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孔有德等人叛逃與袁崇煥無關
如果要把孔有德他們的叛變歸罪於袁崇煥的頭上,我想那只有兩種情況下
可能成立:
1.袁沒有下獄,有時間好好管控,但還是讓孔有德他們叛變逃去後金那裡
,那要歸罪於袁,我覺得可以討論(之所以說要討論是因為要看具體情
況來判斷,但袁負起失察的責任可能性就會大很多)。
2.袁殺毛後,孔有德等人因為不滿所以馬上叛逃,那的確有很大可能是袁
殺毛所造成的影響,要歸罪於袁也有道理。
但事實上呢?
1.袁在6月4日殺毛,半年後就己巳之變,袁下獄了當然無法再照顧管理東
江上的士兵,所以之後孔有德的叛逃要歸罪於袁,那我覺得就不合理了
。權責權責,權與責是相對的,當袁都無法行使他督師的職權時,那孔
有德他們的叛變要算他頭上,就很莫名其妙了。
2.我們都知道,袁殺毛後,東江已被他安撫下來,到已巳之變發生為止,
孔有德他們並未叛逃(東江不穩是在袁下獄,乏人照顧後),事實上,
孔有德叛變的吳橋兵變,已是崇禎四年年底的事了,距離袁殺毛已經將
近2年半。因此,要說孔有德是因為毛被殺不滿而叛逃?就時間上來看,
恐怕不是很說得通,至少完全不足以證實具有因果關係。
綜上,將孔有德等人叛逃歸罪於袁,我以為沒道理,理由在此。
然後,我知道有些人的假設是,如果毛文龍不死,孔有德他們就不會叛逃
,所以才會認為袁殺毛導致出這問題。
關於這個說法,我的意見是,這說法要成立,前提是能保證毛文龍不死的
話,孔有德他們就不會叛逃。但請問有人能做這保證嗎?
事實上呢?以毛文龍都已經跟皇太極通信,甚至兩次提兵登州示威來看,
我認為完全無法保證毛文龍在,孔有德他們就不會叛逃到後金那裡去喔!
因為毛文龍自己可都不忠誠了,那又如何保證他可以控制住孔有德他們不
去叛逃?
因此,對於這種說法,我認為並沒有接受的理由,因為他的前提就很不可
靠。
綜合言之,真的不要再把孔有德他們叛逃到後金那邊這件事歸罪於袁崇煥
殺了毛文龍身上了,就是不殺毛文龍,你也無法保證他們不會叛逃的(事
實上,我認為叛逃機率還蠻高的,孔有德他們叛變的根本因素不是因為被
苛待,而是因為不願意/不敢去跟後金軍對陣,柿子挑軟的吃,寧可叛變。
所以除非明朝始終不調他們去跟後金打,否則他們叛變應該就是遲早的事
情);然後他們能叛逃跟袁崇煥無關,不要再牽拖這是袁崇煥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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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
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參之害霸也。
~~~春秋‧齊國‧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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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龍如果對這兩人有這大的影響力,這兩人應該要嘛當下拼死向前為毛文龍報仇
,不然就是等袁崇煥一走立刻尋機叛逃後金尋求報復機會,才合道理啊,結果呢?
既沒有立刻拼死一報毛文龍,袁回去寧遠後也沒有尋機投奔後金,甚至袁死後也沒
有上書要求為毛文龍平反,最後叛逃是因為被調去參加大凌河會戰,不敢去拖拖拉
拉到最後發現拖無可拖乾脆反了,然後被關寧軍擊破後才逃奔後金的。
你說這叫控制力很大?得了吧...
比起來那個上書試圖為毛文龍平反的周文煌對毛文龍搞不好還比他們忠誠一點。
看他們的行為,本非忠義之士,改姓毛是因為這樣可以拍毛的馬屁,待遇較好,與
毛文龍也不過是利害結合,彼此真有多少恩義,恐怕有限的很。事實上毛文龍一堆
改姓毛的養子,這兩人不過其中之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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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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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袁的上書,袁是明確的說他是用尚方劍斬毛。
換言之,整天一堆人說啥袁「矯詔」殺毛,如果不是沒認真看史料,搞不清情
形,就是故意是顛倒是非。
「矯詔」論點要成立,有兩種情況:
1.要嘛崇禎沒有下旨,而袁假稱有這道聖旨。
2.不然就是崇禎下旨但不是這個意思,而袁扭曲這道聖旨的意思。
兩種情況的共同點是:必須袁要有「奉聖旨殺毛」的表示,才有成立「矯詔」
的可能,問題是,袁根本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他奉崇禎的旨意殺毛,那麼,何來
「矯詔」?
