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仲介費原本就不合理的高,鄉民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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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場. 1,房仲有付出,收費是應該. 2,房仲服務費沒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監察院糾正,早該刪除.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業分別收費,不然對房仲也不公平. 房仲的作業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沒有差別,當然有上班有付出當然可以收費,這沒有爭議;. 現在台灣的問題是,仲介服務費沒有理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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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知道到底有誰不曉得仲介費可談. 請大大介紹一下這麼奇葩的業主或買方,我很想認識認識...... 仲介所謂開到比便利商店很多,那是假命題,媒體製造標題,無知的人跟著起舞. 仲介登記在案,很多都是一人店甚至是紙上店,不見得真有營業. 但便利店那可是結結實實登記一間就有一間.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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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已在這個議題有個想法. 請大家若有看到盲點請不吝指教. 全面廢止房仲業 由政府規劃專人提供帶看、鑑價及房屋鑑定的服務. 然後有兩種方式協調價格. 1.屋主在區公所之類的地方透過公正第三方與買方協調價格. 2.透過現場或網路競標的方式 價高者得. 個人喜歡2.的方式. 這樣子將只收取固定的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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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我懂 不用表明了. 從你長期的發文看下來 你仇視房仲絕對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 應該是以前被惡質房仲騙過吧. 無論是覺得房產被賤賣 還是自認被騙買高. 都請別難過了 (拍拍). 你的文章真的很讓我替你感到同情 0.0. ^^^^^^^^^^^^^^^^^^^^^^^^. 剛好我看得懂 就來替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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