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在591刊登了快二個月,居然...

看板home-sale作者 (鄉民們~領卡囉~)時間7年前 (2016/11/13 12:39), 7年前編輯推噓16(18252)
留言72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6 (看更多)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講難聽點,仲介開發出來的客戶, : 他愛怎麼操做那是他的事情,輪不到你來指手畫腳 那慘了,以後買房子找仲介要當心了 仲介愛怎麼把買家操弄股掌之間隨心所欲 仲介面對賣家也都是用隱瞞作手的方式 也難怪取得不了大部分民眾的信任,觀感不佳 : 接你案子又沒收你錢,他對你有任何"必須成交"的義務嗎? 當然沒有必須成交的義務, 但說穿了,任何行業要賺錢,最好是賺得大家都高興滿意 你提供財貨勞務或訊息,我付出錢,大家在過程當中感覺良好,結果也得到自己想要的 本案在過程中弄得怎麼難看不舒服就不用多說了 我上來單講個案,還沒去跟買家說1872不是我開的,是仲介自己灌價的,多捅一刀呢! : 不服氣的話,自己花廣告費找客戶,那麼愛怎麼開價怎麼守價你家的事情! 我之前也PO過591,來約看屋的跟仲介大概是2:8 有假裝是要看屋,結果來到現場就遞名片說他是仲介,要求簽委託 還有一天N通不分早上八點多或晚上十一點左右打來要求簽委託的精神轟炸電話 再有貼在房子鐵捲門上的自製廣告被無端撕毀數次 人家普通店家的廣告不會被撕,就我自己貼在我家門口的自售廣告被撕? 我為什麼最後會找仲介,因為我不堪其擾,自己請假去帶約看屋,才發現被仲介騙 花時間自己做的A4拼貼大字報廣告無端被撕 我一個人打不過諸多劣質仲介,當然不服氣,但我屈服了 : 你給人家幾個成交價幾個成交%數, : 自己還不就想賣高,那仲介為自己佣金奮鬥何罪之有? 奮鬥何罪之有,當然無罪, 仲介稱做服務業,理當要兼顧服務品質,盡量讓客戶滿意吧 一個生意可以做到只有仲介自己高興,買賣方在過程中都不是很爽,我也是醉了 : 卡住價格根本就是你自己造成的! : 你從頭到尾就嗆明仲介費 1% 保證沒人跟你守價全部大刀砍你爽爽爽 : 一句話重複講了 N 次就有人聽不懂 : 覺得仲介收費不合理很簡單 : 見到每個仲介第一句話: : 賣方:此案只給仲介費 1%,愛接就來不接拉倒 : 買方:我只接受買賣雙方仲介費共 OO 萬,超過這數字的案子請勿介紹給我 : 保證沒這些問題! : 做生意本來就心甘情願,不爽給那麼高就是先嗆明很難嗎? : 說穿了還不就想別人為自己努力最後再來砍價 當初就先講好未達1800給1%,1776我自己賣了給1%,可沒砍他 他自己要2%的話,先與買家談好再約我,或先跟我溝通再跟買家開1872 而不是把雙方約到店內,採用磨、耗的戰術(這點也是很令人詬病的) 甚至對買家接近騙的程度 : 砍完還上版抱怨桶一刀~ 未達1800就1%,事先說好,我可沒砍他 上面我也說過,要增加負面能量的話, 我還可以跟買家說當場磨了3小時的1872是仲介開的,不是我開的 要不爽大家一起不爽啊 但買家買房子是高興,我就不要散佈負面能量了 : 也說過很多次,瞧不起仲介,希望仲介消失最好的方式 : 就是買賣租賃都別找仲介,自租自售自買自賣 : 真的~強烈推廣!!! 我想J兄你是很認真的仲介,也極度認同自己的職業,才會跳出來說這席話 不過對比版眾認證較為優質的你,仲介劣幣多出太多 另外一個比較不專業的我的想法 當時約來談,買家開1760,我要1800,就讓我們直接談不就解決了 帶開雙方又跟買家開1872是什麼意思?!我想大部分一生一次或兩次賣家,都無法接受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9.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79011986.A.486.html

11/13 12:46, , 1F
看起來 目前市場買賣雙方的落差 是人中產生的吧
11/13 12:46, 1F

11/13 12:52, , 2F
重點在於玩弄資訊不對稱,還要認為這輪不到買賣方指手畫腳
11/13 12:52, 2F

11/13 12:56, , 3F
簡單啦 以後代賣代買代看全部先付錢 就沒這種問題了
11/13 12:56, 3F

11/13 12:56, , 4F
等中人都被專業網站取代再進場,省得氣死自己
11/13 12:56, 4F

11/13 12:57, , 5F
你說仲介為啥這樣 因為他一天到晚做免錢白工啊 是你會爽嗎
11/13 12:57, 5F
所以分段收費嗎?委託收一次,成交收一次 我不是專家,不過只要是規定,就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11/13 12:58, , 6F
因為做了白工就可以抓到客人就當雞宰就是了 呵呵
11/13 12:58, 6F

