民苦死了,苦民所苦。 -- 補充網路找到的案例 舉例來說,富人用新台幣(下同)1500萬現金、貸款七成,買一間市價5000萬元、公告現值 2000萬元房子,留給子女繼承,由於貸款3500萬元,高於公告現值2000萬,繼承時不用繳 遺產稅。未來小孩同樣以5000萬出售,由於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等於獲利3000萬, 以持有2年到10年房地合一稅20%來算,需交稅600萬,如果子女無力負擔3500萬房貸,繼 承後一年內出售,稅率45%,稅額高達1350萬元。如果富人當初單純把1500萬現金留給小 孩,扣掉繼承1200萬免稅額,只要交30萬遺產稅。舉例來說,富人用新台幣(下同)1500萬現金、貸款七成,買一間市價5000萬元、公告現值 2000萬元房子,留給子女繼承,由於貸款3500萬元,高於公告現值2000萬,繼承時不用繳 遺產稅。未來小孩同樣以5000萬出售,由於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等於獲利3000萬, 以持有2年到10年房地合一稅20%來算,需交稅600萬,如果子女無力負擔3500萬房貸,繼 承後一年內出售,稅率45%,稅額高達1350萬元。如果富人當初單純把1500萬現金留給小 孩,扣掉繼承1200萬免稅額,只要交30萬遺產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39.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4948872.A.84C.html ※ 編輯: YAYA6655 (220.132.139.31 臺灣), 11/28/2019 21:52:00

11/28 22:24, 4年前 , 1F
要用實價 直接金流弄一弄做買賣交易就好了
11/28 22:24, 1F

11/28 22:24, 4年前 , 2F
更厲害的 直接成立公司設定公司名下資產 用控股的方式
11/28 22:24, 2F

11/28 22:25, 4年前 , 3F
之後子女繼承直接股份分一分就好了 簡單又明瞭
11/28 22:25, 3F

11/28 22:25, 4年前 , 4F
一般不懂的民眾 不願意花錢買專業 本來吃虧很合理阿
11/28 22:25, 4F

11/28 22:26, 4年前 , 5F
連服務費 代書費 會計師費都不願意花的人 也繳給政府
11/28 22:26, 5F

11/28 22:26, 4年前 , 6F
剛好而已
11/28 22:26, 6F

11/28 23:24, 4年前 , 7F
政府就是要用稅制把閒置資金趕出房地產啊!不然幹嘛先調降
11/28 23:24, 7F

11/28 23:24, 4年前 , 8F
遺贈稅,再施行房地合一稅?就是叫有錢人不要再利用公告現
11/28 23:24, 8F

11/28 23:24, 4年前 , 9F
值避稅,變相炒高房價
11/28 23:24, 9F

11/29 01:16, 4年前 , 10F
一般人能做的還真的是買小孩名字
11/29 01:16, 10F

11/29 17:13, 4年前 , 11F
我身邊通常買房都會買小孩的名字居多 除非小孩很小
11/29 17:13,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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