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劉邦是個很孬的混蛋(相關議題)

看板historia作者 (蒼夜歌)時間5年前 (2018/10/29 09:49), 5年前編輯推噓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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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JustSad (職業路人)》 之銘言: : 因為以前的國民黨很貪,所以後來的民進黨或柯文哲就不算很貪? : → TED781120: 拗的真兇,討論個歷史半途去扯「難道柯P不貪」,完全 10/27 17:51 : → TED781120: 不用證據耶wwww。 10/27 17:51 : → TED781120: 講項羽劉邦誰背信就要搬史料,講現在的政治人物貪污就 10/27 17:52 : → TED781120: 可以隨口說,好棒啊。 10/27 17:52 : → JustSad: 因為……所以……那段是類比舉例,能看成柯p貪污??? 10/27 22:55 : → TED781120: 中文唸好一點,那種類比本來就是建立在後者也有貪才能 10/27 23:28 : → TED781120: 用。 10/27 23:28 : → TED781120: 難怪一個項羽弒君也。拗成這樣 10/27 23:29 : → JustSad: 舉例說明類比的是情境,前面類比殺總統就的也是。 10/27 23:42 : → JustSad: 中文類比有規定後面舉例的要是事實才能類比???? 10/27 23:44 : → TED781120: 因為殺總統那個類比叫「難道……就能……」,這個叫「 10/28 09:29 : → TED781120: 以前的……現在就不算……」,搞清楚用法。 10/28 09:29 : → TED781120: 連如何使用句式都搞不清楚,難怪現在在跟人拗項羽沒殺 10/28 09:30 : → TED781120: 義帝。 10/28 09:30 : → JustSad: 搞你的大頭,中文沒這種規定不必自己無中生有。 10/28 10:24 : → JustSad: 自己看不懂還扯什麼中文鬼法? 10/28 10:27 : → JustSad: 我故意加柯p的用意就是突顯只是舉例 10/28 10:28 : → JustSad: 免得只是舉例政黨又歪樓到政治議題。 10/28 10:29 所以就說中文差不要硬拗。 「難道……就能……」的句式是 「難道古代殺人無罪,現在就能隨便殺人?」 意思是以前可以如何,但現在時空背景不同,現在不能隨便如何。 相對的「以前……,所以後來的……不算……?」句型,你的說法是 「以前國民黨貪污、所以後來的民進黨跟柯文哲不算貪?」 這句意思是 「現在的民進黨跟柯文哲也貪污,只是沒有以前的國民黨貪,所以不算貪污嗎?」 兩者句型語法上完全是兩個意義, 後者必須後面提及的對象為「事實」才有類比的意義, 而顯然民進黨有人因為金錢問題判刑,柯文哲沒有。 還不能理解的話換個說法, 「因為以前國民黨作姦犯科,所以現在的JustSad不算作姦犯科嗎?」, 我也沒證據說你作姦犯科,這句話會不會看起來很奇怪? 根本就是在指控JustSad你也跟以前的國民黨一樣作姦犯科啊! 要合理化應該是寫 「因為以前國民黨作姦犯科,所以如果現在JustSad也去殺人放火的話, JustSad就不算作姦犯科嗎?」 中間加個如果但書, 「以前國民黨貪污、所以後來的民進黨跟柯文哲如果也被抓到貪污的話,就不算貪污?」 整個句型才沒有問題, 如果你還是覺得這樣講沒有問題, 歡迎以後歷史板任何人以同樣句型在你的文章後面用 「難道現在的JustSad不算有毀謗嗎?」 「難道現在的JustSad不算有偷竊嗎?」 「難道現在的JustSad不算有吸毒嗎?」 「難道現在的JustSad不算有殺人嗎?」 這樣你高興了嗎? : 噓 jackliao1990: T大若覺得不爽 真的可以告下去XDDD 原PO已經觸法 10/28 20:46 沒興趣。 -- 推 killeryuan: 為了表示敬意 我把re黑四天王放進漫吐名人堂 12/08 23:13 http://imgur.com/p97cBZZ.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9.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40777763.A.9ED.html

10/29 11:11, 5年前 , 1F
我覺得現在的新聞媒體都這樣暗示,所以可能有人以為那
10/29 11:11, 1F

10/29 11:11, 5年前 , 2F
是正常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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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D781120 (223.136.89.157), 10/29/2018 12:38:56