11/13 12:58, , 7F
有一種情況你可以自己賣不用委託仲介 那叫做賠錢賣
11/13 12:58, 7F

11/13 12:59, , 8F
都賠錢了 幹嘛付仲介費 我自己賣就好啦
11/13 12:59, 8F
現在的世道,有可能賠錢也不是很好賣 開價被砍價是常態,賠錢賣被砍到賠更多喔!

11/13 12:59, , 9F
沒有不景氣 只有不爭氣 不爽不要做嘍~
11/13 12:59, 9F
※ 編輯: tcpr (60.249.9.184), 11/13/2016 13:05:47

11/13 13:03, , 10F
希望中仲的專業不是假買家跟撕屋主的廣告跟電話騷擾
11/13 13:03, 10F

11/13 13:15, , 11F
這個又不難
11/13 13:15, 11F

11/13 13:15, , 12F
就準備兩個門號
11/13 13:15, 12F

11/13 13:15, , 13F
接到要看房子的電話
11/13 13:15, 13F

11/13 13:16, , 14F
就用另一個門號回撥問一下「請問是房仲嗎 我要買房」
11/13 13:16, 14F

11/13 13:16, , 15F
就可以探到對方是不是房仲了
11/13 13:16, 15F

11/13 13:17, , 16F
如果是房仲 對於陌生電話打來問買房 一定不會否認
11/13 13:17, 16F

11/13 13:18, , 17F
如果真的要開房子 就說打錯了就好
11/13 13:18, 17F

11/13 13:18, , 18F
「真的要看房子」
11/13 13:18, 18F

11/13 13:20, , 19F
這個方法我以前對於過濾房仲是很有效的
11/13 13:20, 19F

11/13 13:21, , 20F
當然如果你本身也是不排斥房仲希望能由房仲介紹買方就
11/13 13:21, 20F

11/13 13:21, , 21F
不適用了
11/13 13:21, 21F
原來還有這招,受教了

11/13 13:27, , 22F
房仲的客戶就是買方跟賣方 這個案例既沒滿足買方也沒滿足
11/13 13:27, 22F

11/13 13:28, , 23F
賣方 就一句話說房仲難道不能爭取自己的利益 好阿 可阿
11/13 13:28, 23F

11/13 13:28, , 24F
不要怪大眾批評房仲是抬高房價的幫兇
11/13 13:28, 24F

11/13 13:32, , 25F
因為房仲都在做免錢的啊 要檢討房仲前何不問問為何代看代賣
11/13 13:32, 25F

11/13 13:32, , 26F
都不給錢
11/13 13:32, 26F

11/13 13:33, , 27F
有服務是在做免錢的嗎?
11/13 13:33, 27F

11/13 13:34, , 28F
其實房仲要收買賣雙方帶看費也可以
11/13 13:34, 28F

11/13 13:34, , 29F
就是能不能有生意的問題而已
11/13 13:34, 29F

11/13 13:35, , 30F
既然前一篇要嗆屋主何不直接講明1%讓仲介保證砍
11/13 13:35, 30F

11/13 13:35, , 31F
那也可以直接嗆出來要看要繳錢看別人看不看啊
11/13 13:35, 31F

11/13 13:36, , 32F
我只覺得為什麼仲介費這麼高。根本不可思議。
11/13 13:36, 32F

11/13 13:37, , 33F
服務要有費用,這是絕對應該的事情,但搓合方就是要讓大家
11/13 13:37, 33F

11/13 13:38, , 34F
能客觀透明滿意的情況下互相認同個搓合的結果吧
11/13 13:38, 34F

11/13 13:40, , 35F
政府訂的仲介費是上限 本來就是可以砍的
11/13 13:40, 35F

11/13 13:41, , 36F
就跟開價可以砍是一樣的意思
11/13 13:41, 36F

11/13 13:42, , 37F
哦我說的是前篇那個1%服務費之後的"仲介保證砍(賣價)爽爽"
11/13 13:42, 37F

11/13 13:43, , 38F
一切都是市場力量決定的
11/13 13:43, 38F

11/13 13:43, , 39F
確實
11/13 13:43, 39F

11/13 13:47, , 40F
房仲會最努力賣的 還是最容易賣掉的房子 而不是服務費
11/13 13:47, 40F

11/13 13:47, , 41F
願意付最多的房子 沒成交什麼都沒用
11/13 13:47, 41F

11/13 13:48, , 42F
收代看費當然可以阿 但是用6%當作買賣方服務費合理嗎
11/13 13:48, 42F

11/13 13:50, , 43F
