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仲介費原本就不合理的高,鄉民必殺!

看板home-sale作者 (池袋西口公園)時間9年前 (2015/04/15 18:28), 編輯推噓16(19382)
留言104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4 (看更多)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場 1,房仲有付出,收費是應該 2,房仲服務費沒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監察院糾正,早該刪除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業分別收費,不然對房仲也不公平 房仲的作業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沒有差別,當然有上班有付出當然可以收費,這沒 有爭議; 現在台灣的問題是,仲介服務費沒有理由法定6%, 當然有人會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會多給, 但是既然叫作服務費,應該是有受到服務才收的服務費,在此前提之下沒有理由法定6%。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一般鄉民不會知道這個,當房仲翻法條翻規定出來給一般人時,他們是沒有選擇的。很多 人真的不懂,像前幾天新聞,有人是一輩子都沒去過警察局、或公家機關,甚至是法院, 去會怕。所以當他們看到收費標準是這樣,而且還是法令有規定,很多人很多鄉民都不敢 反抗,因為他們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沒去過衙門,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乖 的繳錢。 從法理學來說,假設一般法律是初級規則,仲介收費的規定是次級規則,一般人一般鄉民 都會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這6%比例是在沒有強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習慣下形成, 單純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後房仲業獲得這法律問題上的利益,經濟學上的超額利潤。 如果6%都無法應付成本,那麼就不會有人去從事;現在很顯然是獲利超過成本很多,因此 房仲開到比所有便利商店總店數還多,這是不健康的台灣產業結構。 從政府行政上,本來就該盡快檢討修正,不然監察院糾正假的?行政院有在作,但是真的 太慢太慢。 從鄉民習慣上,要知道這是不合理的,因為6%是上限,不是收費標準。 從房仲角度看,因為侵蝕到房仲利益,當然會群起攻擊,但是如果一個產業要正面成長, 自己更應該要適時作檢討修正,而不是一直攻擊。 我被攻擊謾罵超過2年,應該有3年,但是我不會改變立場,仲介費就是不合理過高,應該 調整,行政院長不論是誰,我都會繼續寫信爭取儘速修法,讓房仲回歸正常產業和正常收 費(例如依照作業收費),對房仲不見得一定是壞事。 還請各位鄉民繼續努力,我知道有其他人也有在投信email行政院反對房仲高收費,請大 家一起努力,不需上街、不需請假、不需風吹雨淋日曬、不需拋頭顱灑熱血,你只要拿起 滑鼠,點擊行政院長信箱,請他儘快依監察院糾正檢討房仲收費,然後email寄出,這樣 就完成了。 感謝大家 你的一封信會救了自己和下一代 還有岌岌可危的台灣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99.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29093710.A.B63.html

04/15 18:29, , 1F
有這麼想紅?乾脆自介本名如何?
04/15 18:29, 1F

04/15 18:30, , 2F
不需要紅,只要仲介費調整就好
04/15 18:30, 2F

04/15 18:31, , 3F
沒有法定6%,是最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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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2, , 4F
有本事不給6%也是屋主跟買方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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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2, , 5F
6%拿掉,或最高不得超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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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2, , 6F
是啊,所以我只好繼續鼓吹殺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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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4, , 7F
鼓吹很好阿,上限也可以鼓吹降低,但別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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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5, , 8F
這都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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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5, , 9F
而且既然不是一定收6%,那為何鼓吹殺仲介費,仲介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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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5, , 10F
04/15 18:35, 10F

04/15 18:37, , 11F
我覺的要教育仲介費可砍,我同學賣1000萬,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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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7, , 12F
高於行情還傻傻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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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38, , 13F
我賣高於行情,我就給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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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44, , 14F
實務上很少有收到上限6%,也常聽到買賣只收1%阿。直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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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44, , 15F
店收5%也有2%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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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48, , 16F
所以要教育國民都殺到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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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48, , 17F
既然很少收到6%,就修正貼切事實的數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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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49, , 18F
幾%應該是因為看總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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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52, , 19F
比較糟糕是為了幾%,仲介就再跟委託方鬥心機搞資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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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53, , 20F
收1%是沒什麼差,直營店經營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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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54, , 21F
以後應該也不會有所謂的保固,一切以簽約時現況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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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55, , 22F
買賣雙方只能自己去處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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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56, , 23F
1000萬收10萬高專還能領5萬,不用售後服務也不錯
04/15 18:56, 23F

04/15 18:58, , 24F
沒有收足6%服務費 怎麼到日本考察呢?
04/15 18:58, 24F

04/15 18:59, , 25F
沒有房仲協助倒貨 賣家怎麼吃飽飽?
04/15 18:59, 25F

04/15 18:59, , 26F
現狀交屋很好啊...仲介行也不過是去凹賣方而已
04/15 18:59, 26F

04/15 18:59, , 27F
難道仲介行自己去修漏水打係力康??
04/15 18:59, 27F

04/15 19:03, , 28F
我覺得與其你在教育大眾,為何不努力將之制度化法律化??
04/15 19:03, 28F

04/15 19:04, , 29F
你對仲介費有意見,我想很多人也是,但一直教育買家也怪
04/15 19:04, 29F

04/15 19:04, , 30F
應該要集合眾人的意見跟立法機關施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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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5, , 31F
你找政府出頭也怪怪的,這種是法律層級的問題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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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5, , 32F
政治解決反而不夠全面且可能朝夕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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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7, , 33F
那可以設個下限嗎?
04/15 19:07, 33F