袁殺毛的過程,他自己的上書說的很清楚:
「……皇上賜尚方,正為此也。眾驚懼不敢仰視,臣因叩頭請旨曰:『臣
今誅文龍,以肅軍政,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臣不能成功,皇上亦
以誅文龍者誅臣。」,即取尚方劍,付旗牌官張國柄,斬文龍於帳前
。兵將各洶洶於外,然臣軍威嚴肅,且出其意外,遂不敢犯。若遲之,則文龍不可
得而誅矣。但文龍大帥,非臣所得擅誅,便宜專殺,席藁待罪,惟皇上斧鉞之,天
下是非之而已。」---《崇禎長編》袁崇煥上疏,崇禎二年6月。
也就是袁是請出尚方劍,以尚方劍所賜與的戰時面對違反軍令、犯法等罪刑,予以
先斬後奏的權力(就像晉代的「節」一樣),來斬了毛文龍(所以之前必須先歷數
毛文龍的罪,倘若真是矯詔,那是否要歷數毛文龍的罪反倒不是重點了)。
既然袁被賜給尚方劍,又是戰區內的最高指揮官,他是有這權力殺了毛文龍,只要
事後報備取得認可,則完全合法。那崇禎事後有沒有認可呢?讓我們看崇禎的回覆
。
崇禎的回覆是:「毛文龍懸踞海上,糜餉冒功,朝命頻違,節制不受,近提兵進登
,索餉要挾,跋扈有跡,犄角無資,卿能聲罪正法,事關封疆安危,閫外
原不中制,不必引罪。一切布置,遵照敕諭,聽便宜行事。」---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6月。
用白話來說,崇禎在詔書內要點有三:
1.敘述毛文龍一系列罪行,確認他有大罪。
2.定性袁崇煥斬毛文龍是為了國家安全而做的行為,沒有錯。
3.再次重申賦予袁全權,可便宜行事。
ps:為什麼說是「再次重申」?因為崇禎之前早就已經明確下詔袁崇煥可以
便宜從事,換言之袁崇煥在戰區內是有全權的,崇禎表態他不會干預。見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7月:「嘉其(袁崇煥)忠勞久著,戰守機宜
,悉聽便宜從事,浮言朕自有鑒別,切勿瞻顧。」
我知道一定又會有人說,崇禎當時要靠袁崇煥,所以不得已追認的。
ok,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當崇禎不用再依靠袁時,應該就可以為毛平反了吧?
結果崇禎對為毛平反的上疏意見是:「文龍歷年糜餉,牽制無功,豈得乘機
借端,希叨忠義。周文煌(上書人)瀆奏不倫,本當重處,念系愚弁,姑饒他。」
從這邊可以很明確的看出,崇禎或許不見得喜歡袁沒先跟他明確打招呼就斬毛文龍
,但是對於袁有先斬後奏這個權力,他是始終認可的,而對於毛文龍的死合不合崇
禎心意?顯然也是合的。所以哪怕崇禎殺了袁崇煥,對於毛這個事情他可絕不肯去
平反,這就證明了毛的罪過崇禎清楚的很,砍掉毛完全合乎崇禎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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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北京百姓的行為可以連結到毛文龍的死,你不是下一步就要說北京百姓在為
毛文龍申冤啊,這種邏輯能力...,你的老師應該很想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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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金斯東先生,你什麼時候能夠認真點看完資料再來扯啊,不要整天都在打
補丁去補自己論點上的漏洞好嗎。
前面有貪污的于謙,現在有隻身毛文龍,都是胡扯完馬上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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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這樣的功勞:「文龍守身彌島,在陸漢人,皆被胡兵所殺。賊既退.毛兵
出陸作亂,攻陷碧撞、廣坪等堡,驅掠子女財寶。文龍又募漢人,斬朝鮮人被
俘逃歸者三四千人,稱以賊級,以捷奏聞……時文龍乘賊有無之隙,縱兵殺
害,剃頭作勒.以要功賞.我人之被殺,不知其數,女人及未冠者,益不保。」
還是說這樣的功勞:「(天啟)七年,“毛船五艘一時卸泊安戎倉,焚掠間閭,廝
殺人民,僵屍遍野,慘不忍見。定州避亂男女萬餘人,又被毛兵擄掠,投水而
生者僅三百云。」
或是說這樣的功勞:「台吉官兵,所用布帛等物概不足慮,百事俱在不佞一
口擔當耳」
亦或是這樣的功勞:「爾取山海關,我取山東,若兩面夾攻,則大事可定矣。
我不分爾所得,我亦不歸爾管轄」
以上全都有所本,真的是「好大的功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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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因為只要不合你意,你都說他們被改過嘛,這樣當然矛盾重重啊XD
不過不好意思,朝鮮史料專打你們的臉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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