這種遠古時代訂出來的法律 在高房價時代還是固定6%
11/13 13:50, 43F

11/13 13:50, , 44F
尤其現在的市場 有實價登錄 仲介用個人話術口才技巧
11/13 13:50, 44F

11/13 13:50, , 45F
議價的空間減少 拿服務費的空間也變少是自然的
11/13 13:50, 45F

11/13 13:50, , 46F
那領18趴的不是也很合理?
11/13 13:50, 46F

11/13 13:51, , 47F
現在房仲根本剩下拿鑰匙功能阿 連議價部分都被實價登錄取代
11/13 13:51, 47F

11/13 13:52, , 48F
6%是上限啦 是你對成交價很滿意的時候付的
11/13 13:52, 48F

11/13 13:53, , 49F
如果買賣雙方價格認知夠近 房仲自己就會砍服務費了
11/13 13:53, 49F

11/13 13:59, , 50F
因為房仲也知道 雙方如果差服務費破局代表價格已經在
11/13 13:59, 50F

11/13 13:59, , 51F
市場行情 今天不成交很快就被別人賣掉
11/13 13:59, 51F

11/13 14:08, , 52F
講是這樣講 你砍他服務費的時候臉跟屎一樣
11/13 14:08, 52F

11/13 14:21, , 53F
仲介這行業缺乏制度
11/13 14:21, 53F

11/13 14:40, , 54F
我覺得這樣好了 t大您房子都賣了 方便跟您詢問您成交的地
11/13 14:40, 54F

11/13 14:42, , 55F
址和社區名稱嗎? 我想更詳細瞭解這個案子
11/13 14:42, 55F
OK~近期交屋完我再丟給你

11/13 14:43, , 56F
不過反過來想想 tcpr大給仲仲的條件真的有問題 賣1800能
11/13 14:43, 56F

11/13 14:43, , 57F
拿36 賣1799只能拿18?跳太大了
11/13 14:43, 57F

11/13 14:51, , 58F
仲仲就拼死要賣1800 應該就給固定趴數就好 還有如果是我
11/13 14:51, 58F

11/13 14:51, , 59F
行情我會自己探 不會等仲仲看能賣多少
11/13 14:51, 59F
呵呵~我頭一次賣自己的房子,是比較缺乏經驗啦,也沒想太多 這個社區的行情在實價登錄上,有親戚間買賣的1000萬、1400萬 也有都沒標註的1800萬,現行開價還有開到23XX萬,所以我也亂了 ※ 編輯: tcpr (203.69.10.7), 11/13/2016 15:07:29

11/13 15:53, , 60F
大推這篇 想賺資訊不對稱的錢又想要好名聲 洗洗睡
11/13 15:53, 60F

11/13 18:50, , 61F
改成網路上的招標制,登案投標都要收個五百就好了
11/13 18:50, 61F

11/13 19:11, , 62F
房仲只要留個幾間就好,業務大量集中負責四處帶看與接收
11/13 19:11, 62F

11/13 19:11, , 63F
標的,議價就用網路來處理
11/13 19:11, 63F

11/13 19:52, , 64F
原po的1800以上給2%是整個賣價去算2%還是超過1800的部分
11/13 19:52, 64F

11/13 19:52, , 65F
去算2%?如果是前者,會產生賣1800比賣1799時賣家實拿更少
11/13 19:52, 65F

11/13 19:53, , 66F
旳怪象.所以仲介至少要成交在1817以上才不會有此怪象.而
11/13 19:53, 66F

11/13 19:53, , 67F
且會因為1817賣家實拿和1799一樣,導致要更高一點才有感.
11/13 19:53, 67F

11/13 20:31, , 68F
=.= 就直接給仲介賣就可以擋掉同體系的仲介了
11/13 20:31, 68F

11/13 23:43, , 69F
你怎不自售開1800,看那個員外跟你出1760?這文盲點一
11/13 23:43, 69F

11/13 23:43, , 70F
堆然後一堆推,真有趣
11/13 23:43, 70F

11/14 12:09, , 71F
啊就自售一直被干擾被煩到不行啊
11/14 12:09, 71F

11/14 20:08, , 72F
本身是個盲點居然還批判人家盲點,我也是醉了
11/14 20:08, 72F
文章代碼(AID): #1O9-wII6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6 篇):
文章代碼(AID): #1O9-wII6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