10/29 14:49, 5年前 , 3F
就是因為柯文哲沒有案例,才故意加上他。
10/29 14:49, 3F

10/29 14:50, 5年前 , 4F
比喻的重點在「如果前者犯了什麼,後者就能犯了什麼嗎」
10/29 14:50, 4F

10/29 14:50, 5年前 , 5F
10/29 14:50, 5F

10/29 14:51, 5年前 , 6F
而且剛好又發生馬上能驗證的事件。
10/29 14:51, 6F

10/29 14:52, 5年前 , 7F
若這套邏輯成立,別人侮辱我,我就可以侮辱回去不是嗎!
10/29 14:52, 7F

10/29 14:52, 5年前 , 8F
怎麼大家大驚小怪還去檢舉呢?
10/29 14:52, 8F
所以說你看不懂中文啊,如果要強調後者無案底要講「…如果也被抓到貪污的話……」這句 沒看到? 看來看來以後隨便說「難道JustSad就不算殺人嗎?」 你會很高興很快樂不算抹黑呢。 既然你認為這個句式是正確的,那麼怎麼算侮辱你? 你又怎有立場侮辱回去? 「難道國民黨以前抹黑,現在JustSa d就不算抹黑嗎?」 何況你拿來跟柯文哲放在一起的民進黨就是有貪污的政黨, 「難道國民黨以前殺人,JustSad跟陳進興就不算殺人嗎?」 套你的邏輯,這樣的發言類比完全Ok沒有問題呢, 完全沒有指涉到JustSad你殺人的意思喔! 如果真的你的意思是「難道……就能……」, 你的用句應該是 「難道國民黨以前貪污,以後民進黨或柯文哲就能污嗎」 或「難道國民黨貪污,以後民進黨或柯文哲也污錢的話就不算貪污了嗎」, 而不是「難道國民黨貪污,民進黨跟柯文哲就不算貪污了嗎」。 再說一次, 「難道國民黨以前殺人,現在陳進興或JustSad就不算殺人嗎?」, 你覺得這句話合理嗎?

10/29 15:20, 5年前 , 9F
你違反板歸當然可以檢舉啊 板友的權利
10/29 15:20, 9F

10/29 15:22, 5年前 , 10F
再來我的原則一向是不檢舉,檢舉的事情少來找我,我只
10/29 15:22, 10F

10/29 15:22, 5年前 , 11F
是在挑你語病而已。
10/29 15:22, 11F
※ 編輯: TED781120 (223.140.60.225), 10/29/2018 15:38:04

10/29 15:44, 5年前 , 12F
並不是要反駁你而覺得沒什麼,我真的不覺得有什麼!
10/29 15:44, 12F

10/29 15:45, 5年前 , 13F
也可能你舉例是殺人,我覺得我沒做所以不痛不癢?
10/29 15:45, 13F

10/29 15:45, 5年前 , 14F
原以為只有你這樣誤解,但有人跟你一樣覺得= =
10/29 15:45, 14F

10/29 15:47, 5年前 , 15F
你前面舉的毀謗、吸毒這些,我一樣不認為……
10/29 15:47, 15F

10/29 15:47, 5年前 , 16F
可能我自己落入自己盲點:
10/29 15:47, 16F

10/29 15:48, 5年前 , 17F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跟原PO道歉
10/29 15:48, 17F

10/29 15:48, 5年前 , 18F
舉例說明的前提「我本來就不認為後者跟前者能相消並論」
10/29 15:48, 18F

10/29 15:49, 5年前 , 19F
但我要舉例想說明的是給「認為兩者可以相消除罪觀點」
10/29 15:49, 19F

10/29 15:50, 5年前 , 20F
他們當然會覺得後者也是事實才能論述= =
10/29 15:50, 20F
誰管你自己腦內前提是什麼, 講話東漏一句西漏一句再說是別人不懂你意思不就好棒棒? 還要預設別人立場是什麼才會怎麼解讀你, 連覺得資進黨也是貪污黨都可以被你當成是覺得「相消觀點」,會不會太好笑? 中文爛就中文爛,不用在那邊扯一堆, 總之看來以後看到你就推一句 「難道國民黨以前殺人,現在陳進興或JustSad就不算殺人嗎?」 把你跟中華民國近代最兇殘殺人強姦犯比在一起是很合理的,讚。 ※ 編輯: TED781120 (223.140.60.225), 10/29/2018 16:11:51

10/29 16:13, 5年前 , 21F
1,我還是不覺得。
10/29 16:13, 21F

10/29 16:14, 5年前 , 22F
2,你可以推。
10/29 16:14, 22F

10/29 16:15, 5年前 , 23F
3,謝謝你的反駁,讓我發現我舉例真的多此一舉。
10/29 16:15, 23F

10/29 16:15, 5年前 , 24F
我都不覺得有什麼,我舉例不會讓你們認同= =
10/29 16:15, 24F
「難道國民黨以前殺人,現在陳進興或JustSad就不算殺人嗎?」