04/15 19:07, , 34F
付多少,服務多少,房仲不給力的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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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8, , 35F
不是喔 很多是說了滿口服務 收滿之後就放生客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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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8, , 36F
這種沒規範的領域 老實的人就吃虧 孤兒寡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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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9, , 37F
是買+賣不得超過6%,你有認真讀條文嗎?
04/15 19:09, 37F

04/15 19:09, , 38F
有人說0元的品質都不好,我慢慢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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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14, , 39F
樓上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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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 則推文
04/15 20:23, , 65F
並且設上限,比如每案總收100萬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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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0:24, , 66F
總收1%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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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0:26, , 67F
房仲開很多也倒很多,沒那麼好賺
04/15 20:26, 67F

04/15 21:02, , 68F
市場自己會調整,資訊時代 6%自己會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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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1:37, , 69F
信義賣方也可付1%
04/15 21:37, 69F

04/15 22:26, , 70F
所以鄉民要覺醒!!
04/15 22:26, 70F

04/15 22:27, , 71F
買+賣共1%,才是合理
04/15 22:27, 71F

04/15 22:37, , 72F
買賣各1%? 你億萬萬來的嗎? 你誰啊?你說得就算?
04/15 22:37, 72F

04/15 23:06, , 73F
那你又是誰?你說了算?
04/15 23:06, 73F

04/16 00:57, , 74F
E11不就是雙方各1%
04/16 00:57, 74F

04/16 00:58, , 75F
所以這才正常合理
04/16 00:58, 75F

04/16 01:01, , 76F
反對高收費為何找房仲~搞不懂
04/16 01:01, 76F

04/16 01:19, , 77F
不懂樓上的問題?
04/16 01:19, 77F

04/16 07:35, , 78F
不找仲介就零收費啦
04/16 07:35, 78F

04/16 09:14, , 79F
其實自己房子自己拍,掛在591慢慢賣,過戶自己辦....
04/16 09:14, 79F

04/16 09:14, , 80F
可以省很多啊,而且真的不難,平台很多,有沒有心去做而已
04/16 09:14, 80F

04/16 09:15, , 81F
那有些人很懶就只找房仲,被收的手續費也可以當作"懶人稅"
04/16 09:15, 81F

04/16 09:15, , 82F
那既然這樣,沒必要砍仲介費啊...
04/16 09:15, 82F

04/16 10:17, , 83F
想省錢就自已找原屋主買賣啊
04/16 10:17, 83F

04/16 11:38, , 84F
6%不是法定,是無良仲介的定型化契約
04/16 11:38, 84F

04/16 13:19, , 85F
以產業性質來講.房仲業以投資獲利率來講是低成本高獲利產
04/16 13:19, 85F

04/16 13:19, , 86F
業..稅金應該另立收取上限.一般營業稅5%應該收20%...
04/16 13:19, 86F

04/16 13:20, , 87F
要收6%服務費真的是要看情況....不該一應適統...
04/16 13:20, 87F

04/16 13:21, , 88F
為何會一窩蜂就代表有利潤...當現在沒啥甜頭...就都往儐葬
04/16 13:21, 88F

04/16 13:21, , 89F
業跑了...產業從業人員多就是適者生存..也沒啥好吵的..
04/16 13:21, 89F

04/16 13:22, , 90F
有的店就收1%與2%....那些硬邦邦的6%開發出來的就都是開發
04/16 13:22, 90F

04/16 13:23, , 91F
畫大餅給屋主的....本身那個就是沒想賣..簽下來上架.
04/16 13:23, 91F

04/16 13:23, , 92F
誘客用....不用太當真啦..
04/16 13:23, 92F

04/16 18:35, , 93F
有沒有email範例阿 站內信感謝
04/16 18:35, 93F

04/17 02:33, , 94F
法條寫的是上限6%,結果就被業者說成法律規定要收6%
04/17 02:33, 94F

04/17 02:34, , 95F
證交稅才千分之三,房屋為何可以收百分之六?
04/17 02:34, 95F

04/17 09:51, , 96F
討論服務費多寡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這都是總價的概念。
04/17 09:51, 96F

04/17 09:51, , 97F
屋主自售難道都比較便宜嗎@@神觀念
04/17 09:51, 97F

04/17 16:25, , 98F
房仲收費真的離譜,真的沒理由的高
04/17 16:25, 98F

04/18 00:55, , 99F
到底高在那? 搞清楚那是上限不是下限耶 你有本事殺價到
04/18 00:55, 99F

04/18 00:55, , 100F
0趴也行阿 本篇到底想幹麻?
04/18 00:55, 100F

04/18 00:56, , 101F
什麼叫做仲介費不合理的高? 嫌高不會自己殺喔? 有沒有
04/18 00:56, 101F

04/18 00:57, , 102F
這麼魯 連買東西殺價都還要別人幫你定好好? 簡直笑死
04/18 00:57, 102F


04/30 21:27, , 104F
刷卡錯帳拿來炫富被拆穿。
04/30 21:27, 10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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