10/29 16:22, 5年前 , 25F
不覺得就不覺得啊,反正以後看到你就把你的ID跟陳進興
10/29 16:22, 25F

10/29 16:22, 5年前 , 26F
放在一起,讚。
10/29 16:22, 26F
※ 編輯: TED781120 (223.140.60.225), 10/29/2018 16:23:15

10/29 16:24, 5年前 , 27F
(我是真的不會覺得,所以發現自己當時舉例很蠢)
10/29 16:24, 27F

10/29 16:25, 5年前 , 28F
1,我知道你的用意……這樣說吧
10/29 16:25, 28F

10/29 16:26, 5年前 , 29F
我舉例時就不是想說貪污或合理誰貪污,舉例很瞎
10/29 16:26, 29F

10/29 16:27, 5年前 , 30F
原本因為g的政治立場,以為這種反差能讓他看出不合理
10/29 16:27, 30F

10/29 16:29, 5年前 , 31F
2,你這句話對我有任何殺傷力或影響嗎= =?
10/29 16:29, 31F

10/29 16:30, 5年前 , 32F
以後你就是跟殺人犯的名字綁在一起啊,反正你就是。
10/29 16:30, 32F

10/29 16:31, 5年前 , 33F
管你覺不覺得,反正你就是綁陳進興這名字了。
10/29 16:31, 33F

10/29 16:31, 5年前 , 34F
你這一句才叫毀謗或人身攻擊,這一句是「肯定句」。
10/29 16:31, 34F

10/29 16:32, 5年前 , 35F
喔?毀謗什麼?哪裡肯定?
10/29 16:32, 35F

10/29 16:32, 5年前 , 36F
如果「肯定句」跟「疑問句」不會分,不必扯中文邏輯
10/29 16:32, 36F

10/29 16:32, 5年前 , 37F
說你的名字跟殺人犯綁在一起算指控你殺人嗎wwww
10/29 16:32, 37F

10/29 16:33, 5年前 , 38F
連指涉對象跟事件都不會分,跟人講肯定跟問句?
10/29 16:33, 38F

10/29 16:33, 5年前 , 39F
「難道國民黨以前殺人,現在陳進興或JustSad就不算殺
10/29 16:33, 39F

10/29 16:33, 5年前 , 40F
人嗎?」
10/29 16:33, 40F

10/29 16:33, 5年前 , 41F
口語,才會有疑問句錯當肯定句的爭議或疑問。
10/29 16:33, 41F

10/29 16:34, 5年前 , 42F
來啊,講我指涉你什麼啊。
10/29 16:34, 42F

10/29 16:34, 5年前 , 43F
你後面用的是句點。
10/29 16:34, 43F

10/29 16:34, 5年前 , 44F
「難道國民黨以前殺人,現在陳進興或JustSad就不算殺
10/29 16:34, 44F

10/29 16:34, 5年前 , 45F
人嗎?」
10/29 16:34, 45F

10/29 16:34, 5年前 , 46F
句點又怎樣?指涉你什麼?
10/29 16:34, 46F

10/29 16:34, 5年前 , 47F
懂中文的指涉是什麼嗎?
10/29 16:34, 47F

10/29 16:35, 5年前 , 48F
你說我就是殺人犯。<肯定句。
10/29 16:35, 48F

10/29 16:35, 5年前 , 49F
你的名字就在這句話裡面被跟陳進興綁在一起,客觀事實
10/29 16:35, 49F

10/29 16:35, 5年前 , 50F
,不用句點用什麼?
10/29 16:35, 50F

10/29 16:35, 5年前 , 51F
來,我哪句說你就是殺人犯啊,指出來啊。
10/29 16:35, 51F

10/29 16:36, 5年前 , 52F
不必硬凹,或者說,如果你覺得我在硬凹,你現在是?
10/29 16:36, 52F
因為硬拗的就是你啊, 所以到底哪句說你殺人,你舉出來啊,舉不出來就是廢, 連中文的指涉對象都分不出來在那跟人拗句點問號,太好笑了。 「以後你就是跟殺人犯的名字綁在一起啊,反正你就是。」 那句說你殺人,舉出來啊wwwww。

10/29 16:36, 5年前 , 53F
本文同樣流於爭吵,一樣鎖文…
10/29 16:36, 53F
這樣就算吵,你的標準未免太高吧。 ※ 編輯: TED781120 (223.140.60.225), 10/29/2018 16: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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